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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式和民法的教学研究009


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与民法的教学研究

此文为王泽鉴教授华政演讲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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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让我们透过一个案例去读书,去做判断,而且你要采取一个立场,说明你赞成这个立场的理由何在,所以有时候这个报告可以写一本书。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按照盗赃物、遗失物的情况看,他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的话怎么办?法律学家希望各位同学念法律的时候,最需要培养的是什么呢?一个是要培养区别的能力,正义的感觉,另外一个是想象力,imagination。如果你没有imagination,就不能成为一个好的律师,也不能成为一个好的老师。耶林曾在维也纳大学做了两次演讲,一次是《为权利而奋斗》,大家都知道,另外一次就是《法的想象力》,legal imagination。构造案子实例题的时候,人的想象力有限,就需要读判决,当各种条文操作很多的时候,你就会有想象力了。那时候我们就能说,甲能不能承认乙对丙的出卖处分,让它发生效力。像这些我只是举个例子,我希望这个案例能够作为同学们的家庭作业,你回去的时候,花个一天时间,好好静下来。用我刚才说的方法去写它,写的时候要让它很精确,有疑问的时候就查书,看各种不同见解的比较,然后确定哪一个见解可采用,你就赞成它,赞成它的时候,你要说明理由。然后就在你这个理由的结论上,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工作。如果你能这样学习的话,要写上一百个案子。在德国,学生要参加国家的法律考试,就要写差不多一百个这样的实例题,这是最初级的了,写完之后你才能应付去参加考试。如果没有写上一百个的话,你做实例的方法、内容、思路等等,是没有办法应付那么多复杂的问题的,这只有靠日积月累地写文章。如果你跟德国的学者接触的话,你会发现,德国的每一个教授,即使法理学的教授也都会出实例题。这是他们从大一开始学习法律,法律训练最基本的工作之一。我能够出实例题,我能够解答很复杂的实例题,我也能够参加修改分析讨论,这是每一个法律学者从大一开始必须具备的能力,这个当然是需要一段的时间的培养和训练的,不是一日可成就的。

请求权基础的方法应该依照一个什么方式去处理,我刚才说到第一个案子的时候说这是有一个次序。这个次序是多少年来经验积累所得出的,你不要随意去变化它。第一个,你先看看契约有没有,遇到一个案子,首先看有没有契约上的请求权,如果有契约上的请求权的话,你要分析它,契约上的请求权到底是谁向谁主张请求权,比如说给付义务。另外还有一种,主张从、主、附的义务,比如说交予证书等等。第三,这个契约的义务是不是关于解约、违约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是解除契约,是不是恢复原状。这些你在平常有了系统的阅读后,就会整理出一个体系,在你脑中就有了。就像computer一样,脑中就有了一种请求权基本的结构。第二个要检讨的就是,缔约上的过失。在大陆的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看到,中国大陆的合同法本身就非常好,很进步,因为它很国际化。尤其是在缔约过失这方面的规定,都是跟联合国的货物契约的规定很接近的,我想很多同学也都知道。第一个是看契约,第二个是要讲有没有无权代理或者是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契约没有,那我们就要看是不是无效代理或者缔约过失?第三,就要看有没有物权,物权分两种,一种是物权请求权,一个是占有请求权。然后就讲到无因管理,然后讲不当得利,为什么无因管理要在前面,为什么不当得利要在后面?为什么要讲侵权行为的前前后后?这个次序在脑中一定要记得。我们希望各位同学回去的时候,把它都整理一下。我常常跟我的学生说,你把这些条文的结构画一张图,比如说第34条的要件和效果的条文,贴在你的床上面。这是契约的请求权,这是债务不履行缔约上的过失,要件是什么,这是物权的两种,你画一张图放在睡觉的地方。晚上就常常看看它,你就会发现法律体系的结构之美了,一看到它你就会充满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精神,充满了一种对法律正义的敬仰,法律的艺术之美,它是多好的一个结构,是这么美的一个system。自娱自乐,如观日月,你试试看,如果看得马上就想睡觉了,你就不能念法律的。你如果晚上看了法律之后不想睡觉了,就像你观了日月之后不想睡觉了,你会想到这个要件有没有具备,这个案子如果那样的话,到底是适用这个法律,还是适用那个法律。当你的脑筋这样想的时候,你就进入了一个法律的世界。一个人要进入法律的世界,是要牺牲很多睡眠的。如果说你睡觉前读一本法律书很快就入眠的话,那我看你要转系了。如果你看一篇法律的文章,整个晚上都辗转难眠了,都在思考,到底甲能不能向乙请求,乙能不能向丙请求,这个理由又何在,为什么这个要件不具备,这个概念应该怎么解释等等,如果你这样的话,就登入了法律思维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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