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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社会学学派(19世纪90年代)

一、概念

19 世纪末产生的法国文化人类学理论流派,形成标志是 1859 年《社会学方法论》与 1898 年的《社会学年鉴》的出版,又被称为“社会学年鉴学派”。该派的主要观点是社会决定论范式,认为社会事实自成其类,要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不可简化到心理和生理现象;社会事实独立于个体并大于个体之和,对个体有强制性,强制力来源于集体意识和表象,社会现象不能还原和简约为个体的动机和意图;认为宗教是社会的核心形式;倡导用科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

(社会现象之为客观事物,作为客观事物的社会现象并非通常意义上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但它的存在是客观的,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强制力。3、认为社会合成新质,社会现象自成其类,社会虽然是由个体所组成的,但社会现象不能还原和简约为个体的动机和意图。4、社会现象不同于生理和心理现象,不能用生理性或心理学来解释,社会现象只能根据社会事实来解释。5、对于社会现象的成因的分析应该是一种共时性的社会结构功能分析——用社会来解释社会,即当下的起源。)

二、代表人物

(一)戴维·埃米尔·涂尔干

杜尔干,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法国社会学学派创始人,与马克思、韦伯同为构筑西方当代社会理论的三大巨匠。代表作:《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社会学研究方法》,创办《社会学年鉴》。

1、社会学思想

第一,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概念。

机械团结是指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结合关系是以同质为基础的机械结合关系,这种关系产生一种惩罚性质的社会规范,机械结合的基础是把个人同化为具有共同信仰和感情的整体,其团结的取得是以牺牲个性为代价的,周期性的宗教仪式同机械结合紧密联系在一起;构建在观念、习俗、规范的同质之上,个体身份的独立性与生计的自主性成正比

有机团结是现代工业社会中,人们的结合关系是以分工为基础的有机结合关系,社会分工造成异质性和相互依赖两种后果,这种关系产生一种倾向于赔偿性质的法律,有机结合主张维护人的个性,个体部分的个性越鲜明,社会的团结和协作越牢固,因为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建立在社会分工、异质性的基础之上,个体身份的独立性与生计的自主性成反比。

第二,杜尔干强调社会是一个整体的观点,这是研究社会的基础,社会来自个体的组合,但却超越了个体,拥有独特的性质而构成一个实体;这个社会实体,不再受个人影响,反而支配的影响个人。同时,他提出社会各组成部分对于整体的功能问题,为说明某一社会现象,仅仅提出它得以产生的原因是不够的,至少还必须说明它在确立社会秩序中的功能。

第三,提出了社会事实和集体观念的概念,认为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应是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即那些对于个人具有外在强制性的普遍现象,包括了信仰、习俗、制度等文化产品,社会事实有两个特性,一是外在性,它是先于个体存在,不会随着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或消失;二是强制性,这是社会强加给个人不得不接受的意识;而集体观念是指一个社会中的语言、道德、习俗、信仰、传统意识,甚至包括神话等。

2.宗教研究

关于人类学的研究,涂尔干主要集中在了宗教现象的研究,并著有《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认为应从两方面来界定宗教,一个是从神圣与世俗的对立上区分,一个是信仰与仪式的区分。他认为宗教是一整套与神圣的事物有关的信仰和仪式活动。

在宗教的起源上,他反对万物有灵,认为宗教观念产生的真正和唯一渊源就是社会,图腾崇拜的对象或神圣事物只不过是社会力量的象征,因而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是产生宗教的原因。

在宗教功能上,他认为宗教有对社会和社会个体两个层面的功能,在社会功能中,宗教起到集体情感与观念的沟通功能,同时作为规范社会关系的手段,可以增加社会道德规范的权威,加强团结;在个体上,宗教能使个体更坚强、更有信心。

