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厂施赈,是清代荒年赈济的一种形式,当时最常见的是平粜,就是政府将常平仓的粮食拿出来,平价卖给老百姓,以平稳粮价,遏制商人囤积居奇;或者贷粮,即把仓粮借贷给百姓,等待收成后归还,以帮助灾民渡过暂时的难关;或者散米,将粮食无尝发给非常贫困的人户;粥厂,也就是施粥,特别困难户可以到这里打稀饭.后两种形式有更多的共同点,都是无尝舍施,对象都是极贫,次贫户,不同的是一种发放原粮,另一种则是给予粮食制品.因为它们有共同点,所以本文虽然讲的是粥厂,难免要涉及散米的情形.
施粥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纯粹官办,有的是官绅合办,也有私家独办.当然,后一种现象相当少,因为个人力量有限,难以为继,不好收场,还会遭到埋怨.但是为此而鼓吹的人不少,如清初陆世仪在《劝施米汤约》文中提出的施米汤法,就是家里做饭时,多放点水,把米汤滔出来,再放进杂粮面煮熬,然后舍施给没有饭吃的人,自家破费不多,而能坚持下去.比陆氏略晚一点的康熙朝江苏巡抚张伯行倡导"担粥法",希望富户煮粥一担,挑出去,见到饥民就施舍,施完为止,第二天再做.下面我们将就前两种作法,举点事例,以便对清代的施粥有一点形象的了解.
首先看首善之区的粥厂.所谓首善之区,是指首都北京,也就是当时的顺天府,顺天府为直隶所包围,不妨把直隶的粥厂一起说来.在京城,平时就有施粥的地方,如《燕京岁时纪胜》所载,京师广宁门外的普济堂,"冬施粥饘,夏施冰茶".下面所要说的则是临时性设立的粥厂.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直隶河间府水灾,人们逃亡,巡抚李光地动用库存和借支银两十余万购买粮食,一面平粜,一面设置粥厂煮粥散给饥民.据《文贞公年谱》记载,"贫民赖以存济,故岁虽荒,而途无殍者".道光初年直隶先是久旱,而三年(1823年)大水,受灾州县多达一百二十个,总督蒋攸铦请出帑银一百八十万,实行以工代赈的办法,修治永定河,同时在水灾最重的地方,于寒冬"拨米石设厂煮赈".光绪中,顺天府大雨连绵,九年(1883年)水灾,顺天府尹周家楣奏准在各乡镇及京城六门外设立粥厂.十三年(1887年)水灾的情形,如同亲历其境的震钧在《天咫偶闻》中所写的:"京东大水,通州水几冒城,自是无岁不水",而以十六年(1890年)最为严重,造成的灾害也最剧烈:其时京中"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皆张伞为卧处";"市中百物腾贵,且不易致,蔬菜尤艰,诚奇灾也".天津人严修在光绪十六年六月初六日的《日记》说:"自五月十八日雨,二十四日始晴,而十九日雨,三十日戌刻,大雨至初三日戌刻始止,然未开晴,连日又雨数次,居室十余楹,漏痕殆遍","忧心皇皇,如滨大难".这时工部尚书潘祖荫和顺天府尹陈彝主持赈务,《清史列传·潘祖荫传》云:光绪十六年六月,潘氏与"府尹陈彝筹放义赈,疏请择地添设粥厂,以便附近灾民就食,并恳钦派三四品京堂分驻稽查,弹压监放.八月,以顺属饥***多,转瞬严寒,生路更窘,奏请更赏给米石.九月,奏大兴县境添设粥厂两处,冬春赈务,为日方长,请拨银米以资要需".事实上,开始在玉清观,西城卧佛寺,功德林,普济堂设置粥厂,又根据九年周家楣设厂的事例,在六门外的孙河,定福庄,采育镇,黄庄,庞各庄,芦沟桥等六处设立粥厂,另外在京畿各镇也开设粥厂,由皇帝拨给京仓米石和内帑银两作为经费,为此,严修等顺天府属的京官于六月十八日入宫叩谢.
其次看康熙朝江西兴国的粥厂.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兴国大旱,秋天没有收成,次年(1704年)春天张尚瑗就任县令,立即进行救灾活动,先出常平仓粮放贷,接着与绅士商议用仓中余粮设立粥厂,取得同意后又捐资买粮,在治平观设局管理,于五月十一日至六月十日施粥.每人每天按五合米下锅,五更煮粥,煮好打钟,人们从东庑进来,从西庑出去,妇女在另外的殿里打粥.开始每天用米七八石,后来增加到二十石.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广东有台风灾害,广州将军,两广督抚报告皇帝,天子派出大臣运送救济粮到广东,于是向各府州发出告示,官府设粥厂施赈.在广州,粥厂设于院落宽敞的东门附近的较场,西门附近的寺庙,又在市内相宜地点设立两个粥厂.粥厂煮粥有吏胥负责,由官员实行监督
嘉庆间浙西粥厂.太湖流域水灾不断,嘉庆九年〔1804年〕浙西水害,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子等办法度荒.第二年春蚕不收,于是施行工赈纪事粥赈法,在十五个州县设立三十四个粥厂,每二三十里间就有一个.每个厂聘请诚实绅士管理钱谷和煮赈事务,不许官吏插手银米,只让他们维持秩序.如海宁惠力寺粥厂请在籍部郎马钰主持厂务,同时任命原任县令,无锡人华瑞潢助理,他们制订煮赈散筹各项章程,按章行事.规定煮的粥要保持浓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渗水,马氏,华氏也吃这样的稀饭,以保证它的质量.
