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你有没有碰到过老赖?司法实践中很多老赖在执行前转移了全部财产,使得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一旦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老赖立即“满血复活”,不过通常这时候,申请执行人并不能获取老赖的财产线索,执行法院也不会再主动查询老赖的财产线索。
可是现在好消息来了!
日前,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终于明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说该条新规,会让有钱的老赖现出原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再次仔细看看第九条原文怎么说:
第九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来源:沧州仲裁委员会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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