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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报告| 吉登斯社会转型和现代性理论三部曲

吉登斯最为出名的社会理论三部曲分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民族-国家与暴力》以及《超越左与右》,这三部著作所论述的核心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当代世界之间的联系。而我认为《社会的构成》《民族-国家与暴力》和《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这三本书其实也具有非常强的关联性,呈总分式的框架对能动性、社会转型和现代性理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阐明,所以这里将这三本著作一起进行分析与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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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起:《社会的构成》

提到吉登斯,人们往往会联想到结构化一词,关于登斯结构化理论的总体叙述最早出现于1984年《社会的构成》这本书中。本书表达了吉登斯论述社会结构的概念与个人能动性概念这两者之间张力问题的想法。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一门连接个人与社会的学科,可以说纵观社会学学界的发展历程,长时间存在两大阵营,分别是社会决定论和方法论个人主义。其中社会决定论派在社会学界长时间占主流地位,他们认为社会行为会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而社会规范有权威性且外在于个人的意愿,也就是说,社会结构与个人是相互独立的,是凌驾于个人之上并对个人有强制约束力的行为或思想方式。而方法论个人主义作为与社会结构论相对立的学派则认为社会整体是处于某种关系中个人的集合体,每一社会场景或事件,无非只是个人及其位置、环境、资源等外在表现,简单来说,就是社会整体可以划分为个人的逻辑性堆砌,比如经济、文化、宗教、法律、改革、革命、国家等等,也都是个人及其行为的后果。

而事实上,只有少数人站在极端的观点上,大多数社会学家是处于两个对立派别之间的中间地带,他们试图探寻一种客体性与主体性之间的平衡方法。而吉登斯《社会的构成》这本书就是这样一部寻找有关社会性和个人性之间交汇点的成果。本书的论述方法沿着两条相互交汇的思想线进行:一条是沿着涂尔干、韦伯、帕森斯等学者认为的社会制度和社会互动在社会整合中的关键作用而展开的,另一条则是沿着与集体性相区别开来的个人能动性的思想而展开的。吉登斯将这种双向思考方式称为克服主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二元论的“二重性”,这个“二重性”学说则是对二元论学说的进一步思考。虽然说有关二重性这一学说不是吉登斯首创,但是吉登斯在本书中所描述的二重性具有重大的创新意义。例如与其他人多关注于历史重大事件的二重性不同,吉登斯认为社会的制度化构成和人的能动性发挥无时无刻的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通过零碎的日常活动而实现。

总的归纳吉登斯的观点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惯例是保障人们本体性安全感和信任感的基本机制。在人们各种的实践中所形成的惯例,又通过实践的不断重现从而促发人们的意识中产生指导其行为举止的实践意识,这种实践意识是潜移默化的,不需要意识形态方面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就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也能够反思性的监管人们自己的行为活动,进而逐渐使人们与周围的其他人达成一种默认的共识,使社会这一整体概念扎根于每个人的思想观念里。

社会与人是相互作用的,社会是人类创造的但社会也用其客体性因素制约着人类。在吉登斯看来,最主要的客体性因素就是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时空从一开始就定位好了人与人之间的角色分工并且使他们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相遇和活动。但是社会并不是强制性的分配好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固定地位,人们相互间进行互动的基本条件就是共同在场,而为了能够形成共同在场就要求人们必须将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表现出不同的样貌。而共同在场这一条件也使得时间和空间的区域化得到增强,它使人们的社会活动场景形成固化模式,从而触发日常生活中的惯例,使人的实践意识与特定的客体性场景相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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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述Ⅰ:《民族-国家与暴力》

这本出版于1985年书被誉为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批判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虽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围绕批判历史唯物主义的,但是他的理论思路主要是由《社会的构成》中延伸出有关社会转型的观点,特别是其中关于社会结构、结构性原则和社会类型的观点。