比较、分析泰勒和涂尔干各自在宗教起源问题上的解释

泰勒:泰勒认为宗教最初产生于人类的早期种族部落中,而这些种族部落成员的普遍的宗教信仰,就是对灵魂和精灵的信仰,也即是万物有灵论。万物有灵论产生于原始人对梦、昏迷、失神、疾病和死亡的疑问和解释,认为人身上存在灵魂,它可能会暂时地或永远地离开人体,如果是暂时地离开。就会造成梦境、疾病;如果是属于永远地离开,就是人的死亡。先民们从对人的灵魂信仰,延伸到动物、植物以及高山、大河等无生命的物体,从而形成泛灵论;泛灵论信仰发展为祖先崇拜,然后再到自然精灵崇拜,再到多神崇拜,最后发展为一神崇拜。

涂尔干:他反对泰勒关于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必然导致研究对象失去客观性。他认为宗教不是虚幻的现象,不是原始人头脑中凭空思维出来的东西,它从不表现大自然中完全不存在的事物。图腾信仰的客体不是一些动物或植物,而是某种无名的和无个性的力量,这些力量处于这些客体的每一个之中,但又不同其中的任何一个混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图腾动物或植物仅仅是这种无个性力量可以看得见的象征,而这种力量本质上就是统治人类的社会力量。一切宗教都表现了产生这种宗教的社会现实的状况,一个事物并不是本身就有着唤起神圣感情的东西,而是投射到物体上的信仰使这种物体变得神圣。在涂尔干看来,宗教产生的真正和唯一的渊源就是社会,图腾崇拜的对象和神圣事物只不过是社会力量的象征。归根结底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是产生宗教的原因而不是相反。

3.概念和范畴的起源

第一,所谓概念或范畴,都是集体观念,是通过社会压力强加给个人的,因此概念的权威也就是社会的权威。

第二,特殊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产生与之相关的特殊的分类与概念系统;

第三,类别与概念系统的结构反映了社会族的活动及其结构。

第四,概念和范畴虽然来自于社会,但是对社会却具有功能,人们只有通过这些在逻辑体系上统一的概念和范畴,才能促进社会的结合。

第五,概念与范畴都是不断进化的。

集体观念: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指同一社会中所具有的共同信仰和情感;有别于个体观念,集体观念不是从个人自身的生活经验中吸取的,而是通过社会环境,即教育、社会舆论、习俗灌输到人的意识中来的。涂尔干认为人有两种意识,一种意识是个人的,它表现了人们富有特征的意识形态;另一种意识是整个社会集体共有的,它不会随着个体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或者消失,他把后者这种不是个人从直接经验中取得、而是由社会强加给个人的意识称为集体观念。集体观念相当于英美所说的文化。

集体意识(《社会分工论》)集体观念(《自杀论》):杜尔干所提出的概念,指同一个社会中所具有的共同信仰和情感。有别于个体观念,集体观念不是从个人自身的生活经验中所吸取的,而是通过社会环境,即教育、社会舆论、习俗等灌输到人的意识中来的。在《自杀论》中,杜尔干用“集体观念”取代了之前《社会分工论》中所述的“集体意识”。杜尔干认为人有两个意识,一种意识是个人的,表现为每个人富有特征的意识形态;另一个意识是整个社会集体共有的,他不会随着个体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或者消失,他把后者这种不是个人从直接经验中取得的而是从社会强加给人的意识称为集体观念,涂尔干从不用“文化”一词,一般认为“集体观念”正对应于英美所称“文化”。

机械团结:由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结合关系是以“同质”为基础的机械结合关系,这种关系产生一种惩罚性的社会规范;机械结合的基础是把个人同化为具有共同信仰和感情的整体,其团结的取得是以牺牲个性为代价的,周期的宗教仪式同机械结合紧密联系在一起。构建在观念、习俗、规范的同质之上,个体身份的独立性与生计的自主性成正比。

有机团结:涂尔干提出,现代工业社会中,人们的结合关系是以“分工”为基础的有机结合关系,社会分工造成异质性和相互依赖两种后果,这种关系产生一种倾向于赔偿性的法律;有机结合主张维护人的个性,个体部分的个性越鲜明,社会的团结或合作越牢固,因为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建立在社会分工、异质性的基础之上,个体身份的独立性与生计的自主性成反比。

