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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月起告别“死不起”
四类人殡葬政府埋单,预计283万人受益,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广东下月起告别“死不起”

  ■新快报记者 潘芝珍 

  实习生 庞宇 通讯员 粤民宣

    低保户去世,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无名尸乍现,殡仪馆处理费用由当地政府埋单。广东省政府日前转发《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概念。昨日,省民政厅就此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意见》亮点。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元醒透露,为确保《意见》7月1日顺利施行,该厅正加紧制订配套实施办法,不日公布实施。

  

  五项服务对困难群体免费

  何为殡葬“基本服务”?张元醒表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为民政部规定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但为了让困难群体体面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路,《意见》除将以上四项列入免费服务内容外,还特别添加遗体告别为基本项目之一。

  “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不超过3天的遗体存放、在小型告别厅举行遗体告别、普通焚化炉火化遗体和10年内骨灰寄存等五项内容,是《意见》规定的免费项目,即最基本的殡葬服务。率先全国提出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是全文最大的亮点。”张元醒说。

  

  有条件地区可扩大免费范围

  记者了解到,此次纳入殡葬基本服务范围的四类人员共283万人,其中224万为低保和生活困难群众。按照年死亡率6%计,全省每年可能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对象为1.7万人。据悉,五项基本服务的成本费用为1800元/人。

  张元醒说,自2011年7月1日起,全省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均将由政府免费提供以上五项服务。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扩大免费对象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实施后,各级殡葬服务机构为“无名尸”提供服务,所需费用将由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凌炳坚认为,公务员和参保人员去世后,单位有殡葬费发放,而剩余人员此次已全部列入免费服务对象,所以,广东今后没有人“死不起”。

  今后10年广东只建42座公墓

  张元醒透露,按照规划,2011年至2020年十年间,在现有90座经营性公墓的基础上,全省仅规划增建42座。

  《意见》限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人合葬不得超过6平方米。

  张元醒介绍说,公墓是我国现阶段处理骨灰的过渡形式,不是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广东省今后将逐步改变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鼓励树葬、海葬,对骨灰海葬者亲属颁发纪念证书予以鼓励。 

  张元醒说,目前全省殡葬资源配置、部分地区殡葬公共设施布局不合理,尤其是信宜、化州、电白、蕉岭和陆河等县(市),尚未建设殡仪馆(火化场),群众办丧极为不便。为此,《意见》要求以上地区必须在2012年底前全部建成殡仪馆(火化场)。

  免费服务对象

  1.五保户

  2.城乡低保对象

  3.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

  4.城市“三无”人员

  

  免费服务项目

  1.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

  2.不超过3天的遗体存放。

  3.在小型告别厅举行遗体告别。

  4.普通焚化炉火化遗体。

  5.10年内骨灰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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