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二、提交材料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①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三、申领结果
1、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对存疑的证件、证明材料信息转递至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未通过《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审核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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