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是体制改革、结构转型和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尽早修订并严肃执行《预算法》。应该用法律的形式,严格限制政府的收税权力。税收不是越多越好。
二、继续减轻居民税收负担。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2002年的15.7%一直攀升到2011年的近23%.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从55%下降到略高于40%,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GDP中比重从49%下降到约34%.目前企业利润不丰厚,只有减税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尽快实行个税综合计征,进一步提高起征点,简化税率档次,降低最高税率。
三、尽快免除小额纳税人的负担。小额纳税人的税费只占财政收入很小部分。尽快免除其中的绝大多数,可“解放”一大片低收入者,缓和城管、税务人员与小商小贩的矛盾冲突。
四、明显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出口增速将明显回落,房地产调控也将拖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企业经营将不容乐观。从长远看,减免税负有助于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五、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政府过多主导社会财富分配,必然引起寻租行为,腐蚀政府肌体。同时,一味强化政府再分配功能,必然弱化市场的分配功能,降低社会活力。(摘要)
哪年不是时机呢?改革时机永远只会提供给具有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决策者。现在这么好的时机,你永远说要稳步推进,那永远就不推进。
谢旭人说,GDP去年增长17%,所以我收24%是合理的。高7个点无论如何就说不过去了。而老百姓呢,城市只涨了8.4%,农村只涨了11.4%.财政(收入)涨是有道理的,老百姓(收入)不涨有道理吗?他的解释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任何一个老百姓也不能接受,这个解释是强词夺理。
他还说,政府收入的多少和老百姓的收入是不相关的。怎么会不相关呢,一个蛋糕怎么切,你切多了,他就少了啊。财政部的态度我不满意。
———李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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