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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交警吃黑 警方赴两省四地调查真相惊人逆转

原标题:网友举报交警吃黑 警方赴两省四地调查真相惊人逆转

“湖北高速交警与车托合谋诈取司机2万元”。近日,某知名网友通过微博、微信发出举报,引起湖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调查的结果同样让人大吃一惊。所谓“交警与车托合谋诈取司机2万元”,竟是4名司机合谋诈骗车主,为糊弄车主,让交警背黑锅。蒙在鼓里的山东车主花了冤枉钱心生怨气,根据司机们添油加醋的描述写了举报信并伪造2名司机的手印,而河南省一名网友未加核实便发上了网。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独家采访了联合调查组成员,获悉其中曲折内幕。

网帖严辞举报交警与车托合谋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百姓的热切期盼,体现出人民警察执法严明的理念。然而,湖北高速交警五支队长阳大队交警却来个乾坤大反转,把手中的权利作为牟利工具……”2016年12月21日,河南省西峡县某知名网友通过个人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出措辞严厉的举报帖,举报高速交警与车托合谋诈取司机2万元。

举报贴《湖北高速交警长阳大队与车托合谋诈取司机两万元》

这篇网帖发出后引起议论纷纷,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天,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夏志斌,厅党委委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刘红连夜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调查。

随即,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督察总队政委颜巍为组长,多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12月21日至27日,调查组成员分赴宜昌长阳,山东济南、东营、垦利等地,实地走访当事人,调阅监控视频资料,查阅案卷台账,调取银行账户交易清单,查询通话记录,对网络举报内容进行缜密调查。

事件源于两辆柴油罐车被暂扣

记者了解到,事件源于两辆运柴油的罐车因违反危险物品禁行规定被暂扣。

网帖称,司机掉进交警执法“陷阱”:

2016年12月11日10时许,两辆运输柴油的罐车途经沪渝高速长阳段,没有注意到该高速禁行标识,到收费站后即被湖北高警长阳大队交警拦截,不由分说将车辆扣留停车场内,告知司机每车罚款5至10万元。司机顿时傻了眼。走出停车场门口,被“热情”的看门人提醒,运输危险品一旦被扣,高额罚款难逃,只有旁边饭店老板王某能与交警通融处理……司机无奈,找到王某诉说苦衷。王某表示轻车熟路,与交警交涉,罚款会大幅度降低车辆早日放行……经饭店老板王某与交警单线联系,最后成交为每车1万元。两辆车的车主曲某将2万元现金打给王某。湖北高速交警神知意会,每车罚款100元,通知停车场将运输柴油罐放行。

而湖北高警长阳大队案卷台账显示:

处罚决定书

2016年12月11日,司机隋某、于某分别驾驶两辆山东籍罐式挂车,从山东滨州运输成品柴油到四川成都,上午10时许,两车驶入沪渝高速公路鄂西段危险物品禁行区。民警柳成龙、喻银河在高家堰服务区查获这两辆车,按程序将车辆移交给秩序管理一中队中队长孔涛,孔涛将两车带到湖北訸运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停放(位于宜昌市猇亭区)。

12月13日上午11时许,民警按程序规定将两车所载柴油送到位于荆门的湖北省石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6日上午得到检验结果:所载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仅属于危险货物。据此,民警依法以违反禁令标志对两车司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责令书写不再闯禁行的保证书后放行。当天中午,两车离开停车场。

司机合谋诈骗车主让交警背黑锅

事实真相到底是怎样?

调查组兵分多路,赶赴宜昌市及长阳县,山东济南、东营、垦利等地,同步展开调查。

网帖中提供了一张2万元的转账凭证

两辆油罐车的实际车主都是山东东营人曲某,两辆车各配两名司机,隋某、杨某同车,于某、赵某同车。2016年12月24日,调查组见到“被诈骗了2万元”的车主曲某,曲某表示很气愤,希望还他一个公道。

次日上午8时30分,调查组找到司机杨某。杨某露出无辜的表情,仍称车主曲某付了2万元给车托王某,用于“疏通关系”。

这天,赴宜昌的调查组调取了饭店老板王某到银行取款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王某分两次从ATMA机各取出5000元现金,都交给了杨某。信息传到山东,民警再问杨某:为什么“车托”王某取出的1万块钱,都给了你?

杨某无言以对。

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话,中午12时30分,杨某说出了真相:

两车被暂扣后,杨军等4名司机入住由王某经营的客栈,并包用王某的私家车往返高警长阳大队配合处理。杨某告诉远在山东的车主曲某,曲某要他们在宜昌当地找车托疏通关系,尽早取车。2016年12月14日,曲某赶到客栈,与4名司机及客栈老板王某见面,想让王某帮忙疏通,又提出杨某等4名司机承担车被扣期间的责任。

杨某等4人担心被扣工资,想到骗钱弥补损失。2016年12月15日,4名司机商议,以找车托疏通关系的由骗曲某2万元。当晚,他们找到客栈老板王某,请其当“车托”,许诺分给1万元。王某同意了。

2016年12月16日上午11时许,司机们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可去处理交通违法。12时许处理完毕,在返回客栈途中,杨某打电话给曲某要求支付“好处费”。很快,曲妻汇了2万元到王某银行卡。3名司机回客栈收拾行李,杨某与王某步行到客栈旁边的ATM柜员机,王某取出1万元交给杨军,留下1万元。当日下午3时许,4名司机各分得2400元,剩余的钱作为共同餐费。

以上情节,在与宜昌客栈老板王某和另3名司机的谈话中得到印证。

车主伪造手印举报并在网帖中添油加醋

举报信上的手印系伪造

车主曲某得知真相后表示惭愧。2016年12月26日,客栈老板王某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退还了骗得的1万元钱。几天前,杨某等4名司机也分别退还了赃款。

既然如此,网帖、曲某附有他自己以及2名司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印的举报信从何而来?

今日,调查组成员向记者介绍,车主曲某因为“找车托”花了2万元,心生怨气,告诉了东营某汽车销售公司业务经理。曲某要来3名司机的身份证照片并伪造了2个手印,根据此前司机们的添油加醋的描述,以司机的名义写了举报信。举报信由该业务经理转交给河南西峡县的网友,该网友进一步“补充情节”后在网上发出。

调查组成员介绍,他们查阅了高警长阳大队2016年办理危险品运输车辆闯禁行违法行为的43册执法案卷,所有案件事实认定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办案质量较高。执法办案过程均通过执法记录仪摄录保存。在这起投诉的案件中,所有民警不认识任何涉事人员,没有任何电话通讯记录和私下接触。

今日,调查组成员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对于执法办案的监督制度十分严密,民警若敢枉法办案后果十分严重。请广大群众切勿相信任何找关系托请,不要花冤枉钱。同时,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办案的权利,对于干扰执法、不实举报甚至诬告将予以追究,不能让依法办案的民警“背黑锅”。

同时,省公安交管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格要求民警规范、文明执法,在阳光下执法,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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