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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宏启,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教育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北京开放大学校长
现代学校治理方式中多元共治有它的好处,但是也可能会导致责任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所以共治并不必然带来善治。如何从共治走向善治?一起来看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教育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北京开放大学校长褚宏启的观点。
如何从共治走向善治
从共治走向善治,要通过元治理。所谓元治理即“治理的治理”,这一理论的提出是对治理理论的完善。共同治理、多元共治必然会引发谁来负责的问题,还可能造成混乱、低效等问题,这就需要“把关人”。学校作为独立法人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需要对学校层面的多元共治的发起过程和效果负责。
学校元治理的四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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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建立程序性、实体性的制度
一是要建立程序性制度,共同治理需要明确参与主体、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制定民主细节。
二是还要建立实体性制度,学校要把权力下放给教代会、学代会、家委会等,并明确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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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维护公共利益
多元共治是多个群体共同参与,利益是有分歧的,意见不一致时学校要出面协调解决。此外学校要确立价值目标,进行利益整合,要维护公共利益,并站在学生的长远和根本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与对家庭处境不利学生的教育权利的保护。还要阻止商业利益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如补课问题、学校基建信息化建设的腐败行为,都应当通过治理去解决。
3
学校工作要统筹规划
学校工作是全局性工作,而治理往往伴随很多碎片化的问题,教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家委会的建议都是碎片化的,学校要学会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全校工作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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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对整体效果进行评估
教育治理的效果怎么样?多元共治的效果怎么样?最后出了问题谁来负责?答案是只能由学校负责,所以学校要对整体效果进行评估,对不尽责的行为进行问责。比如校内的主体(教师、学生)出了问题,学校可以追责;校外的主体不尽责,可以根据共治中的约定进行追责。通过评估和问责进行元治理,这就必须给学校适当的权力,不能把学校的权力全分掉使之失去权威。
学校既要分权也要集权,分权和集权要统一。值得强调的是,多元治理背景下的元治理不同于传统管理的统治和专断,元治理要求先民主再集中,通过建章立制、规划统筹,特别是通过问责,解决混乱低效等问题,这便是元治理的价值。
学校元治理的两个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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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出多元共治与传统管理的误区。多元共治可能有活力,传统管理可能有秩序,但是现在的教育治理要求两个兼顾,既有活力又有秩序。高压可以带来秩序,但是没有活力,我们所需要的是通过民主参与带来有活力的秩序,即治理带来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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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追求真效率。真效率是指长期效率而不是短期效率。一般来说在多元共治的情况下,大家都来讨论可能议而不决,缺乏效率。但是有的校长认为共同治理,不如校长一句话解决问题快速,但问题是,如果校长的话不正确,便会带来负面效果,权力越大带来的负面效果就越大。所以决策的过程慢一点是有好处的,虽然可能会带来效率损失,但如果决策是对的将来就不用反复,最终会带来长期的效率。教育不能急功近利,要立足长远,追求长期效率。
学校治理是学校管理的重大变革
通过治理能带来新的活力
让我们一起努力把学校治理推到新的高度!
(以上内容根据褚宏启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现代学校治理改革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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