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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 浦东规土局原局长受贿595万获刑15年
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原局长万曾炜虽然已退休多年,但十几年前的“老账”还是被翻了出来。检察机关起诉,其在担任浦东新区综规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共收受贿赂595.5万余元。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刑事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万曾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0万元,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没收。

  让妻子挂名收受好处费

  今年65岁的万曾炜,历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局长、党组书记,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党组书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等职务。他还曾担任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院长、上海自由贸易区课题组组长等,而其为他人牟利的行为主要集中在担任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局长期间。
  庭审时,万曾炜供述,1999年,某大型房产公司负责人顾某想将川沙的烂尾楼改建为商住楼,但新规划中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全部超标,由于“下面其他处室都已妥协”,所以在要求对方修改规划方案后,万曾炜最终也“妥协”了,于是他和顾某便成了朋友。
  2008年,万曾炜要购买小叶紫檀家具,价格为100万人民币,顾某随后将钱汇入万曾炜妻子银行卡里。同年,顾某又提出让万曾炜担任公司顾问,每月2万元顾问费。
  之后,顾某又提出将顾问费提高到10万元,还在香港设立一家公司,让万曾炜的妻子挂名做董事长,每月打钱给万曾炜妻子。一直到今年3月,万曾炜听说纪委在调查自己,让顾某不要再给钱。

  退休后继续受收160余万

  经法院查明,万曾炜在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95.5万余元。其中,20万元财物系在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任职期间收受,309万余元财物系离开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后退休前收受,98万余元财物系退休前后连续收受,167万余元财物系退休后收受。
  万曾炜的辩护律师提出,1997年至1999年,浦东新区的房地产市场低迷。在此背景下,政府欢迎愿意投资且符合要求的企业。辩护律师认为:当时房地产开发商能否盈利尚不确定,作为局长的万曾炜在审批签发上能否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是未知数,所以不存在权钱交易的基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曾炜在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任职期间,审批同意了有关单位开发的房产项目,为这些单位和相关人员谋取了利益。这些单位负责人在相关房产项目开发中或完成后曾多次表示要感谢万曾炜,万曾炜均没有拒绝,以默认的方式接受。因此,万曾炜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与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具有因果关系,应以受贿论处。
  此外,万曾炜在离开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后又先后担任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职务,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此期间包括退休后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均属受贿犯罪的延续过程,也应以受贿论处。鉴于万曾炜到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赃款赃物均已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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