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业年金? 2014年10月,我国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职业年金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职业年金的参保范围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三、职业年金按什么标准缴纳?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四、单位和工作人员缴纳的 职业年金如何管理?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集中委托金融机构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单位和工作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五、职业年金待遇如何领取? 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此外,出国(境)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供稿:职业年金处 审核:张 健 编校:吕 敬 赵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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