在打粥方法上,分男女为两处,老弱病残另设一处,每处都用木栅围起来,每到打粥时,敲梆子或放炮为信号,使依秩序进行,不令拥挤.还在寺内搭盖大芦蓬,以防雨淋日晒,并为妇女建立厕蓬,对有病的人给予药物.由于秩序井然,管理周到,一天有几***进出粥厂,并没有一个人死在厂内.阮元认为他的办法行之有效,就在于使用绅士而不用官吏,正如他在《行赈湖州示官士》诗中所写的:
天下有好官,绝无好胥吏.政入胥吏手,必作害民事.士与民同心,多有爱民意.
分以赈民事,庶不谋其利.吴兴水灾后,饘粥良不易.日聚数***,煮糜以为食.
士之任事者,致力不忍避.与官共手足,民乃受所赐.饘
浙西士民参与赈济的记录很多,如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十八年(1709年),桐乡旱涝相继,开当铺的汪文桂"设粥厂,立药局",救济饥民.雍正四年(1726年)又遇水灾,他首倡赈济,"以食饥民".道光二年(1823年)夏秋之交,嘉兴,湖州大雨,水深没膝,稻禾淹没,米价上涨,穷人无法生活,到了次年春天,桐乡马国棠磬其仓廪,捐谷一万零七百石赈济县人,据说救活七万余人.清朝政府以他乐善好施,赐给四品职衔.
粥厂的实行办法
叙述了这些事例,不妨对清代粥厂的实行作一点归纳:
厘户法.根据民户财产状况,确定其户别,以便在赈灾中做到区别对待,也即明确赈济对象.著名的经学家惠士奇设想,依贫富将人户分为五等,甲等人家要捐助粮银,进行救助;乙等户要平价出卖粮食,以便政府平粜;丙等户自给;丁等户购买平价粮;戊等户接受散米,施粥的赈济.在实践上自然不会像惠氏这类学者所设计的那样,如果这样无异于强迫甲,乙等户捐粮,卖粮,当然行不通.在灾年,政府在实行救荒政策之始,登记贫困户,并把他们区划为次贫,极贫,以便放赈时有所区别.这种登记叫做赈籍,胥吏在上名册时,索要钱财,否则虽是极贫,也不能列入赈籍.王嘉福在《粥厂谣》咏的"昨朝里正点村屋,老翁无钱名不录",就是这种情形.在登记时还要区分大口,小口,一般来说,十岁以下为小口,散米时按成年人减少发给,而打粥则没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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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满清是相当***的朝代,但是,太平时期,从来不禁止百姓的流动。
平时北京城里就不少流民,每遇灾年,饥民更多。但统治者并没有把这些灾民赶走,反而是积极赈济,设立粥厂。
(2)清代的粥厂
“嗟来之食”的典故,读者想多知晓。《礼记·檀弓》记载,春秋时代的某一年,齐国大饥,好心人黔敖制作食品,放在路旁,等待饥饿的人来吃食,一位饿肚男子眼睛不怎么看得见,还用袖子遮着自己的脸,步履艰难地走来,黔敖左手拿着干粮,右手端着汤水,大声地叫着:喂,来吃饭啊!这时来人扬起头盯着黔放说:我就是不要这种不尊重人的财物和舍施,才落到没有饭吃的地步;你施舍一点东西,就如此得意的样子,我是不吃“嗟来之食”的。说着扭头就走,黔敖感到自己修养不够,不应该显出德色,连忙追上去认错,请他回来吃饭,但那人终不回头,活活饿死。后来曾参听到这件事,认为那人开始可以离开,待到黔敖谢罪的时候就应当转回来。遇到荒年,黔敖以个人的力量和名义舍施食品,是本文所要写的清代粥厂的滥觞,但是那时人接受舍施的心态与清代的人差别很大,而粥厂的管理更与黔敖不同了,更难得见到黔敖那样的从善如流的管理人了。
施粥以济贫民
粥厂施赈,是清代荒年赈济的一种形式,当时最常见的是平粜,就是政府将常平仓的粮食拿出来,平价卖给老百姓,以平稳粮价,遏制商人囤积居奇;或者贷粮,即把仓粮借贷给百姓,等待收成后归还,以帮助灾民渡过暂时的难关;或者散米,将粮食无尝发给非常贫困的人户;粥厂,也就是施粥,特别困难户可以到这里打稀饭。后两种形式有更多的共同点,都是无尝舍施,对象都是极贫、次贫户,不同的是一种发放原粮,另一种则是给予粮食制品。因为它们有共同点,所以本文虽然讲的是粥厂,难免要涉及散米的情形。
施粥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纯粹官办,有的是官绅合办,也有私家独办。当然,后一种现象相当少,因为个人力量有限,难以为继,不好收场,还会遭到埋怨。但是为此而鼓吹的人不少,如清初陆世仪在《劝施米汤约》文中提出的施米汤法,就是家里做饭时,多放点水,把米汤滔出来,再放进杂粮面煮熬,然后舍施给没有饭吃的人,自家破费不多,而能坚持下去。比陆氏略晚一点的康熙朝江苏巡抚张伯行倡导“担粥法”,希望富户煮粥一担,挑出去,见到饥民就施舍,施完为止,第二天再做。下面我们将就前两种作法,举点事例,以便对清代的施粥有一点形象的了解。