吉登斯在这本书的开篇就明确说到19世纪以来的各大社会理论阵营之所以会产生争端,主要是因为各阵营对现代社会转型的动力问题各持己见,例如马克思从生产力、韦伯从理性化、涂尔干从社会分工等不同的角度来考察现代社会的构成,但其实他们共同之处都是认为资本主义是塑造现代社会的唯一力量,尽管这里的资本主义在他们看来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所以说,当人们能够看到问题的真正实质时,那么对问题的不同解释之间的差异也并不是非常巨大和毫无联系的。吉登斯的《民族-国家与暴力》这本书基于全球社会变迁的历程这一叙述框架,通过构建社会转型的一般模式来向我们阐明了塑造现代社会的力量,也就是现代社会转型除了如上述如马克思认为的提高生产力、韦伯所说的人的理性化以及涂尔干提出的社会分工的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国家形态的变化。

现代社会的民族-国家特征是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所区别开来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国家与社会的高度融合表现上,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迁是推动国家与社会高度融合的因素以外,还包括其他三种力量的出现与发展,分别是以信息储存和行政网络为手段的人身监视力、军事暴力手段的国家化和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也正是因为在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的信息和行政监视、国家掌握和垄断的暴力手段以及渗透到社会各个部分的工业主义共同推动作用下,使得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形成强烈对比。

在吉登斯的论述中社会转型过程共分为三段:第一段是传统国家时代(城邦、封建国家、继嗣帝国、中央化官僚帝国),这一时代具有明显的阶级分化特征。城市为上层阶级聚集地,而乡村则为下层阶级所在地,政府主要对城市范围进行行政监管,而不繁华的乡村则多是依靠当地的宗教民俗来维序。所以这不仅体现了阶级的差异,还表现出传统国家较落后的监视力与范围有限的国家行政力,国与国之间依靠自然边陲来鉴定,而没有明确的疆界。第二段是绝对主义国家时代,是传统国家过渡为现代国家的一个必经时期。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自然边陲逐步被明确的疆界所替代,法律的使用范围不再主要局限于城市内,而是覆盖到这个国家的所有民众,主权观念开始出现,军事力量的发展及其后期转变为国家暴力工具都为领土扩张以及全球化趋势提供了必要条件。第三阶段为现代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在行政力量、公民观以及全球化的共同作用下不断发展。在绝对主义国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疆域概念和主权性概念,并且代表物质资源的配置性资源和代表行政力量来源的权威性资源是构成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基础,这两种资源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与之相伴的是工业化与工业主义,工业化是提高物质资源增长的重要因素,而工业主义是促进权威性资源发展的重要行政力量。

《民族-国家与暴力》这本书不仅仅是以世界史为基础来论述阶级分化型的传统国家转型为具有统一性、主权性的民族-国家,更是将社会科学的重要社会概念引用其中,以现代社会反思性的方式来论述民族-国家现代性社会形态,并且吉登斯指出:民族-国家的构建并不是以意识形态的形成为重要手段和目的,而是要注重现代制度的建设。这一点在欧洲民族-国家建设中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很多其他国家的重心却偏向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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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述Ⅱ:《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这本书与《民族-国家与暴力》一样都是从《社会的构成》中延伸出的理论思路,分别从能动性的概念以及从社会结构原则和社会类型的概念出发对现代性做进一步论述。《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这本书主要强调现代性的个人内在性,并且探讨了现代社会中自我认同新机制的出现及其产生的影响,重点对全球现代性制度的冲击在自我认同塑造的过程中个体对这种冲击的吸纳和强化作用进行论述。

随着民族-国家和全球化力量的不断扩张,现代化对时空进行了重新构建,产生出“抽离化机制”。在全球性的影响与个人化的自我这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中之间搭建了一座相互连接的渠道,使现代性完全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也促使人们的社会关系不再束缚于特定场所,而是可以进行远距离的交往。与新的交往方式出现所不同的是还没有能与之能相匹配的新的社会秩序,反而在抽离化的机制中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危机。首当其冲的是怀疑意识与风险意识:现代批判理性的出现、知识体系专门化和权威多元的现象使人们在生存问题上存在诸多困惑;而由现代性发展随之带来的风险参数,例如生态破坏带来的危险、核武器的毁灭性威胁以及全球性远距离灾难对个人生活的远距离影响等都使人们产生对未来的不确定性。

