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许多父母来美探亲,可别忽视探亲给子女带来的税收优惠。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父母探亲为子女节省上千美元的联邦税。
按美国国税局的规定,一年内,如果父母在美停留的时间超过183天,子女在保税时可将父母做为赡养者从而可以给你带来每人6200美元的标准扣除额(2014).
大家关心的是自己的身分是否满足将父母做为受赡养费的保税条件。
如果是单身的话,要等到能够以外籍居留者的身分保税的时候才可以将探亲的父母做为受赡养者。如果是已婚的话,只要夫妻中有一人是使用外籍居留者身分来保税的,无论是自己的父母还是配偶的父母都可以在税表里被列为受赡养者。具体地说,如果夫妻两人都是学生身分,未满五年是不行的,学生身分需要五年以上,可以按照外籍居留者身分报税的,接父母过来的时候才可以享受这种退税的条款。
在父母探亲的过程中,也要事先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父母已经退休并愿意在美国多玩一段时间,那么逗留满183天可以多得上千美元的退税。如果父母探亲半年,为了确保半年内有183天,可尽量避开每年的二月份入关(因为二月份是小月,只有28天)。比较好的是选择半年包7,8月的,这样的话,在美国能够待足183天了。
在安排好父母的探亲行程后就要为父母着手申请税号了,具体做法是,从网站http://www.irs.gov/pub/irs-pdf/fw7.pdf下载w-7表格,为父母填好后寄到国税局,申请个人纳税识别号码(individualtaxpayer identificationnumber)需要的材料有父母的护照(移民文件),子女的身份证明(绿卡,h签证)等。
当然也可以到当地的国税局纳税人援助中心当面递交资料。
具体的规章可以从以下这个链接得到,http://www.irs.gov/pub/irs-pdf/tw7.pdf.填表后一至二个月,就可以收到个人纳税识别号码。
子女在填税表时,将父母列为受赡养者,并填入父母的个人纳税识别号码,即可以得到联邦税的减免。(据美国报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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