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看有关购物卡的政策
以及涉税雷区
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来看,在预付卡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都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 1、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也就是说,从发票上可以开出企业购买了预付卡,随之而来就是“预付卡”实务涉税问题,如果是发放了,是否属于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代扣代缴个税(发给员工作为福利费需要代扣代缴个税),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问题;如果用预付卡消费,又无法取得专票,也就无法抵扣进项税。 2、持卡消费后,销售方或特约商户也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
1、该单位以购物卡及实物形式赠送外单位人员礼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该单位以购物卡形式发放给本单位员工防暑降温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该单位发放给本单位员工购物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购买购物卡如何入账?
案例
我公司购入了5000元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账务
贷:银行存款 5000元
提醒
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案例
我公司用购物卡给员工发放过年福利,10个员工,每人500元的购物卡。
账务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提醒
(1)附件可以附上购买购物卡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职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单;
(2)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案例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给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来维护客户关系。
账务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提醒
(1)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案例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账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提醒
(1)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案例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办公用品清单。
账务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提醒
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购物卡入账风险以及如何入账
1、首先,“金税三期”系统会第一时间监控到你公司购买了100张大面值的购物卡,用来干什么?对于突然异常增加的大额费用容易带来预警评估的风险!
贷:银行存款 xx万
提醒: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2、公司持卡消费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来列支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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