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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逆由君无不可(一)

一、以意逆志简说

孟子对诗歌赏析理论的贡献很大,今人所熟知的“颂读”、“知人”、“论世”及“以意逆志”法则均缘于孟子。前三者易识易用,后者争议或混用较多。《松颜诗话》置之于第六章,意也深也。

所谓“事未必有,想当然耳”,“以意逆志”看似玄而又玄,如《答万季埜诗问》:

问曰:“丈丈于唐诗,皆如义山《无题》之见作者意乎?”答曰:“是何言欤?安可浅视唐人也?茅塞之心,有见者,有不见者,有疑者。其见者,如韩偓《落花》云:'眼寻片片随流去’,言昭宗之出幸也。'恨满枝枝被雨侵’,言诸王之被杀也。'纵得苔遮犹慰意’,望李克用、王师范之勤王也。'若教泥汙更伤心’,恨韩建之为贼臣弱帝室也。'临阶一盏悲春酒,明日池塘是绿阴’,悲朱温之将篡弑也。明人云:不读大历以后一字。其所自作,未有命意如晚唐此诗之深远者也,可易言'初’、'盛’哉?疑者不可枚举,止就致尧言之。如'动天金鼓逼神州’一律,观其起句及'杜邮’、'凤池’,酷似李茂贞兵犯京师,天子赐宰相杜让能死,代其姬人之作,而题又绝不相近。白传挽元微之云:'铭旌官重威仪盛,骑吹声繁卤簿长。后魏帝孙唐宰相,六年七月葬咸阳。’此诗有似'具文见意’。'具文见意’,乃杜元凯《左传序》之言,谓但纪其事,不著议论而意自见。周伯弜以王建'五色云中驾六龙’后二首却哀惜当之。此所不同者,极其褒美,无哀惜之义,即似讥刺,然与平生交情不合故也。”

以上种种,细思又若有其理,故而,本章特对“以意逆志”专论如下:

(一)、以意逆志是赏析活动中的深层次的主客互动行为,应区别、拔高亦构建于相对客观的“误品先缘识字差”、“心想其人如啖蔗”、“身临其世甚烹茶”、“入乎其里求其法”、“出得其中吟趣斜”等法则(王国维《玉溪生年谱会笺序》仅言及“知人”、“论世”)

众所周知,诗歌的赏析,通常是以识字(识典)为基础生发的(故《松颜诗话》以“误品先缘识字差”为首章)。在相对客观的识别了诗歌的文字与典故之后,我们接着需要对作者(“心想其人如啖蔗”)以及作品背景时代(“身临其世甚烹茶”)作进一步的了解(其间有时还会涉及作品的体裁法度声韵,即“入乎其里求其法”、“出得其中吟趣斜”)。完成以上相对客观相对理性的把握之后,我们才会相对主观相对感性的围绕于作品作出认识,而这种拔高性的认识,主要由“以意逆志”来完成。以上可见,以意逆志必须:

1、构建于相对正确恰当的识字(识典)。如:倘不知“千门”出自《汉书》“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汉书》"起建章宫,左凤阙,右神明,号千门万户",就不知“山顶千门次第开”指向王宫,而粗识为虚指夸张手法,谬发千家万户被惊扰之感。

2、构建于相对正确恰当的“知人”。如:不了解王维,就会迷惑于他诗风为何前后判若两人。

3、构建于相对正确恰当的“论世”(含时代风俗制度等)。如:倘不知“密密缝”为江浙古风,其意在“逢”,就会谬感《游子吟》中的母亲愧为人母,在儿子出门之际才作秀赶制衣裳。

4.构建于相对正确的体裁法度声韵。如:倘不知“九月八”是为押韵表杀伐之气,就会谬感黄巢不知重阳为九月九,徒为一介不如孩童的落第书生。

(二)、关于何意逆何志

前贤纷呈,大致为“以己意逆作者之志”(朱熹说),“以诗之意逆作者之志”(吴淇说),今多以朱熹说为是,亦有合言二先生说为是者。窃以为,倘若执意于“以意逆志”四字,上述学说已无所谓孰是孰非了。然,倘若推敲孟子提出“以意逆志”的前提条件,即《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我们更应关注孟子重复两次强调的“不害”。

“害”,《说文》“伤也”,本义“伤害、损害”。孟子的意思很清楚,前提只要不带来损害就行,并非要求绝无偏差。也即,孟子要求的是:感性的非负面,至于谁之意逆谁之志,只要不因为文“损害”辞,不因为辞“损害”志,皆可,甚至可以加以增益性的创造性认识。事实上,《孟子·梁惠王》言“公刘好货”、“周太王好色”就已经属于对《诗经》创造性的认识了,只是并未妥善做到他自己说的“不害”罢了。详如下: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货。”

对曰:“昔者公刘好货;《诗》云:'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也,然后可以爰方启行。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对曰:“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

公刘,周文王的祖先,周道之兴者,上古杰出首领。梁惠王言己疾之“好货”,(此“好货”乃贬义)。孟子为求“仕”,将此“好货”“以意逆志”于公刘,有“害”。公刘为民积仓,所为“用光(光大)”,岂是“好货”?同理,梁惠王之“好色”,更是自贬之词,孟子为一己之私,将之转嫁“古公亶父”(古公亶父,周太王姬亶,周文王祖父,周王朝重要奠基人),亦有“害”!

松颜客曰:老子者也,玄玄也;孟子者也,雄辩也。玄玄与之雄辩,矛盾乎?集玄玄与雄辩于一身者,庄子也。余尝有思:倘道家无庄子,其玄玄可传乎?余尝有惑:孟子真雄辩乎?观《齐桓晋文之事》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孟子非雄辩也,乃借雄辩之名而“偷换概念”耳。其结果,无非“吾惛”(齐宣王语)。孟子之雄辩,实乃“以意逆志”。而庄子之论,无懈可击,先秦第一,真雄辩也。

如上,“以意逆志”就孟子而言,确实不是“谁意逆谁志”的问题,而是“为什么样的目的而怎么去逆”的问题。且孟子希望能以“无害”作绳,使得“以意逆志”不致大而无边无理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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