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为政第二》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现在的话来讲,孔子说:”用政令来诱导老百姓,用刑法来整治他们,老百姓只是怕受惩罚而免于犯罪,却不知道犯罪是极为可耻的事情;用道德诱导老百姓,用礼法去感化他们,老百姓不仅会感到犯罪可耻,而且言行都自觉的归于正道了。”
过去,人们一般都认为孔子只讲礼治,不讲法治,只重视以德治国,不重视以法治国,其实是对孔子极大的误解。在古代儒家的礼法制度中,就包括了治国理政的法律、法规。从上面孔子对礼法与刑法的比较研究来看,孔子无论是对礼治,还是对法治的认识都是深刻独到的。他是从人性的灵魂深处去挖掘治国良方。他注重的是发自内心,心悦诚服,自觉自愿,习惯成自然的养成!从孔子的治国实践中我们也能看到他以德治国、寓法于礼的治国理念产生了十分理想的美妙景象!
据《史记》等历史典籍记载,在孔子五十岁的时候,鲁定公任命孔子为中都的地方官,治理中都仅一年的时间,四方都来学习仿效,随即被提拔为鲁国主管建筑工程,制造车辆器械等工作的“司空”,之后又改任主管司法的“大司寇”。在鲁定公十年,鲁定公与齐景公夹谷相会中,孔子又辅佐鲁定公,发挥出色,一举收回了被齐国侵占的郓、汶阳、龟阴三地,使鲁国国威大振!到鲁定公十四年,鲁国在孔子的治理下,男女行路分道而走,市场买卖不随意抬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四方来客,宾至如归。鲁国呈现一派太平祥和的景象。
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充分汲取古圣先贤的智慧,使我们恒古弥新的优秀传统文化,结出丰硕的现代果实。从根本上铸造中华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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