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看到一个大二女生的律师接受采访,说他在准备各种资料,申诉无罪。
那个今年才21岁的姑娘,和她的父母,杀了一个24岁的男人。
虽然这条新闻淹没在八卦里没人关注,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把它写出来。
哪怕更多的人宁愿去吃瓜,哪怕没人看我的文章。
因为像她一样被逼到死角的姑娘,太多了;
不敢反抗、没法反抗的姑娘,太多了;
等到一切都来不及时,连哭都没法大声哭的姑娘,太多了。
——颜颜说
音乐:Gasoline-Halsey
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
这些天,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吴秀波和他的小三风波吸引。
人们自动地分为几派:骂渣男的,踩小三的,挺正房的……
本就毫无底线原则可言的明星丑闻,硬生生被扯进正义和非正义的讨论阵营。
而那些真的在苦苦等待正义的人呢?
他们的悲欢无人问,冷暖无人知,就连生死挣扎,都没人看见、听见。
河北涞源县邓家庄村的小雨,大学一放假,就在北京的一家饭店端盘子。
同时在这家店打工的,还有一个24岁的男人,王磊。
王磊不是个善茬儿,据同事说,他是犯了错还要跟主管吵架动手的“冲脾气”。
小雨敬而远之。
可王磊喜欢小雨,表白被婉拒后,开始变着法儿地纠缠。
他堵在小雨的员工宿舍楼下,“她不下去,他就不走”。
小雨下楼想跟他说清楚,王磊直接抢走她的手机、钱包,不让她和家人联系。
打工的地方呆不了,小雨就回老家。
没想到王磊跟踪了一路,趁机摸清小雨的住处,动不动上门骚扰。
家里也呆不了,小雨就回学校。
王磊很快也找来了学校,还带着水果刀和棍子。
被逼之下,小雨的妈妈跪求王磊放过女儿,王磊说:“给我600块钱。”
拿了钱,王磊仍没有罢休,他扬言要强奸小雨,再纠缠20年,还要把她全家通通杀光。
小雨报警了。警察来,王磊就躲,警察一走,王磊又来,小雨只能又躲。
就算后有黄雀,小雨这只蝉,怎么也躲不掉无孔不入的王磊。
而王磊,早就从想要“得到她”,变成了想要“毁掉她”。
一份盖有邓家庄村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显示:王磊“经常带刀游荡在我村,我村民天黑就不敢外出,对我村村民的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对此,警察给出的建议是:你们躲到亲戚家去吧。
小雨学校给出的建议是:你们出行最好结伴吧。
然而都并没有什么卵用。
(小雨一家)
2018年7月11日,半夜11点半,下着大雨。
王磊拿着甩棍、水果刀,又一次摸黑翻墙进入小雨家。
试想一下,大半夜,一个1米80壮汉闯进你家,你会不会吓晕?
等小雨反应过来的时候,父亲已经被王磊砍伤在地了。
肚子、大腿、手臂,在黑夜中流着血。
母亲哭着下跪,苦苦哀求王磊不要伤害他们,王磊上前又是一刀。
小雨报了警冲出来,王磊一见她,对着肚子猛扎一刀。
又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威胁说:“你要不答应和我好,我绝不放过你家。”
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没人知道小雨一家困于怎样的绝望,他们的哭喊都淹没在纷杂的雨声中。
见女儿被王磊挟持,母亲扑上去,拽住小雨。
这一拽,王磊倒在了地上。
这是一个逆转局面的时刻。趁王磊还没有爬起来,父亲拿起铁锹,小雨和母亲抓起菜刀,一场激战,王磊死亡。
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王磊,小雨害怕极了。
她不是害怕自己和父母杀了人,而是怕王磊突然醒来,把他们全家都杀光。
对小雨来说,她不能让父母因为自己而死;对父母来说,他们不能让女儿死在这样的人手里。
一家人在一起,命是最重要的东西。
之后,小雨父母被警方拘留,小雨被取保候审。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看不过去了,发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
检方强调,小雨一家主观上根本没有杀人的意思,造成王磊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但涞源县公安局不答应,坚持认为小雨一家“涉嫌故意杀人罪”。
我清楚地记得,就在上个月,最高检重申典型案例,要求不能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苛刻,更不能在“理性假设的基础上,苛求防卫人作出最合理的选择。”
可直到今天,小雨还在苦苦上书。
看到这个新闻之后,我问自己:
“如果我是小雨,全家人的性命都被一个疯子威胁时,我会捡起地上的刀吗?”