社会事实:涂尔干提出;包括制度、习俗、观念;社会事实有两个特征,一是外在性,先于个人,外在于个人不以个人的消亡而消亡,二是强质性,有组织的形式(制度、习俗等),无组织的形式(舆论、教育等);社会现象自成其类,不同于心理现象和生物现象,社会现象的成因只能从社会事实中寻找,只能根据社会事实解释社会现象。

图腾崇拜:图腾,北美印第安人奥季布瓦语 totem 音译,意为“他是我的一个亲属”“他的标记”。一些氏族部落相信他们分别源出于各种特定的物类,因此每个氏族都以某一物类或图腾命名,通常以动植物或其他非生物的图腾命名为多。英国人类学家麦克伦南第一个提出这一概念,他认为图腾就是崇拜或原始宗教的唯一内容,原始社会的血亲群体,就是通过对图腾共同的宗教式敬意和家族血仇的义务结合成一体的。由于杀女婴而造成的抢劫婚成为习俗,这种图腾原始部落被打碎成氏族,并成为外婚制的起源。泰勒将图腾崇拜视为宗教信仰进化的一个阶段。弗雷泽将巫术、宗教、信仰按进化论顺序排列,将图腾视为一种半社会半宗教的氏族制度,认为图腾崇拜不是完全的宗教。杜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从社会的的角度解释宗教,反对万物有灵,认为图腾是宗教的最初形式,图腾崇拜的对象或神圣事物只不过是社会力量的象征,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是产生宗教的原因而非相反。列维-斯特劳斯则认为图腾是一种分类手段,用来调整人类群体以及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

(二)马歇尔·莫斯

莫斯,法国社会学学派人类学家,涂尔干的学生和外甥,是继杜尔干之后法国社会学派的领袖,著作有《论礼物》、《爱斯基摩人的季节变化》、《原始分类》、《巫术概论》、《献祭的本质与功能》、《社会人类学》。

爱斯基摩人的宇宙观:

爱斯基摩人的宇宙观是爱斯基摩人生活方式的反映,而他们的宗教观则是一种“集体精神”的产物。爱斯基摩人由冬夏的概念或分类演变出了他们对亲属称谓、宗教的分类,这是其独特的宇宙观和思想结构。

礼物交换:

莫斯发现很多土著部落社会中广泛存在赠礼习俗,赠送的礼物不是具有实用价值的经济性交换,或商品交换,而是没有实用价值的礼仪性交换。这种习俗由三个环节构成:义务性送礼、义务性接受和义务性的回赠礼物。他将这个习俗命名为全面酬报制度(交换理论),并得出三点结论:

第一,在具有这种制度的社会中,相互赠送礼物的人就像是共享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断地有彼此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任何在给予、馈赠行为上的怠慢都会引发猜忌、冲突和血腥仇杀,不接受对方的给予和馈赠也代表一种蔑视或“敌对的宣言”。

第二,这种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就相当于在这些义务束缚下的人或群体所订立的一个长期契约。

第三,全面酬报制度的根本原因或深层原则是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

总而言之,在莫斯看来,迫使人们进行礼物交换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社会需要这种互惠性制度,以保证社会活动的进行和社会规范的建立。

全面酬报制度:法国人类学家马歇尔-莫斯提出,他把具备义务性的送礼、义务性接受和义务性的回赠礼物的礼物交换习俗称为“全面酬报制度”,在具有这种制度的社会中,相互赠礼的人就像是共享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断地有彼此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任何在给予、馈赠行为上的怠慢都会暴发猜忌和血腥仇杀,不接受对方的给予和馈赠代表一种蔑视或“敌对的宣言”,接受后不回报会损坏收礼者的人格和声誉。这种给予、接受与回报的义务,就相当于在这些义务束缚下的人或人群所订立的一个长期契约。维护这种契约的力量有多种,比如,一个物品一旦进入“全面酬报制度”,它往往成为神圣的物品,此外,诸如约定俗成的礼节、慷慨的习惯、个人的面子与荣耀感都是保证契约得以执行的力量。这种制度的根本原因或深层原则是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社会需要这种互惠性制度,以保证社会活动的进行和社会规范的建立。

