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 冯艳丹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表示,从2013年1月1日起,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将全面下降,平均降幅近40%。记者昨日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获悉,目前该市场还暂未收到省市有关部门档案费下调的政策,如要下调,还需等待省市新政策。
此次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原人事部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即每年12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即每年144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即每年36元。
如要下调,还需等待省市新政策
南方人才市场:
如要下调,还需等待省市新政策
作为广州最大的档案管理单位,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目前保管着20多万份人才档案,每年还会增加2万-3万人。
记者昨日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了解到,目前该市场执行的收费标准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94号),人事整体代理服务为50元/人/月、500元/人/年(包括工龄计算、保存档案、职称认定晋升报考申报、转正定级、晋升工资、保留原身份及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而单项人事档案及保留人事关系费用为20元/人/月、240元/人/年(保留原身份及其人事关系、出具以档案为 依据的证明,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对于此类缴费人群出国政审、代办社保医保等服务则采取单次收费,收费从5元/人/次至120元/人/次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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