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汉语大词典》的释义为:“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的集市,在节日或规定日期举行。”其他权威工具书的释义也大致如此。
庙,是民间对宗教活动场所和祭祀建筑的统称,有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庙,有祭祀祖先的庙,有祭祀圣贤的庙,有祭祀各种神灵的庙。庙会之庙特指佛教和道教的活动场所。
上海庙会
庙会最初是以集市形式出现的,因庙为市的集市出现很早,公元六世纪北魏时代的《洛阳伽蓝记》中所记载的洛阳大市,就是设在寺院里的市。北宋(960——1127年)首都开封城内的相国寺是当时最著名的寺院,每月朔(初一)、望(十五)和逢三、逢八开市8天,衣食器具、日用杂物、图书文玩、珍禽异兽、医卜星相无所不包,各种最好的货物都可以在这里买到,也是开封城最大的市场。从《东京梦华录》和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的描写,也可以相像北宋时期相国寺庙会的繁华。
北京的庙会,传说是起始于辽代,未见确切证据。有准确记载的庙会以元代的白云观最早,明代庙会普遍兴起,清代又有发展。经过数百年的演变,成为最有北京地域特色的集市形式和娱乐形式,有人称之为中国式的狂欢节。
白云观庙会
“庙会”这个词汇,始见于清代笔记《妙香室丛话》,书中说:“京师隆福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此书作者张培仁,生活年代不详,书中记事截至咸丰四年,也就是1854年。由此看来,“庙会”这个词汇出现不会晚于1854年。后来,这个词汇被广泛地应用到各类著述之中,成为最通行的一种称谓。在老百姓的口语之中,庙会还可以进一步简称为“庙”和“会”两个单字,比如说:逛庙、赶庙、到庙里买东西、赶会等等。而在一些文人的著述中仍然保留着明代庙市这个古称。
据20世纪30年代实地调查,北京共有庙会36处。其中城内20处、郊外16处。这个数据曾被广泛引用。后又有人从元代至中华民国期间百余种史籍报刊中辑录出此次调查未记的庙会24处,这样北京地区曾有庙会至少有60处。
北京庙会可以分为定期庙会、节日庙会、春节庙会三种基本类型。过去人们形容庙会说“百货云集,百戏杂陈”,用这句话可以来概括这三种庙会;定期庙会以百货云集为主,节日庙会以百戏杂陈为主,春节庙会既有百货云集,又有百戏杂陈。当代人说庙会融文化和商业于一体,其实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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