身体技艺

社会形态学

生成的科学

(三)吕西安·列维·布吕尔

列维·布吕尔,法国社会学学派人类学家,代表作:《初级社会的智力机能》、《原始人的智力》、《原始人的灵魂》、《原始神话》、《原始与超自然》。

1.涂尔干的启示

列维·布吕尔一直深受涂尔干影响,将其“集体观念”作为他的思考主题,即强调集体观念是强加在个人身上的社会文化,先于个体产生,而且长期存在,不会随个体死亡而消失。

2.非逻辑思维

他认为,欲了解原始人的制度、风俗和信仰,必须明白他们的思维是不同于我们文明人的思维,原始人的思维是一种“非逻辑思维”。这种思维与文明人思维间存在着质的差别。原始人的心理活动完全受集团观念支配,这种集体观念表现就是原始部落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等;原始人思维的特点就是主观地认识世界,不尊重客观现实,将现实对象与关于现实对象的概念混淆一起;原始人总是想从某种神秘力量中去找寻难以理解的现象的答案,而不是按逻辑规律进行思考。

3.互渗律

构成原始思维的集体观念是受互渗律支配的。所谓互渗律就是指对任何现象的思维,这种现象既是它自身、又被解释为其他任何东西。他指出,非逻辑思维与互渗律主要存在于前万物有灵阶段,党计入万物有灵阶段后,个体意识开始初步觉醒。

《原始思维》书名,法国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列维-布吕尔的名著选编。在该书中列维-布吕尔认为原始思维在绝大多数场合中不同于现代思维,它是一种既不知道也不使用抽象概念的具体的思维。这种思维拥有许多世代相传的具有神秘性质的“集体表象”,这些集体表象靠“存在物与客体之间的神秘的互渗”而彼此关联,不受任何逻辑思维规律所支配。这种思维对矛盾采取不关心的态度,它可容许同一实体在同一时间存在于两个或几个地方,容许部分与整体同一等等。据此作者认为这种思维可叫作“先逻辑思维”,同时,他也认为人类的思维机能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思维的形式——一种是先逻辑思维,另一种是逻辑思维。因而,他表示,在涉及生产、生活方面的事物时,“原始人”是运用逻辑思维的,只是在涉及因果律和矛盾律时,才运用先逻辑思维。

(四)罗伯特·赫尔兹

赫尔兹,法国社会学学派人类学家,杜尔干的学生,代表作《右手的优越》。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仪式和象征现象方面,开创了象征人类学的研究。

他认为,人类喜欢用右手的倾向是由身体外部因素,即社会价值观、社会集体观念决定的。原始人将宇宙分成二元对立的两部分,一方是神圣、尊贵、强有力的生机勃勃的男性一侧,另一方是世俗、普通、弱小和被动的女性一侧。除集体观念外,赫尔兹还主张从语言入手,来分析集体观念在右手和左手方面的差别。

赫尔兹的贡献和局限:

贡献:一是首先系统地研究了人的左右手所象征的社会含义;二是提出了富有启发意义的解释,推动了后人的进一步探索。

局限:语言方面的研究局限于印欧语系,未对更多语言进行考察;同时忽略了一些部落、民族关于左右象征意义的相反的例子。

(五)阿诺德·范·盖内普

范·盖内普,法国人类学家,其研究领域主要在仪式方面,代表作:《通过仪式》、《澳大利亚的神话传说》、《图腾与比较研究方法》。

认为大多数人一生中都要经历一些重要关口,比如降生、成年、婚姻、繁殖后代和死亡等,绝大多数民族和部落都要在个人经历这些人生关口时为其举行仪式。他将这些仪式称为过渡仪式,并提出仪式基本的三段结构:分离阶段、过渡或通过阶段、统合或组合阶段。

分离阶段:表示个体或群体离开其在先前的社会机构或社会阶层中的某一点。

过渡阶段或通过阶段:是第一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受礼者进入一种神圣的仪式时空,他处于一种中间状态或象征性地被置于社会之外,不同于过去和未来那种按世俗生活准则构造起来的时空。这时,世俗行为规范被抹去或失色,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奇异而神秘的东西。

统合和组合阶段:表示受礼人精力充沛地回归社会,所涉及的一切失去了神圣的色彩,回复世俗生活的原态。但受礼的人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已发生了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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