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起,我县全面实施“公转商”贷款业务,这就意味着,市民能在享受与公积金贷款同等低息的同时,缩短排队等“贷”的时间。
据介绍,“公转商”贷款的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公积金贷款。
那么对于想要“公转商”贷款的市民来说,又有哪些好处呢?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出回复:其一,手续简化,效率高。“公转商”贷款的放款速度将更快,申请人只需要去一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完“公转商”贷款,同时可享受月冲和年冲政策;其二,还款压力不会增加。市民可按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银行将以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利差部分则由公积金中心直接贴给银行,转回时,也不需要市民到场。
哪些人符合“公转商”贷款条件呢?记者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转商”贷款适用对象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且应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除了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比公积金贷款多提供一份收入证明,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再次公积金贷款,或者承办银行审核银行贷款条件时,需要家庭住房套数证明的,借款人还需要提供家庭套数证明。
摘自1月11日《德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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