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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给爱伦·坡提鞋都不配?


如果说《短篇小说家与作品》以爱伦·坡为核心人物之一,那么爱默生是布鲁姆标榜正典阅读的最大靠山:爱默生所说的“读者的崇高”是他所有工作合法性的来源。我们要读他人的书,因为“他人的写作或言语中感动我们的东西,必是我们自己之内最古老的东西……我们自己之内的上帝。”


文|云也退


据说一个 “好命” 的人得符合两个标准:100 岁时 “还没挂在墙上”,200 岁时 “还挂在墙上” 。很有道理,不过同时满足两者可太难了,如果两者择一,那么 200 岁还挂在墙上的人,肯定比自然寿命超过 100 岁的人还稀少得多。在耶鲁和哈佛都执过教鞭的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可以说是以生产不朽者为业,从而也让自己不朽的人。他的名字和一大批作家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封面上:“哈罗德·布鲁姆导读版欧·亨利”,“哈罗德·布鲁姆导读版康拉德”,“哈罗德·布鲁姆导读版乔伊斯”……要是觉得 “生产” 这个词太 low,那就换成 “打造” 好了。

 

都说布鲁姆是 “正典主义者”,眼里只有莎士比亚以来的 “西方正典”,他推崇的作家基本都是所谓 “死白男”——已经死了的白人男性,他们都体现了一种普遍的西方价值,形成了西方文化的一部分,也架设起了一道 “严肃文学” 的门槛。对此,最有说服力的一件事,是他 2003 年向斯蒂芬·金的开炮。那年,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授予金年度 “美国文学特殊贡献奖”,当时惹得布鲁姆发难,他说,这个荣誉的颁发 “在我们可怕的、一路下行的文化生活中又创了一个新低。” “我早说过金就是个写廉价惊险小说的,不过也许就连这样的评价都太仁慈了——他跟埃德加·爱伦·坡没有一丁点共同点。他无非就是一句接一句、一段接一段、一本书接一本书地写,远远够不上一个作家。”


斯蒂芬·金


金写了五十多本书,每本都是这颗星球上的超级畅销读物。不过,若说众多的 “布鲁姆导读版” 表明他旗下的正典作家都不好读,没有他这样的向导力捧、解析,纵然 “不朽” 也只是曲高和寡,却也未必。在《短篇小说家与作品》这本布鲁姆论众作家的短文结集中,有相当一些严肃作家在他眼里都属于 “流行” ——叫好叫座。例如莫泊桑就是一位。“莫泊桑是真正 ‘流行的’ 短篇小说家中最好的,” 他写道, “成为流行艺术家本身就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在今天的美国我们已经看不到这样的人了。”

 

看来畅销的斯蒂芬·金,跟流行的莫泊桑不可同日而语。是不是布鲁姆厚古薄今呢?莫泊桑哪点能比斯蒂芬·金强,有资格厕身布鲁姆的评论专著呢? “任何一位读过普鲁斯特、乔伊斯、亨利·詹姆斯、福克纳及其他小说大师的严肃读者都不会在乎斯蒂芬·金”,而莫泊桑再流行,也有着 “艺术家” 的本色,关怀人类,而不只是取悦读者。布鲁姆谈到了莫泊桑的身世:十几年身受梅毒之苦,自杀未遂后被关进精神病院,了却残生,其最恐怖的小说《霍拉》“与他病情的结果有复杂而微妙的关系。” ——够格被布鲁姆批评的作家,作品里起码得有这么一些生命质素。而斯蒂芬·金的哪一本书是可以做如此解读的?也许有,不过布鲁姆肯定嗤之以鼻。


莫泊桑

 

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是批评家的职责就是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文学世界就缺少了阶级差异。斯蒂芬·金被排除在正典大师们之外,但更直接的比较是, “跟埃德加·爱伦·坡没有一丁点共同点” ——问题来了,为什么坡能被布鲁姆拿来作为标尺度量别人呢?

