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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中传奇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从酒浆诞生的时日起,酒中传奇故事便相伴而来了。仪狄酿酒于树洞以及杜康的“以秫制酒”之说,都笼罩了一层神秘色泽。后世酒徒无暇叩问其真伪,只管在美酒中飘飘然去当神仙就是了。也许正是这种百无禁忌的逍遥,与人生寻乐有着相依相恋之处,使酒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大千世界发生了关系,因而留下了许多与酒相关的故事。
    昔读晋时张华所著的《博物志》,有这样一则令人过目难忘的传奇故事:古代有个名叫狄希的酿酒人,他酿造出来一种“千日醉”的好酒。一日,一位与其相识名叫刘玄石的酒客,慕其佳酿而来饮酒。狄希对玄石说:“酒还没有酿好,饮后怕要一醉三年。”玄石自封为酒中之圣,对此不以为然,说他还没有遇到过能让他醉倒之酿,因而强买此酒饮之。狄希只给他倒上了一杯酒,同时警示他说:“只此一杯,可睡千日。你如喜欢它,可以醒后再来。”玄石饮后认为狄希话中有诈,便不快而别。一路上他只是脚下有些踉跄,待回到家中便醉死于地。家中不知其故,便将其哭而葬之。
    三年后,狄希算计了一下,玄石已然到了再来饮酒之期,怎不见其踪影,便去玄石家问之。家人回答他说,玄石已故世三年了,早已葬于坟墓之中。狄希大惊,告之此为酒醉之故,并非真正死亡,急令家人掘坟开棺。待家人掘开其棺木之后,玄石张目开口高声喊道:“快哉,醉我者美酒矣!”掘墓的人皆大笑之,但在笑声中纷纷倒地——原来是棺木中迸发出来的酒气,将众人全部醉倒——他们没有醉倒三年,三个月后才又苏醒过来。记得,笔者读完此篇酒文后,曾忍不住并在酒桌上将其当笑话,在友人间广为传播。虽然谁都知道这是虚构出来的酒事神话,但无不为其作者的想像力之丰富及其艺术夸张之“酷”而叹为观止。此为中国酒事传奇之一。
    传奇之二,发生在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之中。其中号称醉仙的酒老大刘伶(字伯伦),在《古今辞典》一书的《刘伶明誓》酒事故事中,留下这样的酒事传奇:别人口渴时要水喝,这位酒仙总是以酒解其口舌之焦。有一次,他口干舌燥时向妻子讨酒喝,其妻一怒之下,不仅将其酒坛中的酒全部倒掉,并摔碎其酒坛。妻子劝告他说,醉饮对他身体不利。刘伶佯装戒酒状曰:“备酒对鬼神明誓,才能断酒矣!”妻将酒肉备齐,刘伶下跪对天明誓曰:“天生刘伶,以酒得名:一饮一斗,五斗又醒;妇人之言,决不可听。”便又在欢饮中痴醉。自古文人雅士虽都与酒亲密无间,但刘伶在竹林七贤中,留下的酒话堪称一绝。
    在窦革所著的《酒谱》一文中,刘伶另外一个画面,同样令人捧腹开怀:有一次他乘鹿车出游,除携带他的酒壶之外,还让人荷器(估计为铁锹铁镐之类的挖坑及堆土用具)紧随于身后。陪同者不解其意,刘伶告之曰:“不知何时醉死,死便埋我。”根据刘伶贪杯而出现的文艺戏曲,笔者亦有所见,值得一提的是“俚曲”中的《醉仙刘伶》。说是杜康在河南洛阳开了一个酒店,刘伶闻香而至。杜康唱道:“杜康正在门前站/从南来了个贪酒仙。”刘伶唱道:“刘伶开言问兄长/管我饮醉多少钱。”杜康唱答:“要你纹银十两整/不醉三年不要钱。”结果,刘伶饮酒三碗,便醉倒了三年。当然,熟识酒史的方家一看,便知这是“关公战秦琼”的人物错位之作,将周时造酒的杜康与晋时的刘伶编织在一起,是驴唇与马嘴的缝合之物。但它说明了杯中传奇,以“戏说”般的荒诞走上了民间的文艺舞台。后世与酒结缘的来者,并不过多考虑其可信性——因为中国古代文人墨客,雅士名流,与酒结仇的少到阿拉伯数字中的0——刘伶的恋酒之憨痴之态,不是也挺符合其天马行空、百无禁忌的性格特征吗!