我给自己的回答是:一定会。
不是冲动,不是勇敢,恰恰是因为,太害怕。
小雨被采访时,被问到当晚的情况,她心有余悸:
“如果我们当时没有反击,你想想会发生什么?”
我来告诉你会发生什么。
2017年,刚到杭州工作的姗姗,因为拒绝了合租男室友的表白,被对方推搡到房间阳台的栏杆处。
男生说:“我喜欢你,你不回应我,我耗尽了耐心。”
说完,他把姗姗整个人抬起来,从19楼推了下去。
(姗姗的照片)
如果小雨当时没有反击,“被耗尽耐心”的王磊,会不会也轻而易举要了她的命?
2016年,济南中院判贾安宝死刑。
当年,贾安宝带着一把铡刀,凌晨1点翻墙进入一个女孩家里。
女孩的父母、哥哥和她自己,4条人命,都在那天晚上死在贾安宝的刀下。
原因,不过是因为女孩与他分了手。
(贾安宝)
如果小雨当时没有反击,跟她一起死的,会不会还有她的父母?
2006年,韩某追求张某无果,将与母亲一起回家的姑娘堵在路上。
得不到爱情的回应,韩某又气又恼,一把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死姑娘,又捅伤姑娘她妈。
杀了人之后的韩某开始亡命天涯,逃亡路上靠抢劫过活。十年间,一路经过山东、山西、河南,一共杀害3人,打伤1人。
(韩某)
如果小雨当时没有反击,杀红了眼的王磊,会不会也破罐子破摔?
我今天写下这篇文章,是有三句话想说:
1.司法,就是要为无辜的生命保驾护航。
像于海明那样被判正当防卫的例子,实在是太少了。
昆山龙哥案之后,江苏检察院发布了一篇文章:《100起刑事案件告诉你,正当防卫只能靠跑》。
他们研究了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刑事案件二审判决书。
其中,只有4份通过,剩下的20份被认定防卫过当,76份归为故意伤害罪。
有人说,在中国,正当防卫太难了。
但是,在正义无法及时赶到的时候,我们能握在手里的唯一权利,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
而法律,应该是给好人保命的后盾,而不是给恶人的。
2.保护家人,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
请不要低估当父母的保护儿女的决心。
女儿长期被尾随、被威胁,外人也许能说一句不痛不痒的“注意安全”,父母却是拼尽全力,哪怕豁出一条命。
也不要低估做女儿的保护爹娘的决心。
一边是老父、老母,一边是穷凶极恶的入室壮汉。
人只有一种情况下最怂也最勇敢,那就是父母在身旁的时候。
(小雨的父亲受伤)
3.每个姑娘都可能是小雨。
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事端,小雨本可以平平凡凡度过这一生,像我们一样。
不惹事、不生非,因为父母渐老,懂事就是一种尽孝,像我们一样。
从校园到社会,刚开始薪水微薄,攥在手里也是沉甸甸的期待,像我们一样。
遇到渣男,安慰自己倒霉一场,拍拍尘土,相信爱情不远,像我们一样。
可唯一的不一样,是无常找上了她,暂且放过了我们。
恶人可以带着刀出门,我们却不能带着警察出门。
如果小雨一家被判为防卫过当或是故意杀人,那今后你我她被恶人逼到墙角,是选择委曲求全还是默默等死?
我还记得四个月前,在于海明反杀昆山龙哥之后,无数善良的民众在为他声援。
有人表示愿意捐钱,有人说愿意免费帮他辩护。
人人都在等待昆山司法机关的最后结论,虽然我们同情于海明,但对“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还并不是那么有信心。
4天之后,昆山公安局、检察院,几乎同时通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此一公布,天下拍手称快,有人说,于海明的无罪是中国法律向人性的又一次靠近。
是的,在这十年里,很多人嘴里“不太好”的中国法治,已经在悄悄发生变化:
2009年,湖北恩施邓玉娇案,防卫过当,有罪,免罚;
2016年,山东聊城于欢案,防卫过当,有罪,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
2018年,江苏昆山于海明案,正当防卫,无罪;
2019年,河北涞源,当地检察院也给出了“正当防卫”的建议。
借用东野圭吾的一句话:“正因我已见过太阳,所以无法忍受黑暗。”
正因我们曾见过法律对人情的宽慰,就再也无法忍受被逼到走投无路的绝望。
如果法律不能让人民感到安全,那便只能让人感到羞辱。
但愿涞源的这起案件,也能被太阳的光芒照耀。
但愿你我,今后都能不畏手畏脚地走在路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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