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汉江网消息 本报讯【通讯员张立勇 记者孙修廷】近日,有市民咨询,自己用手机或相机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否作为交警部门的处罚依据。昨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明确答复。
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教导员吴琳告诉记者,对于热心市民提供的交通违法资料,要求及时真实,并能帮助民警确认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且必须是录像资料,经调查核实可采用。比如,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拍摄者提供的录像资料,要能够清楚地反映车辆的违法全过程。
据了解,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查,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种情况他们只鼓励但不以现金奖励,这样做是为了鼓励市民参与到文明交通当中,而不是一味地通过奖励来刺激市民举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