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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曝诺华涉嫌行贿:“善龙”推广付了买路钱?|医药代表|诺华|行贿|医药代表|诺华|行贿
核心提示:诺华制药前医药代表李丽披露了诺华在推广药品“善龙”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为追求“善龙”在北京几家大医院中销量的快速增长,诺华制定了详细的推广计划,以直接向医生提供推广费用的方式换取销量。

“这笔钱的名义是日常推广费,与其他资金都是分开的,我们医药代表可以向领导申请。5月之前,我每月的推广费也就一两千块钱,主要用于组织医生开座谈会,买点食品饮料什么的。”李丽明确表示,善龙计划给出去的费用,并不是和医生开药多少直接挂钩,“你说的那种直接挂钩的方式一般普药才会做,RDPAC是严格禁止的。”RDPAC是外商制药协会的简称。李丽显然对医药代表的禁区了如指掌。

这些以推广费名义给出的钱,严格意义上不是开药回扣,更像是对医生的奖励和答谢。因为除了推广善龙之外,诺华还有意建立起医生关系,为其新药“飞尼妥”的推广做好铺垫。今年2月,肾癌药物飞尼妥刚刚获批在华销售,“大主任在癌症药物使用上往往都有话语权。” 按照李丽的说法,日常推广费是诺华专门给销售部门的一笔款项,各级别领导手中都会有一定的额度,但她不知道总额是多少。

医生对于诺华方面要给费用的计划多采取默许的态度。李丽表示:“没有遇到明确拒绝的医生。”

诺华连姓经理给出的期限是最多3个月内完成这一计划,还明确指示:“把它(费用)分成两次,这样的话,估计他们不太会(拒绝)……但如果能平摊到3个月的话,估计问题就不大了。”

8月12日,诺华方面表示,将在最近两天就此事给出答复。

(应受访者要求,李丽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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