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司法部及司法行政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司法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初步核实司法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司法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司法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司法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司法部及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司法部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司法部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局领导 |
办公室
主任(副局级):卢旺
职能:
1.起草综合性的报告、总结、通知;
2.核校以组局文件上报下发的文稿;
3.负责文件的登记、传递、保管、归档;
4.负责统计和信息交流工作;
5.负责信访工作;
6.负责案件查处及交叉审理工作;
7.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人事、行政、会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纪检监察一室(案件检查室)
主任(副局级):韩方友
职能:
1.负责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案件的调查工作;
2.对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进行查处;
3.对司法部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4.参与、掌握、督办系统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5.掌握、汇总、统计全系统的重大案件情况;
6.负责交叉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纪检监察二室(党风廉政室)
主任(副局级) 李晓棠
职能:
1.组织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组织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组织协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4.负责行政监察(包括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专项监察)业务指导;
5.负责专项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
6.负责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统计;
7.负责案件检查及交叉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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