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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姐弟在南京“云招嫖” 遭电子证据锁定犯罪事实

一对湖北姐弟人在武汉,却能通过定位软件将自己的位置显示在南京,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介绍卖淫并抽取利润。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通过电子证据确定了他们的犯罪事实,判处该团伙主要负责人5年半有期徒刑。

1985年出生的湖北女子黄琴(化名)曾做过网上招嫖代聊,后离开“单干”。今年春节前后,她和弟弟分别招募人员,扩大代聊队伍,还购买了一款可远程微信定位的软件,帮助他们人在武汉就可定位到南京。

随后,两人从网上买来20个微信账号,由团伙成员冒充漂亮女孩登录并控制,通过定位软件精准定位于南京的一些宾馆或居民小区附近,以勾引嫖客上钩。一旦发现有男性通过“附近的人”加他们为好友时,即会询问对方“约不约?”得到确定答案后,他们向对方发一组写真照及价格等,如果生意能“成交”,他们就将嫖客位置发给南京的一名女子。

姐弟俩把作案目标定位南京后,很快就有了较高回报,从南京卖淫女处分到了可观收益。不过,他们的“生意”刚做了2个月,就被南京鼓楼警方全部抓获。警方在他们的电脑、手机里提取到了大量微信、陌陌招嫖的对话记录等电子证据,一些涉案嫖客、卖淫女也都受到追踪查处。

案件审理中,法院审查、质证了检方提交的用于对本案定罪的关键电子证据,并最终确认采信了这些电子证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说,电子证据显示,虽然黄琴等人与在南京的卖淫女子并未见面,但他们通过互联网形成了一个架构松散的组织,实施犯罪行为,黄琴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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