女作家孟晖写过一篇《私语口脂香》,以软性笔法描述了唐代口红的古典风情:那时的口红,称“口脂”,也叫“唇膏”或“檀膏”;那时的口红,不仅有色,兼而有香,所以“朱唇未动,先觉口脂香”;那时的口红,特别容易褪落,所以男欢女爱之后,总是“臂留檀印齿痕香”……那是口红的浪漫前世。
作阔扫眉、画花钿、涂口红的唐代女子。蒋寅的学术札记《金陵生小言》也有一则口红的文学考古:李贺《恼公》:注口樱桃小,添眉桂叶浓。注口即涂口红。乐府《子夜四时歌》有画眉忘注口之句,知六朝时已指涂口红。长沙窑瓷器所题唐诗,有:日红衫子和罗裙,尽日看花不厌春。须向妆台重注口,无那萧郎悭煞人。白居易《时世妆》讽女子之怪异,云“乌膏注唇唇似泥”,则当时似尚有涂口黑者。所谓“须向妆台重注口”,就是今时今日之补妆也。 “无那萧郎悭煞人”想必指被情郎纠缠,嘴唇忙得不可开交吧。
画酒晕妆的唐代女子。不过,至今为止对中国古典口红史的研究,似以高春明的宏篇大著《中国服饰名物考》中《点唇》一章最为详尽。作者指出,中国古代佳丽涂口红的习俗形成于汉代,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妆奁中就有口红残迹,在遣册(随葬品清单)中称作“脂”;唐代元稹《莺莺传》写张生自京城给崔莺莺捎去高级化妆品,其中也有“口脂五寸”,可知当时口红已被制成管状了。
宋代女子,樱桃小口。《中国服饰名物考》还提及:唐代仕女涂口红的式样极为繁富,尤以娇小浓艳的“樱桃小口”为尚。为了将嘴唇做小,化妆时干脆用妆粉将嘴唇完全遮掩,再以红艳的唇脂在嘴唇中间点出樱桃一点(日本艺伎的唇妆正是保存了大唐遗韵)。──但矛盾的是,唐人一面喜好朱唇小巧,一面又喜好体态丰肥(故肥妞杨贵妃居然能专宠一朝),胖脸而兼小嘴,可怪!
清代,薄薄的绛唇。自此,上有小嘴,下有小脚,遂成为中国古典审美观的主流。俗语有谓:“男人口大吃四方,女人口大吃铜锣。”可见吾国吾民对大嘴女人的痛心疾首。《鹿鼎记》第三十九回,韦小宝以钦差身份荣归少小生长的扬州,当地几套班子设宴洗尘,并请来歌妓名角唱曲助兴,“那歌妓走进花棚,韦小宝不看倒也罢了,一看之下,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登时便要发作。原来这歌妓五十尚不足,四十颇有余,鬓边已见白发,额头大有皱纹,眼应大而偏细,嘴须小而反巨。见这歌妓手抱琵琶,韦小宝怒火更盛,心想:‘凭你也来学陈圆圆!’……”那歌妓人老珠黄也罢了,竟然还“嘴须小而反巨”,也就无怪乎韦小宝火冒三丈。
清佚名画家所绘咸丰朝玫贵妃、春贵人的“行乐图”,注意她们的口红,已经是偏暗哑了。国人以朱唇一点为美艳,而洋人却以血盆大口为性感。因此在口红消费方面,国人经济节俭,洋人则浪费铺张。好莱坞一姐猪丽叶·萝卜丝曾自嘲:“我承认我的嘴巴真的是太大了!……有时我的大嘴真的很浪费口红!”有嘴如斯,假使韦小宝看到的是她,怕更要怒发冲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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