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历史渊源:
张诩(1456~1515),字廷实,号东所,南海县人。他少年好学力行,受业于陈白沙,是追随白沙最久的学生。明代成化年间先后中了举人和进士。但张诩才高而素性耿介,鄙弃名利,有官不做,以乞养母病而归穗。买下了唐代仁王寺旧址的西圃辟为竹坞,筑别业“看竹亭”(遗址现大德市场内)而居,还立有“咏竹诗碑”。路人经此,常听到张诩吟诵之声。所以福建莆田彭韶赞他为“岭南孤凤”。
张诩回穗后静养修身,拒辞名利。弘治年间巡按使黄铠推荐他“学优良、行高慎”,正德初年,吏部以“敦庞博雅,绰有古风,恬静清修”荐之,正德八年,御史高公韶推荐“学有体用,不为一偏之行,冀起用”,皆辞不就。他名利之淡泊可追南宋崔与之。
张诩于“看竹亭”中隐居达20年,其诗神凝韵致,其书法苍劲郁勃,加上德高行雅,所以后来建街以“诗书街”名之。
诗书行政街历史上的文化古迹颇多:宋代,这里是停泊洋船的港湾――“西澳”,还有秀丽雄伟的“果桥”及庄重巍峨的古建筑“共乐楼”。明代,这里有大学士方献夫建的用来收藏《明伦大典》的“赐书楼”。清代,乾隆皇帝以木雕鎏金观音佛像赐给南来广东的满洲八旗官兵,官兵驻防和供佛像也在此,所以叫“观音楼”或“万善禅院”,也即今天广州市满族人民联谊学习的场所――“妙吉祥室”。1924年3月8日,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长何香凝在诗书路附近西瓜园(现为广州日报社址),发起和主持了中国第一次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的活动,号召团结各界妇女争取解放。1927年12月广州起义,也在西瓜园召开群众大会并宣告成立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
街道特色:
白薇街
白薇街,原来叫白眉巷,相传明代有一白眉白发的拳师在此设馆授徒故名,清初才改今名。据《广州城坊志》记载,清代正黄旗参领署、督标中军副将行署、正黄旗满洲马圈俱位于此地。
铁炉巷
铁炉巷在诗书路西侧,清代驻粤八旗兵多在此建炉打铁,制造兵器,故名。
拐角楼
拐脚楼,因明清两代广州城墙在拐弯处建有拐角楼而得名。(方言中,角、脚音近)
七株榕
又名七条榕,因街内清代原有七株古榕而得名,六株古榕现已不存,最后一株古榕也于2010年倒圮,其旁有一石碑,刻录着一段摘自《诗书街志》、介绍此地地名的文字。
馥园巷
馥园巷,因原为霍氏花园———馥园而得名。
芽萌里
诗书路的芽萌里,在50年代是豆芽菜生产的集中地。豆芽菜是用黄豆、黑豆或绿豆过水发芽而成的一种蔬菜。50年代以前,广州的豆芽菜专业户生产工场星罗棋布,50年代中后期,逐步调整合并形成豆芽菜生产工场、生产车间,主要集中地有诗书路芽萌里,广州市蔬菜公司发动属下各蔬菜经营部门(菜栏)、肉菜市场就地生产豆芽菜,以补充蔬菜供应。
生产豆芽菜设备比较简单,只要有干净的水源(自来水、井水、地下水)和盛豆芽菜用的工具如桶、缸、盆等容器就可进行生产。从投料至产出,不用施肥,故有人称它为“无土栽培”、“无公害蔬菜”。
广华道
广华道,位于诗书路,为侨资广华置业公司所建,这也是以华侨置业公司名称命名的地方。
红专里
位于诗书路的红专里,原来称科甲里,1969年才改名红专里,取当时最为时髦之语汇,给地名打下了时代烙印。
金陵台、妙高台
40年代,侨商仿效香港地名,以“台”字命名,兴建妙高台、金陵台等小住宅群(民国31年由港商集资兴建,位于诗书路西,妙高台与金陵台毗连)。
2013年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广州民国时期历史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的部分建筑被开发商悄然铲平,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街道现状:
诗书路被强拆民国建筑开始复建有望明年底完工
2013年12月27日,半年前被拆的诗书路金陵台民国建筑在原址复建的工程开始动工,履行了市政府要求在今年12月28日前开工复建的承诺。据复建方案设计者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汤国华教授透露,将按原建筑样式、色彩、工艺、材料复建。复建后首层100平方米用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其中20平方米用作展览建筑的历史及与强拆事件相关的第二历史,二层归开发商使用,但不得用作餐饮。
今年6月11日凌晨,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无证强拆其工地内一幢有保护价值的民国建筑(门牌号为诗书路69、69-1、71号),受到公众强烈谴责,市政府责令其复建,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汤国华教授介绍说,开发商在清场时已按专家指导保留了拆剩的构件如青砖、六角形地砖、窗的铁构件、栏杆铁构件,用于复建,原来的意大利批荡也保留了一块以作工艺样板。原建筑外立面最早是绿色的,后来才改成黄色,复建也会尊重历史,先上一层绿色,再上黄色。此外,保留的螺旋楼梯及砖柱、水泥柱、混凝土、钢筋各一部分都会用作展览。室内空间按公共建筑要求及消防规范重新设计。汤教授还透露现场发现了原地名“金陵台”、“妙高台”的铭牌,都会重新挂在复建建筑上。
汤教授说,过去数月来,在市政府、市规划局、市建委等部门的督导下,建设单位积极进行开工前的各项报建及施工准备工作,希望明年底按时竣工。遭强拆200天后,诗书路民国建筑开始了“重生”之路。
据了解,为防止此类历史建筑被强拆事件发生,广州市于11月底出台《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草案)》,不仅放宽了历史建筑年限认定门槛,还建立了“预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保护价值的建筑都可以向城乡规划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部门接报后立即启动预先保护,建筑在一年的预先保护期间内不得损坏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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