首先看首善之区的粥厂。所谓首善之区,是指首都北京,也就是当时的顺天府,顺天府为直隶所包围,不妨把直隶的粥厂一起说来。在京城,平时就有施粥的地方,如《燕京岁时纪胜》所载,京师广宁门外的普济堂,“冬施粥饘,下施冰茶”。下面所要说的则是临时性设立的粥厂。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直隶河间府水灾,人们逃亡,巡抚李光地动用库存和借支银两十余万购买粮食,一面平粜,一面设置粥厂煮粥散给饥民。据《文贞公年谱》记载,“贫民赖以存济,故岁虽荒,而途无殍者”。道光初年直隶先是久旱,而三年(1823年)大水,受灾州县多达一百二十个,总督蒋攸铦请出帑银一百八十万,实行以工代赈的办法,修治永定河,同时在水灾最重的地方,于寒冬“拨米石设厂煮赈”。光绪中,顺天府大雨连绵,九年(1883年)水灾,顺天府尹周家楣奏准在各乡镇及京城六门外设立粥厂。十三年(1887年)水灾的情形,如同亲历其境的震钧在《天咫偶闻》中所写的:“京东大水,通州水几冒城,自是无岁不水”,而以十六年(1890年)最为严重,造成的灾害也最剧烈:其时京中“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皆张伞为卧处”;“市中百物腾贵,且不易致,蔬菜尤艰,诚奇灾也”。天津人严修在光绪十六年六月初六日的《日记》说:“自五月十八日雨,二十四日始晴,而十九日雨,三十日戌刻,大雨至初三日戌刻始止,然未开晴,连日又雨数次,居室十余楹,漏痕殆遍”,“忧心皇皇,如滨大难”。这时工部尚书潘祖荫和顺天府尹陈彝主持赈务,《清史列传·潘祖荫传》云:光绪十六年六月,潘氏与“府尹陈彝筹放义赈,疏请择地添设粥厂,以便附近灾民就食,并恳钦派三四品京堂分驻稽查,弹压监放。八月,以顺属饥民众多,转瞬严寒,生路更窘,奏请更赏给米石。九月,奏大兴县境添设粥厂两处,冬春赈务,为日方长,请拨银米以资要需”。事实上,开始在玉清观、西城卧佛寺、功德林、普济堂设置粥厂,又根据九年周家楣设厂的事例,在六门外的孙河、定福庄、采育镇、黄庄、庞各庄、芦沟桥等六处设立粥厂,另外在京畿各镇也开设粥厂,由皇帝拨给京仓米石和内帑银两作为经费,为此,严修等顺天府属的京官于六月十八日入宫叩谢。京中粥厂施粥的情形,并没有像李光地年谱、潘祖荫年谱写的那样美好,道咸同三朝大学士、管理工部尚书事务的祁寯藻在《打粥妇》诗里有所描述。所谓打粥,是贫民到粥厂领粥,他写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妇,怀抱奄奄待毙的六个月的婴儿,打粥以延活命的惨状:
长椿寺前打粥妇,儿生六月娘十九。官家施粥但计口,有口不论年长幼。儿食娘乳娘食粥,一日两盂免枵腹。朝风餐,夕露宿。儿在双,儿亡独,儿病断乳娘泪续。儿且勿死,为娘今日趁一粥,掩怀拭泪不敢哭。
其次看康熙朝江西兴国的粥厂。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兴国大旱,秋天没有收成,次年(1704年)春天张尚瑗就任县令,立即进行救灾活动,先出常平仓粮放贷,接着与绅士商议用仓中余粮设立粥厂,取得同意后又捐资买粮,在治平观设局管理,于五月十一日至六月十日施粥。每人每天按五合米下锅,五更煮粥,煮好打钟,人们从东庑进来,从西庑出去,妇女在另外的殿里打粥。开始每天用米七八石,后来增加到二十石。就是这样,道路上仍有许多饿殍。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广东有台风灾害,广州将军、两广督抚报告皇帝,天子派出大臣运送救济粮到广东,于是向各府州发出告示,官府设粥厂施赈。在广州,粥厂设于院落宽敞的东门附近的较场、西门附近的寺庙,又在市内相宜地点设立两个粥厂。粥厂煮粥有吏胥负责,由官员实行监督,吏役克扣米粮,官员可以管他,而官员吞没稻米,衙役不敢管。起初煮粥用的是米,渐渐地掺和白泥充数,再后来就以树皮下锅,所以饥民“嚼泥泥充肠,啮皮皮以香”,然而这是不能充饥的,只能多受几天罪,然后死去,真是“嚼泥啮皮缓一死,今日趁粥明日鬼”。就在较场的粥厂旁边,死尸和骸骨随处可见。
嘉庆间浙西粥厂。太湖流域水灾不断,嘉庆九年〔1804年〕浙西水害,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度荒。第二年春蚕不收,于是施行工赈纪事粥赈法,在十五个州县设立三十四个粥厂,每二三十里间就有一个。每个厂聘请诚实绅士管理钱谷和煮赈事务,不许官吏插手银米,只让他们维持秩序。如海宁惠力寺粥厂请在籍部郎马钰主持厂务,同时任命原任县令、无锡人华瑞潢助理,他们制订煮赈散筹各项章程,按章行事。规定煮的粥要保持浓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渗水,马氏、华氏也吃这样的稀饭,以保证它的质量。
在打粥方法上,分男女为两处,老弱病残另设一处,每处都用木栅围起来,每到打粥时,敲梆子或放炮为信号,使依秩序进行,不令拥挤。还在寺内搭盖大芦蓬,以防雨淋日晒,并为妇女建立厕蓬,对有病的人给予药物。由于秩序井然,管理周到,一天有几万人进出粥厂,并没有一个人死在厂内。阮元认为他的办法行之有效,就在于使用绅士而不用官吏,正如他在《行赈湖州示官士》诗中所写的:
天下有好官,绝无好胥吏。政入胥吏手,必作害民事。士与民同心,多有爱民意。分以赈民事,庶不谋其利。吴兴水灾后,饘粥良不易。日聚数万人,煮糜以为食。士之任事者,致力不忍避。与官共手足,民乃受所赐。
浙西士民参与赈济的记录很多,如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十八年(1709年),桐乡旱涝相继,开当铺的汪文桂“设粥厂,立药局”,救济饥民。雍正四年(1726年)又遇水灾,他首倡赈济,“以食饥民”。道光二年(1823年)夏秋之交,嘉兴、湖州大雨,水深没膝,稻禾淹没,米价上涨,穷人无法生活,到了次年春天,桐乡马国棠磬其仓廪,捐谷一万零七百石赈济县人,据说救活七万余人。清朝政府以他乐善好施,赐给四品职衔。
施粥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纯粹官办,有的是官绅合办,也有私家独办……
粥厂的实行办法
叙述了这些事例,不妨对清代粥厂的实行作一点归纳:
厘户法。根据民户财产状况,确定其户别,以便在赈灾中做到区别对待,也即明确赈济对象。著名的经学家惠士奇设想,依贫富将人户分为五等,甲等人家要捐助粮银,进行救助;乙等户要平价出卖粮食,以便政府平粜;丙等户自给;丁等户购买平价粮;戊等户接受散米、施粥的赈济。在实践上自然不会像惠氏这类学者所设计的那样,如果这样无异于强迫甲、乙等户捐粮、卖粮,当然行不通。在灾年,政府在实行救荒政策之始,登记贫困户,并把他们区划为次贫、极贫,以便放赈时有所区别。这种登记叫做赈籍,胥吏在上名册时,索要钱财,否则虽是极贫,也不能列入赈籍。王嘉福在《粥厂谣》咏的“昨朝里正点村屋,老翁无钱名不录”,就是这种情形。在登记时还要区分大口、小口,一般来说,十岁以下为小口,散米时按成年人减少发给,而打粥则没有什么不同。
拨帑与捐输。赈籍所需银米,如前述顺天府赈灾事例所显示,政府拨给粮米和银钱,这是官拨;再就是官捐,各级官员捐俸,作出示范,以便劝民捐输;绅民捐献,地域性灾害的赈济,民捐最多,也最起作用,前述马国棠式的人物还是有一些,不过捐粮数量不一定有他那么多,比如雍正时福建漳泉大饥,仙游太学生徐方宝赈米八千余石,并为主持赈务,积劳而亡。在地方史志里这类记载比比皆是,不必缕叙。民捐,出自自愿的虽大有人在,但也有一定的强制性,所谓“有司谋设粥,粥米按户索。上不遗荐绅,士庶均见迫”。一般说来,赈物来自政府、官僚和民间三个方面,大灾政府要出钱,小范围的灾情则是民间的事情了。
分赈法。就是多设粥厂,以便利饥民打粥。江苏常熟人蒋伊于康熙十年(1671年)在家乡赈荒,在乡村设置三厂,城里则设两个,实行的结果,是设在乡村的救活人多而费用少,而在城里的费用大、活人少,效果大不一样,因此他总结出分散粥厂的经验,于康熙十八年(1679年)写出《敬陈分赈之法疏》,建议分县分乡赈济,而不设置大建制的粥厂。他说:“务令县各为赈,而不可聚之于一郡;乡各为赈,而不可聚之于一城;人各为赈,而不可委之于吏”。分散设厂,是为了饥民就近领粥,避免奔波,死于沟壑。嘉庆间,金匮县令齐彦怀实行图赈法(图,相当于现代的行政村),在城乡设立粥厂十余处,将本乡人的捐献物资用于本乡的饥民,这样人们也乐于捐输,本乡人就近打粥,得到实惠。齐氏为此写出《图赈法》一文,以事宣传。分赈法,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普遍这么做。如乾隆朝直隶总督方观承制订的《赈纪十五条》所规定:“散赈定例,州县本城设厂,四乡各于适中处所设厂,……地方官宜勿拘成例,勿惜小费,更多设一二厂,以便贫民”,景州就设置七个厂。厂地所选择的处所,多是建筑较多、场地广阔的公共场所,诸如寺院、道观、较场。中国最早的救济机构就出现在寺院,唐代的福田院就是收养贫病无告的人的,所以在寺院设立粥厂有传统,也有经验,再说寺院斋僧,锅灶齐全,像北京雍和宫的大锅能煮几石米,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号牌法。这是打粥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何领票,如何凭票打粥,何时、何地打粥,如何遵守纪律。如徐文弼的方法,是把一个粥厂分为四部分,用栅栏隔开,每一处又分成若干行,每行前面放置条桌,以便置放盆碗;每一部分有一个颜色的旗帜,打粥人固定区位,持有与区位相同颜色的筹码,到时凭筹去指定方位打粥。如此把人分散开来,不致拥挤,排队到桌前,器皿放到桌上,打得既快又均匀。当然,这是理想的方法,实际上难于做到。
打粥的惨状与官贪吏蚀
打粥人的状况就如同要饭花子,不到万不得己,人们不会走进这个行列,其悲惨处境是可以想见的。嘉庆中在江南做知县的陈文述在《粥厂》诗里描绘饥民打粥路上的情景;“疲癃纷扶藜,孀媰远负襁。伶俜走鸠鹄,蹲踯聚夔魍”。老幼病残手持藜杖,孀妇背负婴儿,饿得移不动脚步,说不定走着走着就倒下来,成为在头顶上盘旋的恶鹰食物。至于打粥时的惨况,也是在江苏做过县令的谢元淮有着真切的同情的歌咏,不妨将其《官粥谣》转录于下:
东舍挈男西携女,齐领官粥向官府。日高十丈官未来,粥香扑鼻肠鸣苦。忽闻笼街呵殿高,万目睽睽万口嚣。一吏执旗厂前招,南东女西分其曹。授以粥签挥之去,去向官棚施粥处。投签受粥行勿迟,迟迟便遭官长怒。虬髯老吏拦门前,手秉长勺色如嗔。……官厂已收催还家。
片席为庐蔽孀雪,严寒只有风难遮。道逢老叟吞声哭,穷老病足行不速。口不能言唯指腹,三日未得食官粥。
饥民等待打粥之时,主官之迟缓,饥民之企盼;待到领粥之时,吏胥之豪横,饥民之怯弱;在回归路上,见向隅之老病同类,内心何其凄惨。这首诗如同一幅图画,映入我们的脑海。如果因打粥而能够维持生命,就是三生有幸了,须知许多人死在打粥的路上,甚至于等不到打粥的机会就离开人世。康雍时湖广总督杨景仁在《筹济篇·煮赈》中说,施赈之时,“活者二三,而死者十六七”。可见死亡率之高。有幸领到稀粥而生存下来的人,大多数内心麻木了,以领粥为眼前生活的目标,但是也有一些人心理上不能接受现实,感到特别的痛苦,这主要是穷苦读书人和少数妇女。黄懋在《施粥不如散米说》文中讲,打粥时,“以少年妇女,出头露面,有志者羞愧饮泣,愚痴者习成无耻”,厂役们还对妇女评头论足,无赖之徒“调戏挨挤”,以致于造成人命。清初名士尤侗在《散米谣》中写道:“可怜良家子,乃与乞丐伍。性命且不保,廉耻何足语”。打粥以延生命,然而实在是极其痛苦的事情。但是清代人要比春秋的齐人现实得多,不会拒绝这种“嗟来之食”。
灾害赈济,历来是赃官污吏聚财的好机会。他们的手段,就是蒋伊所说的:“报名有费”,“廪给有扣”。不给钱,不让上赈籍,这就是报名有费;粥厂之粥,搀和泥土树皮,留下好米,是乃廪给有扣。康熙时举人郑世元有规劝官吏不要发灾荒财的诗,他咏叹道:
黄须大吏骏马肥,朱旗前导来赈饥。饥民腹未饱,城中一月扰。饥民一箪粥,吏胥两石谷。我皇圣德仁苍生,官吏慎勿张虚声。
乾隆朝诗人沈德潜评论此诗,说当中四句,是历代通病,无可奈何的事情。也就是说官吏在饥民口中夺食,是无法改变的现实。郑氏说饥民喝一瓢粥,官吏就要克扣两石米,自然是赋诗的夸张,实际情形,据黄懋的估计,大约用米一石,到饥民之口的不过六七斗,其他三四成进了官吏的口袋。要知道,这时的米石,价值高昂,官吏是大大地捞了一把。至于发放贷粮中的舞弊,就不在这里道及了。写到这里,令我们对粥厂的设立产生了怀疑,其实,清朝人总在讨论是设粥厂好,还是散米好。下面了解一下他们的议论。
粥厂的利弊得失
设立粥厂的好处,是立即解决不能举炊人家的活命问题。极贫人家要钱无钱,要粮无粮,要柴无柴,贷粮对他们无用,散米也难于济事,施粥可以立即进餐。张伯行讲“极贫之人宜赈粥”;阮元说“赈粥,专为下下贫民供朝夕也”;陈芳生云:“赈粥之举,则唯大荒之年,为极贫之户不能举火者行之,枵腹而来,果腹而往”。说白了,施粥是延续极贫户性命的事情。粥厂比其他赈济方法容易办到,因为这是最紧急的事情,劝捐相对好实现。有了粮,可以根据粮的多少,决定施多少天粥,事情办起来比较灵活,所以杨景仁说施粥“费易办而事易集”。主持粥厂的官吏虽然也贪占,但比起平粜、赈贷中的作弊还是要少一些的,也正如陈芳生所说,“其中透冒之弊似少”。
粥厂的设立,弊病亦多,黄懋分析它的害处:一是领粥要奔波于路途,造成虚弱之人的死亡;二是粥厂要用许多厂役,费用比散米多;三是人们往返于粥厂家门之间,耗费精力,不能从事生产;四是饥民聚集于粥厂,容易生事,即可能发生社会治安的紊乱;五是妇女抛头露面,有碍社会风化。此外,鲁之裕说到行之不善的粥厂,该打粥的人打不到,不该领的人却得到了。还有人认为,设立粥厂,聚合多人,会造成瘟疫的流行。这些问题,大多是存在的。
总而言之,在赈灾的诸种措施中,平粜、贷粮是常法,散米也较常见,而施粥则是临时性的调剂办法,是作为平粜、赈贷的补充,也是散米的补充,用杨景仁的话说是“施粥以调剂其间”,或如陈芳生说的“其为道,能暂而不能久”。救荒,不能寄希望于粥厂,虽然它也有其点滴的作用和不应抹煞的功能。
不仅是施粥有弊病,在古代所有救荒事业都难于实行得好,这有社会客观的和人们主观的多种原因,其一是社会生产发达程度不高,生产品有限,食品少有富余,一遇到大荒,没有多少余粮可以充饥;二是吏治不清,清官少,贪官多,民命垂危、嗷嗷待哺之际,赃宫也不忘口中夺食,骂他们全无心肝,亦无济于事,因为专制政体下的官僚制度决定了贪赃现象的不可避免;三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事业和机构,都是临时、就事作某种救济,就很难指仗它能解决多少问题了。但是,施粥之类的赈济却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热诚、主动从事施粥的人,对饥民怀有强烈的同情心,力所能及地给予物质的帮助,救人于濒危之中,这种仁爱观念值得继承和发扬光大。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 作者:冯尔康)