    因而笔者认为,酒是有情物。笔者虽不敢大言,酒就是才情的同义语,但是笔者可以说,酒是艺术灵感萌发的助燃剂。李白斗酒诗百篇,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个传说故事;可是那武夫出身的汉高祖刘邦,何以会在还乡后与乡间父老子弟一百二十人酒酣之际饮酒作歌?据《汉史》记载,当时刘邦以手击筑,竟独自高唱起“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豪迈诗章。刘邦何以在此时忘我而歌?并吟唱出文学韵味非常浓烈的《大风歌》?只有乡情没有酒兴,怕是无以成其方圆。历史上记载他,年轻时就是一个喜酒人,年幼时常常找一个名叫王媪的老妇索酒,到了“斩蛇起义”时,他已然是个善饮的大酒家了。笔者想像:其文采不可能随其霸业成功而骤然陡升,怕是美酒当了他文韵的助燃剂之故,才让他能在此欢快的瞬间,突然迸发了灵感之火,才有了《大风歌》的孕生吧!
    据古文《摭言》记载:元相公在浙东宾府饮酒。府上有个名叫薛书的幕僚,因酒令之争(古人喝酒常常伴有酒令唱合),他以酒器掷伤其府公子,遂被驱逐出府。此公出府后,借酒劲未消写了《十离歌》,呈献其主人。其歌曰:犬离主/笔离手/马离厩/鹦离笼/燕离巢/珠离掌/鱼离池/鹰离架/竹离亭。之后,薛书又作《犬诗》曰:
    驯扰朱门四五年
    毛香足净主人怜
    无端咬伤亲情客
    不得红丝毯上眠
    对比汉高祖的充满阳刚气势的《大风歌》而言,这首家奴的自喻诗,无论从艺术和文字功力上,都是不能放在同一个秤盘里称其分量的;但是此幕僚的一身奴相,在热酒烧膛之后,却可让读者在其自画像中,一览无遗了。这都是杯中之酒孕生出来的天下奇闻———酒既有助于英雄亮相,也有助于奴才在酒后显形,然否?
    自从华夏大地诞生了酒,杯中传奇像是酒的影子,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荒诞离奇者有之,平头正脸者也有之。但是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美酒催发了人类丰富的想像力,并堂而皇之地走进了中国文化中的戏剧、戏曲、小说、评书,这却是个不争的事实。试想,曹孟德在“青梅煮酒论英雄”中,如果餐桌上没有了酒,《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就是有天大的才能,怕是找不出任何一种道具,能演绎出刘备与曹操当时极为细微的心态……能不能这么说,没有天地万物中的酒,中国文化将是一轮缺圆之月。因而笔者认为,酒在人类文化生活中,扮演着“红娘”的角色。只不过西方人喜喝红酒,而东方的中国人爱喝白酒,差别仅此而已。时至21世纪的今天,美酒已成为地球人的朋友,我想,有朝一日人类登上月球时,酒香一定会跟随人类的踪迹飘上月球,——这不是传奇,而是明天的事实!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从酒浆诞生的时日起,酒中传奇故事便相伴而来了。仪狄酿酒于树洞以及杜康的“以秫制酒”之说,都笼罩了一层神秘色泽。后世酒徒无暇叩问其真伪,只管在美酒中飘飘然去当神仙就是了。也许正是这种百无禁忌的逍遥,与人生寻乐有着相依相恋之处,使酒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大千世界发生了关系,因而留下了许多与酒相关的故事。
    昔读晋时张华所著的《博物志》,有这样一则令人过目难忘的传奇故事:古代有个名叫狄希的酿酒人,他酿造出来一种“千日醉”的好酒。一日,一位与其相识名叫刘玄石的酒客,慕其佳酿而来饮酒。狄希对玄石说:“酒还没有酿好,饮后怕要一醉三年。”玄石自封为酒中之圣,对此不以为然,说他还没有遇到过能让他醉倒之酿,因而强买此酒饮之。狄希只给他倒上了一杯酒,同时警示他说:“只此一杯,可睡千日。你如喜欢它,可以醒后再来。”玄石饮后认为狄希话中有诈,便不快而别。一路上他只是脚下有些踉跄,待回到家中便醉死于地。家中不知其故,便将其哭而葬之。
    三年后,狄希算计了一下,玄石已然到了再来饮酒之期,怎不见其踪影,便去玄石家问之。家人回答他说,玄石已故世三年了,早已葬于坟墓之中。狄希大惊,告之此为酒醉之故,并非真正死亡,急令家人掘坟开棺。待家人掘开其棺木之后,玄石张目开口高声喊道:“快哉,醉我者美酒矣!”掘墓的人皆大笑之,但在笑声中纷纷倒地——原来是棺木中迸发出来的酒气,将众人全部醉倒——他们没有醉倒三年,三个月后才又苏醒过来。记得,笔者读完此篇酒文后,曾忍不住并在酒桌上将其当笑话,在友人间广为传播。虽然谁都知道这是虚构出来的酒事神话,但无不为其作者的想像力之丰富及其艺术夸张之“酷”而叹为观止。此为中国酒事传奇之一。