 

因为在悬疑恐怖这一体裁里,坡是最早的探路者。坡的名字在《短篇小说家与作品》中出现概率很高,例如谈到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名作《抽彩》,布鲁姆说,杰克逊和坡一样,他们的小说 “都让读者感觉到一种明显的构思”,而故事的艺术效果 “也和坡一样都是精心设计好的”。写到这里,布鲁姆都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唉,坡真是绕不过去啊;他写下的噩梦过去是、现在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可的。这一点挽救了他,哪怕他的文风有毒,作品也缺少微妙的变化。由于被翻译加了很多分(哪怕是英译英),坡得以流传下来,无法抛弃他,也无从躲开他。”


爱伦·坡


他真是目光如炬,而且很懂批评家的本分。埃德加·爱伦·坡的文风 “有毒” 和 “缺少微妙变化” 这两点都被他抓准了,我读坡的感受就是,他写的是初期的恐怖小说,跟同处19世纪的E.T.A.霍斯曼乃至列斯科夫处在同一级别,制造恐怖感的手段相对粗硬,看过两三篇就知道他就这么两下子,但是,坡的文笔确实又有种勾人魂魄的魅力。这段文字表明,布鲁姆对其眼中的“正典”作家并不是毫无保留地欣赏的,作为批评家,布鲁姆宏观地指出,坡确立了恐怖悬疑小说写作的技术性:精心的故事构设,心理效果,以及 “有毒” 的笔法,这笔法既是作家的长处,也是其无法突破的局限。

 

坡也属于 “流行” 一类,就在写莫泊桑的一篇里,布鲁姆做了个辛辣的比较:作为 “流行的” 短篇小说家(若按原文,这个短语也不妨意译成“说通俗故事的人”)的莫泊桑, “在很多地方优于欧·亨利……而且相比于讨人厌的坡,莫泊桑可是令人喜闻乐见得多了。” ——相当于把酣梦之中的坡先生又给狠狠踩了一脚,更可见得连给坡提鞋都不配的斯蒂芬·金有多么不堪入目了。读至此,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布鲁姆对坡到底有怎样直接的评论呢?他一眼便看透了坡的弱点,也乐于将他论定为某种邪物;与其说他欣赏坡,不如说他欣赏自己的这种欣赏——它体现了批评家的独到之处。

 

“批评家,甚至好的批评家,也会出于某些最奇怪的理由而赞赏坡的小说。” ——布鲁姆论埃德加·爱伦·坡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把坡从由梅尔维尔、惠特曼到福克纳、海明威这一系“大师”的行列里分离了出来,变成了自己的庇护对象:坡是被批评家发掘的,他们最偏爱坡,尽管坡的缺点如此明显。如布鲁姆所言,坡的小说,看个开头就差不多能猜到结尾,就连坡最优秀的短篇故事和散文诗也是被拔高了的, “恐怕是因为坡的批评家们很可理解地乐于看到他被正名吧。” ——凭这句话,布鲁姆又把自己同批评家同行之间划了一根界线。

 

相对于 “好的批评家”,他更喜欢的角色是上帝:洞察一切,不但洞察作品的是非短长,而且了解普通读者所见以及批评家的心理。埃德加·爱伦·坡给了他一个逞能耐的良机。布鲁姆一边强调,坡在他的心目中地位远不足以撼动 “大师” 阵营,且作为 “流行” 必须给 “严肃文学” 让道,一边告诉我们他对坡的魅力之源看得何其清楚: “在坡的小说里,没有人是自由的,也没有人有狂野的能力……每个人都受制于宇宙和过往。” 这种局限恰和惠特曼、爱默生、梭罗这些站在空旷的北美大陆讴歌野性与自由的人相反,而体现出一种醉人的宿命气息。



哈罗德·布鲁姆,“耶鲁学派”批评家、文学理论家

 

有些人渴望自由,有些人却着迷于被约束,比如我们身边的许多人喜好看风水、测八字、算星盘,琢磨自身的局限。布鲁姆指出了坡作为 “南方人” 的属性:相对于积极进取的爱默生,坡的核心意象 “我愿是深渊” 体现出了“形而上的绝望”,给成长中的美国精神补上了阴郁、消极而贴近古典神话(而不是爱默生、惠特曼制造的那个新大陆神话)的一半。古典神话的核心是人的自我限制,人的挣扎,人的毁灭,所以,“坡的天才是为否定和对立而生,而爱默生式美国的肯定力量则刺激了坡的魔鬼意志,推动了它的形成。”

 

