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1日15时50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2月21日10时30分许,谢璐(女,1993年12月23日出生)从临河区八一乡红星村祥和家园出来,租乘一辆红色三轮车准备前往北环路一苗树附近,2月21日11时30分许,其手机关机与家人失去联系。接到报警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全力开展调查,经过走访摸排、缜密侦查,于2月24日15时许,找到谢璐租乘的三轮车并将车主王某某控制。
经讯问,王某某(男,1967年7月22日出生,甘肃省陇西县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供述了杀害谢璐的犯罪事实。2月25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开发区旧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找到受害人谢璐的尸体。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情发生的就是这么简单,一个女孩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知道路径,善良的相信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话,没有一丁点的防备心里,结果悲剧了!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无论陌生男子有什么借口,不要离开公众的视线,而且自己还有手机,可以随时随地与家人联系,或者到目的地的人联系,这样就能增加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压力,甚至会打消犯罪意念。毕竟和犯罪分子“前无仇近无冤”!
犯罪分子究竟为什么残忍杀害了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的陌生女孩呢?看下下面的原因,大家会骂声不断,诅咒不停,愤怒不止:
这就是一个犯罪分子见色起意,哄骗这女孩的借口,为了省“十块钱”,葬送了自己年轻的性命!从这借口来看,应该引起女孩的戒备心里,毕竟是带女孩回家,一个陌生的男人。出租车为的是赚钱,只要有活,要不要手机都无所谓,讲好的价格自动让钱?少给一点,他们还不拼命!
最后愿逝者安息,严惩犯罪分子!更提醒女孩们别单独出门到陌生的地方去,也别贪小便宜,别太相信陌生人,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即使单独出去,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已经发送位置,或者是出租车的车牌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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