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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国外参照
现在可能有些认识上的误区,片面强调“不养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政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对人工成本的支持

  从某种意义上说,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通常,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总会有国家(政府)和市场(企业)这两大部门。国家(政府)部门是以行政权力为手段来管理社会,以使社会有序运转;市场(企业)部门是以将本求利的方式来创造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准。但是,国际经验表明,实际上在上述两大部门之外,还有很多政府和市场都“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一般来说,这些事情都被归到“社会领域”。在这个领域,也必须有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社会部门来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这就是“第三部门”,也称“非政府组织(NGO,对政府而言)”或“非营利组织(NPO,对市场而言)”。

  非营利社会组织的概念现在被广为使用,已成为一个有固定含义的国际化、全球化的概念。它实际上反映着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基本社会组织形式。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公益性三种基本属性。

  在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中,现在有流行的一个观点是“养事不养人”,这句话本来没有问题,实际上跟“按事设岗、按岗聘人、无岗走人”是一个意思。但现在可能有些认识上的误区,片面强调“不养人”,即财政拨款以用到场地设施的建设上,但用于人工就不行。这样做的结果常常因为没有服务人员结果导致场地设施的空置。其实,事业单位的工作绝大多数是专业技术服务;而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福利机构,等等,更是一种人对人提供的专业性服务。所以,提供专业服务的人是第一要素。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政府对这些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对人工成本的支持,亦即政府买服务。政府通过对有关社会服务进行政府采购,非营利机构来投标,中标者按协议保质保量提供专业服务。

  而在计划经济理论中,万能的国家(政府)是统帅一切的,所以市场和社会这两大领域也都归属在国家(政府)旗下:前者即国营企业,后者就是事业单位。从80年代中期以来,国营企业一直就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这一系列的改革是从“砸铁饭碗”开始的。事业单位改革则一直处于“光说不练”的态势,30年下来,相当一批事业单位既“坚持”了类似国企的惰性,又沾染上官僚主义的官气,而为社会提供的专业服务则常常难尽人意。所以,近年来推行的全员聘任和绩效工资,实际上也是试图从“砸铁饭碗”破局,使事业单位的改革走出不温不火的困境。

  因此,事业单位的改革,不管其最后的称呼是什么(譬如照顾既成的习惯仍叫“事业单位”,或加个定语叫“公益性事业单位”),实际上大方向就应该是“非营利”经营。事业单位的改革是一步步地推进的,先是“效益工资”改革,目标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再是“全员聘任”,目标是“按事设岗、按岗聘人、无岗走人”。从逻辑上讲,再下一步,就应该让事业单位真正在社会上承担独立的法人资格,按其社会职责,根据相关的社会科学规律,以专业技术和价值理念,为社会、为大众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要在具体的专业领域内形成服务质量上的竞争,竞争失败就可能意味着被淘汰。

  所以,既然是“全员聘任”,就应该打破“编制”的束缚,真正地“按事设岗、按岗聘人”,同时也要做到“无事无岗,无岗无人”,切忌“因人设岗、有岗无事”。当真正有社会需要时,还应该允许多设岗、多聘人。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兼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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