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20年5月12日,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迁西县正式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该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理事会、监事会,依据《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独立开展业务。为保证基金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迁西县民政局专门印发通知,决定自6月起,社会救助基金会开始面向社会实施救助工作。
救助范围为具有迁西县户籍,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且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主要包括因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在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之后,家庭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
救助方式采用货币救助或实物救助方式进行。除特殊情况外,货币救助原则上通过银行实施社会化发放。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采取发放衣服、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居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
救助金额的确定将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家庭状况、困难持续时间及困难程度,原则上一次性给予每人不超过12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
城乡困难群众如有困难,可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进行评议后,报县基金会审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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