相声大师马三立有个脍炙人口的段子《开粥厂》,显示了他在传统相声中的“贯口活”上那种炉火纯青的功力。段子里的马善人扬言要开粥厂,于是夸夸其谈了一通。但天花乱坠之后,观众在笑声中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马善人,不过是个喜欢信口开河的小人物。
马三立相声中所说的“粥厂”,也出现在曾经热播一时的电视剧《天下粮仓》中。在这部以清代乾隆元年江南饥荒为背景的历史剧里,剧情一开场,就是刑部尚书刘统勋巡查赈粥现场,结果发现大锅里的米粥薄如清汤,于是震怒之下向粥厂的胥吏发出严令:筷子浮起,人头落地。何谓粥厂,许多人的直观印象,大都来自这部电视剧。
粥厂施赈,是过去荒年赈济的一种形式,而且此举可谓由来已久。“嗟来之食”的故事几乎妇孺皆知。这个典故出自《礼记·檀弓》,叙述的时代远在春秋时期。当齐国饥馑之际,那位煮食赈饥的富商黔敖无疑开后世设粥厂之滥觞。
有清一代,灾荒连绵,粥厂的开设也最为普遍。民国时代的《钱门塘乡志》中就说:“查赈粥之举,康雍间时常有之”。如康熙九年(1670年),江苏嘉定县连遭灾荒,“夏时霪雨杀禾,秋来飓见拔木”,导致翌年闹起春荒,“乡民大困”。知县赵昕召集县里的乡绅共商对策,决定设立粥厂。这次煮粥施赈,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咸分设厂,就近赈饥”,全县共开设粥厂二十余个。再如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江西兴国县大旱,秋天没有收成,酿成第二年开春后的饥荒。县府设厂施粥,先出仓粮放贷,后由乡绅捐资买粮。粥厂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开始每天用米七八石,后来增加到二十石。
清代的粥厂,有的纯粹官办,有的官绅合办,也有的由缙绅独办。官方主持的粥赈,其赈济所需,不外拨款和捐输这两种形式。拨帑就是由政府拨给粮米和银钱;而捐输则有官捐与民捐,即官员捐俸和绅民捐献。可以说,为了赈灾,清代整合起了来自官方和民间两个方面的力量与资源。
不过一般地域性的灾荒,往往更多的要仰赖义赈和民捐。单就嘉定县而言,康乾以来,地方绅民煮赈的义举可谓史不绝书。如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南翔镇人士陆培远、程时彦、陈范捐重赀设粥厂于云翔寺,一时间就食者云集,使数万饥民得以存活。又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诸翟镇人侯昌朝“捐米千石,专厂煮粥,以赈附近饥民”。到了晚清,江南一带以粥厂为中心而逐渐形成了民间的御灾机制,粥厂的设置转为常态化,而且功能也越来越多,甚至接管了除施粥之外的许多乡镇事务。
官办的粥厂,由于把持于官吏之手,常常不免被一些赃官污吏口中夺食,借机敛财。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广东因台风被灾,朝廷敕旨在广州开粥厂施赈。但粥厂官吏吞没稻米,起初煮粥用的还是米,渐渐地就掺和白泥充数,后来干脆以树皮下锅,导致饿殍载途,连粥厂旁边也是尸骸枕藉。因此,清代对粥赈的巡查极为严格,甚至对粥的稀稠也有规定。嘉庆十年(1805年),浙西因水患而开粥厂,就明令由士绅管理钱谷和煮赈事务,不许官吏插手银米,只让他们维持秩序。对赈粥的浓度,则要求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渗水,否则格杀勿论。这就是电视剧《天下粮仓》中,“筷子浮起,人头落地”这一剧情的史实依据。
【台词分享】
马:各位观众对我们这样的鼓励。我们有什么好的艺术表演呢?
王:是啊。
马:今天所来的观众,有几位呀,是离家很远,骑着车来看我们的节目,对我们这样的抬爱,对我们这样的喜爱。其实我们长这模样并不让你们喜爱,啦!
王:害臊啦?
马:有些观众啊,知道我们天津市曲艺团演出啊,场场到,这样的曲艺爱好。咱们天津是曲艺之乡。
王:对。
马:全国各地都承认。你们懂得艺术啊,特别是相声,天津的观众是特别懂的。怎么铺、怎么垫、怎么翻这个“包袱儿”,什么正翻、倒翻、垫话儿、大部分观众都懂。你们听相声多内行啊。啊?这对于我们演员,特别是中青年演员更有很大的鼓励啦。有些观众你都认识吧?
王:都认识。
马:都熟悉。噢!认识我吗?想想。
王:哎呀,想不起来了。
马:我是谁?说。
王:哦,忘啦,忘啦。
马:我叫什么?
王:忘啦,忘啦!您贵姓。
马:马!
王:马?您的名字?
马:上三下立。
王:哦,还“上三下立”,上下干什么呀?哦!马三立。
马:哎,对对。知道我外号吗?
王:哦,还有外号?
马:没听说过吗?
王:没有,没有。
马:哎?都知道啊,我的外号。
王:您外号叫什么?
马:马善人。
王:马善人?
马:善人哪。
王:噢,您是善人?大家都看看,这善人都这模样?
马:什么模样啊,怎么?应当什么模样啊?心善。
王:心善?
