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施工索赔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发生索赔事件后,承包人一般向发包人进行索赔,当然,发包人也可以根据合同和规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由于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有权利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通常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种。
(一)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网络分析法: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工期(关键线路)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程工期。
(2)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工期。
(3)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按照索赔事件实际增加的天数确定索赔的工期;也可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的工期。
(二)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1)总费用法:又称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单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的费用。
(2)分项法:按照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的索赔。可以按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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