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牟晓翼报道 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政设施收费处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发文,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州市城区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年、次票收费标准按原标准执行,明年车辆通行费年票于本月31日开征。
据介绍,从即日起,有需要缴费的外地车(包括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下简称“三区两市”)的车主可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越秀、赤岗、东晓路、洛溪、镇东路、海联路、下塘西路、周门、白云、芳村、黄埔等11个年票征收点缴纳(办公时间:8:30—17:30)。此外,为方便车主缴费,越秀、赤岗、东晓路、洛溪、镇东路、海联路、下塘西路、周门、白云等9个年票征收点,在1月1日至3日元旦期间不放假(办公时间:9:00—17:00)。1月4日后还可到芳村、黄埔、岑村、新滘东路4个年票征收点缴费。目前年票征收范围还未扩大到全市,“三区两市”车主年票属于自愿购买。“三区两市”的机动车凡缴纳广州市年票可享受珠三角九市互通。
年票征收部门呼吁,为确保车辆年票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车主轮候排队时间,本市机动车(不含“三区两市”)应按车牌尾数相对应的月份前到15个年票网点(见下表)缴费。如车牌尾数“3”“4”“5”对应月份为3月、4月、5月,如此类推。请车主尽可能避开高峰期,不必集中在近期缴纳年票。各年票征收点现场只接受刷卡或支票缴费。另外,车主也可委托邮政代办(服务热线:11185)或到市内设置的“好易”自助终端机刷卡缴费方式代办(服务热线85566300),不过这种方式需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含邮寄票据费)。
年票征收部门再次提醒,未缴2012年年票通行费的车主请抓紧,逾期缴费将按日收取应缴金额2%。的滞纳金。年票咨询电话:8383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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