马:心眼儿好。不骗人,跟任何人不撒谎,不说瞎话。
王:是啊。
马:没坑过人,没骗过人,没找过便宜。善,以良心对待别人。善,心软。没打过架,没骂过人。背地里挖苦人?损人?马善人,没有过。
王:没有这个。
马:打架?善人不看。我都不看打架的。我心软。听说有打架的,打的头破血流的,不忍。不忍看,也不敢看。善。
王:嘿,善。
马:心软啊。太软啦。心软哪!长这么大个子,没看过宰牛、宰鸡、宰活鱼,没看见过,听说过。哎,宰鱼,大活鱼,扑棱扑棱的,活鱼,跳、蹦!摁着!拿刀,拉肚子,那样,听说过,没看见过。
王:没看见过?嘿。
马:哎,不忍!善!打我手下没害过一个生命。
王:嗬。
马:就这么样,就这么善。
王:好。
马:墙上掉下个大蛛蛛,踩死?马善人绝对没有。
王:哦,墙上掉下大个蛛蛛都不踩?
马:蛛蛛?我睡觉床上有个臭虫,大臭虫!怎么办?
王:捻死啊?
马:捻死啊?太损啦。这是个小生命。它懂的吗呀?它知道吗呀?你不费事,哎,它完啦!马善人,不干那个。
王:没有。
马:大臭虫,不管,去它的。
王:嘿!
马:就算我身上逮住个大虱子,哎哟,嗬!怎么办?
王:挤死。
马:挤死啊?太损啦。
王:那怎么办?
马:那是条性命,挤死啊?
王:扔地下。
马:扔地下饿死啦。
王:那怎么办?
马:无论找谁,往脖子那儿一搁。
王:哎!哎呀!
马:善嘛。
王:这叫善哪?这叫缺德。放虱子啊?
马:心软。我心软哎!
王:心软?放虱子玩儿。
马:我们还保全它的生命,我们还不受痛苦。
王:嘿。
马:找一胖子啊。
王:还得找胖子?
马:哎,吃得饱饱的。
王:嘿,好!
马:玩嘛。
王:玩?这叫玩啊?好!
马:你瞧,解闷儿呗,吃饱天天干吗呢?
王:吃饱放虱子啊?
马:现在我要行善!
王:哎,啊!行善?我躲开你。放虱子是不是?
马:谁放虱子啊?
王:你要行善吗?
马:行善,我这是比方。哪有那么方便的虱子啊?
王:噢,您贵处?
马:顺义县的。
王:顺义县?
马:小地方,顺义。
王:京北顺义县?
马:对,北京的北边。
王:离北京九十里地吧。
马:对,对对,顺义县。顺义县有个马坡啊,我是那个地方人。
王:哦?
马:马坡。
王:顺义县?
马:对。
王:南马坡,北马坡。两个大镇子?
马:哎,对对!
王:知道,知道!
马:南马坡,北马坡。你怎么知道的?
王:我?
马:你去过吗?
王:没到过。
马:你到过吗?王:没有。
王:没到过。
马:你怎么知道的?
王:我听人说的。
马:你到过没到过?
王:没到过。
马:没去过?好,好。南马坡,北马坡,那些个房子都是我们家的。
王:都是你们家的?
马:哎,那些个房子,那些个大镇子,全是马家的。你打北京打听,京北一带黄土马家,那就是我们家。我们家的外号儿?合黄土马家。
王:噢,您家是卖黄土的。
马:卖黄土?推车卖黄土,卖多少钱啊?
王:黄土马家嘛。
马:由北京往北说,无论走多远,瞧见是黄土地不是?
王:是黄土地。
马:只要是黄土地,那就是我们家的地。
王:啊?
马:黄土马。
王:只要是黄土地就是你们家的呀?
马:看地是黄土地,那就别问!别打听,就是马家的。
王:哎呀,这得多少顷啊?
马:多少顷啊?两千多里地。
王:哎!两千多里地?
马:哎,不论顷。里呀,论里呀。
王:大财主。
马:什么大财主?咱不敢说大财主。
王:大户人家。
马:哎!在我们老家呀,不说首户吧,有俩糟钱儿。
王:大财主嘛。
马:哎?在天津、北京这还财主啊?到这地方比,咱趁吗?在我们那地方,富裕点儿。各省啊,反正家里头都有买卖。你到过北京,多走两步,顺义县你打听打听,黄土马家,你上我们家看看,我们家那房子,那住宅呀,院墙,那院子,一面十里地。
王:哎!哎呀,一面十里?
马:嘿嘿!四面,四十里地。我们院子里有十八条马路,我们这一家子,五百多口。
王:大财主。
马:回房、管事、开汽车的、花把式连厨房的、连佣人全算上,一千三百多人。
王:嘿呀,大户之家。
马:我们是汉朝伏国将军马元的后辈。
王:啊,马元的后辈。
马:哎!马超知道吗?三国马超。
王:知道。
马:马超、马岱,我们老祖先。那是我们上辈。汉朝那伏国将军马援,我们上辈。这都一家子,姓马。
王:姓马都是一家子?
马:哎。
王:哦,唱评戏有个“马寡妇”,您一家子啊?
马:同姓各家。
王:这怎么各家啦?
马:不是一码事。我们是汉朝伏国将军马援的后辈,你打听打听你们这文艺界,唱戏的,李万春。
王:你们家叫堂会?
马:谭富英。
王:上你们家唱去?
马:咱不说叫堂会呀,咱不敢这么说。咱们和人是朋友,人家看得起咱们。咱们请他们几个到我家做客,吃、住、玩儿几天,愿意几位高兴啊,消遣消遣。唱唱。
王:嘿。
马:咱不算叫堂会。请他们来,住几天,玩儿玩儿,到马家看看。唱几段儿,走时候,一人拿两条。
王:哦,拿两条……黄瓜!对,你家地多,黄瓜多。
马:像话不像话!人家卖那么大力气,人家唱完,我给人黄瓜?
