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静乐县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涉嫌醉驾,被刑拘!

山西法制报忻州讯(潘高峰)2021年12月4日20时14分许,当事人申某醉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117.66mg/ 100ml)驾驶晋LK***5号小型客车沿乡村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静乐县杜家村镇前文明村口时,当事人申某因醉酒驾车,操作不当,导致该车与对向行驶的由当事人王某驾驶的晋HK***3号小型客车发生刮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当事人申某醉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认定当事人申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事故责任。

当事人申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申某采取刑事拘留。

来源 静乐交警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长期雇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息县交警大队通报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情况
12种全责事故草图示意
12种全责事故宣传草图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过错”的确定规则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