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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闲置土地大清理,严格征收时限

全省闲置土地大清理,严格征收时限

2017-06-16 



亟待解决

昨日(1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


《通知》指出——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积极拓展用地空间,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然而,一些地方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土地批后监管不力问题,形成了大量批而未用土地,亟待解决。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努力实现市、县前5年批准征收土地的(不包括起算年)平均供地率不低于65%,全省前5年批准征收土地的平均供地率不低于70%,闲置土地认定后一年内处置率(除涉案外)达到100%。


批后监管

《通知》要求——


构建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


关键词:责任


建立土地批后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市、县政府承担土地批后监管主体责任; 国土部门负责跟踪监管、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方案制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征收和补偿发放,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完善各项征地手续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审批等,核实已竣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并及时函告国土部门。


用地单位要主动申办各类土地手续,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开竣工情况,主动按时缴纳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


关键词:征收


加快和规范土地征收供应工作。


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工作时限——


市、县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市、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如提出不同意见,市、县政府要在30日内研究并作出决定;要求听证的,应在30日内举行听证。


市、县政府决定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在作出决定的30日内完成修改。征地补偿、安置存在争议的,由市、县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存在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加快和规范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许可和规划条件出具——


城市批次用地采取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函请出具规划条件的60个工作日内,制定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属于划拨土地的,在报件齐全、资料完备情况下,应在法定时限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位于市、县城市规划建设区外的单独选址项目,需要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市、县城乡规划部门接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函告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需要出具规划条件进行函复。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和规划条件,经市、县政府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关键词:回收


建立批而未用土地指标回收制度。


征地批复文件已满2年未实施征收、或未满2年但当地政府已决定不实施征收,仍保持批准用地前现状的,实地核实后,当地政府提出申请,逐级申请原批准机关撤销原用地批复。


收回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指标,当地可优先使用,节余指标由省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关键词:动态 


强化土地供后动态监测机制。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土地批后监管数据库。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月上报土地征收、供应、开发利用以及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数据。


省国土厅按季度通报批而未用土地处置进展情况,对各市供地率、疑似闲置率等情况进行排名,督促各地全面提升土地批后监管水平。


市、县国土部门要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日常巡查,避免形成闲置土地。对认定的闲置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处置工作。


关键词:约束 


建立土地批后监管约束机制。


不依法履职,前5年供地率未能达到65%的市、县,除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外,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对闲置率(前5年疑似闲置土地与闲置待处置土地面积之和/前5年土地供应面积)超过5%的市、县,将根据闲置土地面积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消化利用

《通知》要求——


加快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


关键词:3个月内


“十二五”期间,我省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有16万亩土地未办理供地手续。


《通知》强调——


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完善已批准征收土地工程项目的土地供应手续。不按规定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其他项目用地报批。


通过清理整治和完善各类项目用地手续,2017年底前,各市、县“十二五”期间已批准征收土地的平均供地率要达到70%以上。


关键词:7月底前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6年例行督查时发现我省有455宗(其中,涉案查封38宗)闲置土地、共2.3万亩。


《通知》强调——


对疑似闲置宗地,各地要在3个月内完成认定工作,确认为闲置土地(除涉案查封外)的,认定之日起1年内要处置到位。


除涉案查封外的417宗闲置土地,今年7月底前确保全部处置完毕;同时,严格规范约束用地企业,实行闲置土地责任主体异常名录管理。


公开通报

《通知》强调——


成立批而未用土地处置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省国土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严格检查督促市、县落实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工作人员,公开通报检查结果。


市、县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闲置土地信息,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情况,直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


 编辑丨艳 霞

 校对丨许 宁

 终审丨一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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