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国主义(Militarism),即指崇尚武力和军事扩张,将军事扩张作为立国之本,将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文教等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及对外战争的思想和政治制度。
军国主义虽然是近代词汇,但是按照这个标准,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显然属于军国主义。秦国的律法和国家制度都紧紧围绕着围绕强军和扩张。
1.解放奴隶,奖励军功,将百姓变成彪悍的狼群。同时,排挤掉纨绔子弟,彻底激发秦国贵族的血性。
在春秋以前列国普遍存在"世卿世禄"制度。国家在选拔人才,包括军事将领时,实行"亲亲尊尊"路线,主要在奴隶主贵族中选取。平日村社各级首领,战时也就是各级军官。战场上军功一录于村社首领名下,普通士兵无论在战争中立下多大功劳都被看作是因村社土地关系而产生的义务,军功不会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
商鞅变法规定,只要立了战功,不管何种身份,都可以授予爵位。这在当时是革命性的措施,是从夏商周到战国都不曾有过国家制度改革。这让秦国百姓彻底看到了“翻身做主人”的希望。战斗力自然飙升!
贵族的地位虽高,商人的财富虽多,如果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职。这彻底打破了世袭贵族的铁饭碗,不好表现,不仅得不到爵位封赏,原来的官职也不能世袭给子孙。因此,秦国旧贵族和新国人,都涌现出来一批悍将和统帅。
2.秦国不重视文教,只强调能帮助打仗的律法和军事训练。
秦国是不重视文教的,普通老百姓都是以吏为师,好好耕种和听官府的律令,其他不需要你知道。农闲时,要组织军事训练,随时为打仗做准备。
再有时间,那就去研究怎么生更多的孩子。秦国鼓励生育,要求男孩满16,女孩满15必须结婚,否则轻则罚款重则充军。而且兄弟成年必须分家,绝对不允许你啃老,更重要的是赶紧娶亲造人。
因此,虽然秦国武力强大,山东六国还是嘲笑秦国是野蛮落后地区出来的“武夫”。不过,那个时代,武夫就是最重要的战斗力。秦国先收拾了西戎,又吞并了六国,最后狠狠教训敢南下的匈奴,又翻山越岭平定了南越,军事战斗力之强悍,令世人侧目。
商鞅变法是充分算准了人性的,以利益诱惑引导人们去拼死生产和战场立功,以严厉的处罚要求人们遵守官方的律法和命令。但是,有一点是商鞅没办法妥善处理的,那就是无限制扩张的王权和政府权力,也就是帝王和官僚骄奢淫逸和贪婪的无止境,统治阶层贪婪无限制侵害民众的财产和人身权利,最终超出民众的承载极限。这时候,这种封建时代的军国主义制度必定崩溃,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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