王:拿两条拿什么呀?还不黄瓜吗。
马:嘿,真是。金子。
王:拿金子?
马:金条。就这么大个的,这么长,十两一条。一人拿两条。后院儿有的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拿。碍事硌着脚的,搁着干吗?拿着玩儿去。
王:哎呀!
马:大元宝、小元宝,小锞子儿,这么点儿的那个,拿!给孩子们拿着玩儿去。
王:嘿,哎呀!
马:没用!
王:成堆啦?金条成堆!
马:哎,我呀,好交朋友啊,不在乎钱!
王:您这儿鞋该钉掌啦!哈哈,换换鞋吧。那么些金条。
马:你问问,都看见啦!我一直老这双鞋吧!
王:可不!压根儿也没换。
马:你看见没有,不想换。
王:不想换?
马:哎。
王:嘿,你也没有啊。
马:干净。
王:干净啊?
马:衣贵洁不贵华。曾子曰:“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王:啊?这是“曾子曰”呀?
马:你到我们家看看,你看得起我吗?
王:看得起。
马:你愿意交我这朋友吗?
王:愿意。
马:你看看马家花园儿。逛过花园儿吗?
王:逛过呀。北京花园儿我都逛过。
马:哪儿啊?
王:万寿山。
马:万寿山有吗?
王:景山。
马:景山有吗?
王:北海。
马:你看过好的吗?还……还逛花园儿?那有什么?
王:您的花园?
马:北海有啥?看树啊!看花?哪儿没树?马路边儿上也有树。
王:您这花园有什么?
马:马家,嘿!
王:有什么呢?
马:马家花园儿,花儿不新鲜。树?谁没看过大树?你逛花园你逛哪门子树啊?嘿,真是!马家花园,看的是玩艺儿,看花园看的是景致。
王:噢,您那儿有什么?
马:有什么呀?马家花园儿,花园儿里,六十多个小白塔。塔,懂不懂?
王:知道。
马:塔!六十多个小白塔,一个比一个高。最矮、最小的塔,百货大楼楼尖一样。
王:嚄!也是最小的?
马:哎!
王:哎呀!
马:有七十多座亭子。亭子满都汉白玉的石座,玻璃砖的亭子!亭子底儿,银子包金的。两边的鹤鹿同春,满是真金的。
王:嗬!
马:翡翠的犄角,猫眼的眼睛,碧玺的尾巴。月牙河,汉白玉的石桥。河里的金鱼、银鱼儿赛过叫驴,那蛤蟆秧子跟骆驼那么大个儿。
王:嚄!哎?蛤蟆秧子跟骆驼似的?
马:玩艺儿嘛。
王:好么!这个儿。
马:金鱼儿看见过吗?
王:看见过呀。
马:逛花园不看看金鱼吗?
王:那得看看。
马:多大个儿?
王:哪个花园都有。这么大个儿。
马:哪儿有啊?
王:北海公园。
马:那个,多大个儿?
王:中山公园。
马:这个呀,这么大呀?
王:这是最大的!
马:玩儿鱼?玩儿这个?鱼秧子啊,鱼苗子啊?白给我?白给我,我都不要。
王:是啊?
马:马家玩儿鱼,要那个?
王:您那儿鱼,多大呀?
马:哼!多大呀?你算算吧!看见桌子了吧?
王:桌子。
马:这么大。
王:这么大个儿?
马:哎!金鱼。望天儿鱼、虎头鱼、蓝绒球鱼、红绒球鱼、花贝鱼、花本鱼、大个墨鱼。墨鱼,懂吗?
王:墨鱼?黑的?
马:黑的,小驴儿一样,小黑驴一样。
王:哎呀,这鱼这么大个儿?
马:哎,金鱼儿嘛!
王:哎呀!您在哪儿养活的?
马:鱼缸。
王:鱼缸?这得多大个儿?
马:多大个儿啊?玻璃砖的。薄玻璃的?薄玻璃那鱼缸玩儿啥呀?玻璃砖的,大厚玻璃砖的,鱼缸!我打外国带来的。
王:这得多大呀?
马:多大呀!哼,你算算吧!“民主十号”见过吗?
王:“民主十号”,火轮?
马:啊。
王:天津跑大连。
马:对啦,“民主十号”。
王:知道。
马:那船,在我鱼缸里转悠过。
王:嚄!“民主十号”在你鱼缸里转悠过?
马:哎。
王:哎呀,怎么进去的。
马:吊车呀!吊车吊进去的。
王:哦,吊进去的。
马:让它转一圈儿看看,看看多少时间。玩儿嘛。我打外国带来的。外国人送我丈八条案,送我家的一丈八的条案,一尺见厚,整块儿,象牙的。
王:嗬,这多大。
马:法国人给我张牛皮,这牛皮打开,五里地,没接缝儿,整的。
王:你这牛得多大?
马:瑞士国,送我家的钟表,桌子摆的大座钟,木头的。
王:是钟,都是木头的。
马:都是木头的?那是外壳,外壳木头的,这连里头的零件,完全木头的,整个木头钟。
王:啊?
马:甭上弦、甭过电,老走着。够打点不打点。表门儿一开,打里头出来个木头人儿。木头人儿,这么高,这手拿小锣,这手拿锣锤,出来!“当当!”一伸手,带说话的——“两点啦!”
王:耶!好嘛!
马:够三点又出来啦!“当、当、当”——“三点啦!”
王:嗬,好!
马:要不要,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