他的论断立刻让人想去翻阅书中关于福克纳、尤多拉·韦尔蒂、弗兰纳丽·奥康纳等美国南方作家的论述:他们是不是踏着坡的路在走呢?尽管他给福克纳的篇幅只有正反面两页,但布鲁姆提出,福克纳的小说 “有很强的哥特文学特点”,鬼气森森,恶意四伏,不过他 “拒绝接受任何有关人性被多重因素所决定的观点”,只因《烧马棚》这篇布鲁姆眼里的绝妙故事以主角离家一去不返作为结束。

 

而奥康纳和韦尔蒂,她们虽非“大师”,却似乎更让布鲁姆觉得亲切。两个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奥康纳决意将人间的恐怖推进到一个巅峰,而韦尔蒂“计划做个和蔼可亲的作家,但这个计划却是马克·吐温那种更迫切的绝望的微妙翻版。”有时候,布鲁姆的洞察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他的感觉太敏锐,枝节伸展联络得太过广大,而且读他的分析,你会感到作家都没了秘密可言,连潜意识里的恐惧都被挖了出来——要知道,布鲁姆本来就是以研究“影响的焦虑”出名的。

 

他最推崇、在书中不时提到的罗伯特·佩恩·沃伦也是美国南方文学伟大的代表人物,但当我满以为他会就南方文学的地域—心理特征大谈特谈一阵时,他却转向另外一种思想资源:他分辨出了韦尔蒂与奥康纳作品里体现出诺斯替主义的一面。诺斯替,早期基督教的异端派别,信奉“人的创造和堕落是同样的事”,它的救赎中没有基督降临一说,因此被布鲁姆用来命名奥康纳和韦尔蒂小说中的“异端邪说”趣味,依据这种趣味,浮沉世上的人们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希望可言的。作为批评家的布鲁姆,不去褒贬此种看法的是非,但在鉴赏作家们的内心世界——他们的审美、信念、性情、个人记忆等等——之中感觉到个人价值的满足。



卡夫卡

 

刚刚循着埃德加·爱伦·坡摸索过来,转眼间,我又被一再出现的关于诺斯替的论说带去了另一处:远离美国,去捷克找卡夫卡,去俄罗斯找巴别尔。巴别尔的小说表现暴力,用反讽的语调书写人与人的互相杀戮,谁都难逃一死;而卡夫卡就像是 “文学诺斯替” 的开山之人,对一切希望都作一票否决,他描绘的是堕落之路上的风景,以及挣扎求生者是如何在途中一点点湮灭的。除此之外,布鲁姆还提到了卡夫卡所受的 “卡巴拉” 这一犹太秘教的影响,它加入到诺斯替主义里,增加了卡夫卡的独特性。

 

卡夫卡和巴别尔都是犹太人,他们给 “西方正典” 注入了带有自己民族特点的要素,而他们又跟其他 “死白男” 共享着某些思想来源,这种共同和交叉可能都是批评家的制造。布鲁姆每一本类似的批评著作都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影响之树,而借助作家作品之间的对比、联络,他在别人的原作基础上建立起了一个自己的“版本”,一个经过深度分析阐释之后形成的正典空间。

 

19 世纪的美国,埃德加·爱伦·坡和爱默生是一明一暗、一进一退、一北一南的对头,坡写出了极具美学魅惑的诗以及主要仅有文学史价值的哥特故事,爱默生留下了激昂的精神遗产,但他进步主义的散文写得的枯燥无味。站在上帝视角的哈罗德·布鲁姆看透了两者各自有价值的一面,又用这些价值去寻找其他作家身上的闪光点和不足,但归根结蒂,他是在宣扬阅读的快乐,被好作品所打动的快乐。 “被打动” 并不是被动的,而是一种主动的自我发现。如果说《短篇小说家与作品》以坡为核心人物之一,那么爱默生是布鲁姆标榜正典阅读的最大靠山:爱默生所说的 “读者的崇高” 是他所有工作合法性的来源。我们要读他人的书,因为 “他人的写作或言语中感动我们的东西,必是我们自己之内最古老的东西……我们自己之内的上帝。”


 


《短篇小说家与作品》

[美]哈罗德·布鲁姆 著  童燕萍 译

译林出版社 20165月出版


本文来自外滩新媒体旗下公众号  '文工团(bund-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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