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汀类药物诱导的转氨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异常与服用剂量有关。
患者接受药物治疗开始后4-8周复査肝功能,如无异常,则逐步调整为6-12个月复査一次;如AST或ALT超过3倍转氨酶的正常上限 ,应暂停用药,且仍需每周复査肝功能,直至恢复正常。ALT或AST在1-3倍转氨酶正常上限之间,不必停用他汀,可以继续服用他汀类药物,部分患者升高的ALT可自行下降。
他汀类药物可引起横纹肌溶解,此种不良反应极少见。若在服用他汀类药物期间出现肌肉不适或无力症状以及排褐色尿时,应及时监测肌酸激酶(CK)。如果发生或高度怀疑肌炎,应立即停止他汀治疗。
曾因服用他汀出现过肌病的患者,可考虑下列方法:①更改他汀种类:尽量选用诱发肌病可能性相对较小的他汀;②调整药物剂量:可适当减少他汀用量并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及实验室指标变化;③药物联合治疗:在他汀类药物的基础上加用其他调脂药(如依折麦布、贝特类、缓释型烟酸等)能减少单独他汀类药物治疗的药物用量,减少相关肌病的发生。
他汀类药物是安全的调脂药
目前在临床上使用的他汀类药物是非常安全的药物。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非常低。对于血脂异常特别是对有中度到高度心血管风险的人群及有明确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人群应长期坚持他汀类药物的治疗方案,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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