为了应对上述产生的问题,人们努力对自己的生活方式进行细致的规划与制定,采用新的社会关系手段保护自己并且将已掌握的技术进行更新或再熟练化。这不只是吉登斯关于个人在现代性生活场景中对外来制度的压力如何进行抵抗的描述,更是通过这样具有逻辑性的解释去点名现代社会中个体与社会变迁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双重关系。正如吉登斯认为的那样,在现代新社会中的个人自我认同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新的情景下个体努力的挣脱超越制度约束,不断追求自我成就;二是这种情况也只是现代性制度的延伸而已,并且具有高度外延性的现代社会制度在个体对生活规划越自觉和细致时,现代性的控制力量就会越强大,进而使个体的经验逐渐削弱。

在这本书的最后部分,吉登斯还提到了启蒙时代以来的解放观念,并且指出进步主义的启蒙运动普遍宗旨是解放,即个人和集体层面上的“人类实现”,这个概念本身代表的就是人类在政治上的一种诉求。但也从另一方面可以得出结论,就是当个人的解放愈加被强调时,那么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就愈是具有制度性的压制力。将这点与《民族-国家与暴力》中所提到的关于现代社会结构类型的几点概念相联系起来,尤其是自我认同、生活规划等个体现象,恰好是与现代国家政治相伴产生的,所以说现代民族-国家其实也是解放政治的一种表现,他们把境内的民众先完全从过去传统地方性的生存环境中抽离化之后,再赋予它们新的身份和认同,然后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监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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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吉登斯理论与中国社会

虽然吉登斯的作品主要是关于欧洲社会思想的重要研究成果,但对于中国社会理论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关于吉登斯的现代社会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的研究这个问题上,我们先来分析上述的三部作品其本身研究的三个层次问题。我认为这三部作品是总分的关系:《社会的构成》为总起,研究社会制度与人的能动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而后两者是分述,《民族-国家与暴力》探讨了历史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问题,《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则研究的是现代性的外延性和心理内涵问题。这三本书其实都对社会转型和现代性理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回到关于吉登斯理论是否与中国社会相适应这个问题上来说,吉登斯实际表达过他自己的观点,首先他认为他的社会理论是基于欧洲的社会发展与表现所提出的,并且他也不认为自己的理论可以普遍化适用于全球;另一点是吉登斯认为,如果社会理论空有架子而无法真正作用于经验研究中,那么这个理论就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基于他的第二个观点我们可以将民族-国家概念和现代性理念分别结合现代中国以及中国人生活中的现代性影响程度而作出探讨。

吉登斯的著作中所提到中国的地方也仅仅是在《民族-国家与暴力》这本书中提及到传统国家形态时中华帝国的状况,其余的例子则大多数来自于欧洲。他对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从宏观的角度上阐明的,即从传统国家,历经绝对主义国家,再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变。中国这一国家的发展经历也可套用这一变迁框架,从最初的城邦制发展为继嗣传统国家,历经明清时期的绝对主义国家,再到近代民国以来步入民族-国家,对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变动都是意义深刻的,当然也是独具中国历史的特殊性的。

关于现代性方面,同已经到达晚期现代性的欧洲相比,中国运用更多的是现代化这个词。实际上,现代化更多指一个意识形态和权力的过程,其背后隐含的是现代性的权力格局与现代性意识形态。在中国,从各种思想改造运动开始到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生活观念和方式的转变,以及例如公务员制度等科层制度的逐渐拓展,再到全球化、生态破坏风险等现象所引起的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反思意识形态,实际上都是与吉登斯论述中所提到的现代性反思性制度等一些概念相符的。然而,在建设民族-国家制度以及接受现代性建构方面,欧洲作为现代性的起源地,拥有着孕育现代性的历史背景并且在历史长河中潜移默化的使人们接受了现代性的建构,而与欧洲有着较大区别的社会形态和文化传统的中国对于现代性来说,则是引入了一个新的外来文化,所以中国本土的传统与西方外来的理念相互碰撞、相互斗争,这使得中国的社会中存在着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并存的特殊现象。

所以我认为运用吉登斯的理论在分析理解中国社会时,尽管受到中国独有特征和文化模式的局限,却依然具有正面的参考和启发意义,并且我们仍然应该带着挑战与批判的精神运用社会学的思维去深刻挖掘有关理想的现代社会与中国社会相结合的可能性。

本期作者:何雨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调创新研究中心2020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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