    传奇之二,发生在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之中。其中号称醉仙的酒老大刘伶(字伯伦),在《古今辞典》一书的《刘伶明誓》酒事故事中,留下这样的酒事传奇:别人口渴时要水喝,这位酒仙总是以酒解其口舌之焦。有一次,他口干舌燥时向妻子讨酒喝,其妻一怒之下,不仅将其酒坛中的酒全部倒掉,并摔碎其酒坛。妻子劝告他说,醉饮对他身体不利。刘伶佯装戒酒状曰:“备酒对鬼神明誓,才能断酒矣!”妻将酒肉备齐,刘伶下跪对天明誓曰:“天生刘伶,以酒得名:一饮一斗,五斗又醒;妇人之言,决不可听。”便又在欢饮中痴醉。自古文人雅士虽都与酒亲密无间,但刘伶在竹林七贤中,留下的酒话堪称一绝。
    在窦革所著的《酒谱》一文中,刘伶另外一个画面,同样令人捧腹开怀:有一次他乘鹿车出游,除携带他的酒壶之外,还让人荷器(估计为铁锹铁镐之类的挖坑及堆土用具)紧随于身后。陪同者不解其意,刘伶告之曰:“不知何时醉死,死便埋我。”根据刘伶贪杯而出现的文艺戏曲,笔者亦有所见,值得一提的是“俚曲”中的《醉仙刘伶》。说是杜康在河南洛阳开了一个酒店,刘伶闻香而至。杜康唱道:“杜康正在门前站/从南来了个贪酒仙。”刘伶唱道:“刘伶开言问兄长/管我饮醉多少钱。”杜康唱答:“要你纹银十两整/不醉三年不要钱。”结果,刘伶饮酒三碗,便醉倒了三年。当然,熟识酒史的方家一看,便知这是“关公战秦琼”的人物错位之作,将周时造酒的杜康与晋时的刘伶编织在一起,是驴唇与马嘴的缝合之物。但它说明了杯中传奇,以“戏说”般的荒诞走上了民间的文艺舞台。后世与酒结缘的来者,并不过多考虑其可信性——因为中国古代文人墨客,雅士名流,与酒结仇的少到阿拉伯数字中的0——刘伶的恋酒之憨痴之态,不是也挺符合其天马行空、百无禁忌的性格特征吗!
    因而笔者认为,酒是有情物。笔者虽不敢大言,酒就是才情的同义语,但是笔者可以说,酒是艺术灵感萌发的助燃剂。李白斗酒诗百篇,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个传说故事;可是那武夫出身的汉高祖刘邦,何以会在还乡后与乡间父老子弟一百二十人酒酣之际饮酒作歌?据《汉史》记载,当时刘邦以手击筑,竟独自高唱起“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豪迈诗章。刘邦何以在此时忘我而歌?并吟唱出文学韵味非常浓烈的《大风歌》?只有乡情没有酒兴,怕是无以成其方圆。历史上记载他,年轻时就是一个喜酒人,年幼时常常找一个名叫王媪的老妇索酒,到了“斩蛇起义”时,他已然是个善饮的大酒家了。笔者想像:其文采不可能随其霸业成功而骤然陡升,怕是美酒当了他文韵的助燃剂之故,才让他能在此欢快的瞬间,突然迸发了灵感之火,才有了《大风歌》的孕生吧!
    据古文《摭言》记载:元相公在浙东宾府饮酒。府上有个名叫薛书的幕僚,因酒令之争(古人喝酒常常伴有酒令唱合),他以酒器掷伤其府公子,遂被驱逐出府。此公出府后,借酒劲未消写了《十离歌》,呈献其主人。其歌曰:犬离主/笔离手/马离厩/鹦离笼/燕离巢/珠离掌/鱼离池/鹰离架/竹离亭。之后,薛书又作《犬诗》曰:
    驯扰朱门四五年
    毛香足净主人怜
    无端咬伤亲情客
    不得红丝毯上眠
    对比汉高祖的充满阳刚气势的《大风歌》而言,这首家奴的自喻诗,无论从艺术和文字功力上,都是不能放在同一个秤盘里称其分量的;但是此幕僚的一身奴相,在热酒烧膛之后,却可让读者在其自画像中,一览无遗了。这都是杯中之酒孕生出来的天下奇闻———酒既有助于英雄亮相,也有助于奴才在酒后显形,然否?
    自从华夏大地诞生了酒,杯中传奇像是酒的影子,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荒诞离奇者有之,平头正脸者也有之。但是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美酒催发了人类丰富的想像力,并堂而皇之地走进了中国文化中的戏剧、戏曲、小说、评书,这却是个不争的事实。试想,曹孟德在“青梅煮酒论英雄”中,如果餐桌上没有了酒,《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就是有天大的才能,怕是找不出任何一种道具,能演绎出刘备与曹操当时极为细微的心态……能不能这么说,没有天地万物中的酒,中国文化将是一轮缺圆之月。因而笔者认为,酒在人类文化生活中,扮演着“红娘”的角色。只不过西方人喜喝红酒,而东方的中国人爱喝白酒,差别仅此而已。时至21世纪的今天,美酒已成为地球人的朋友,我想,有朝一日人类登上月球时,酒香一定会跟随人类的踪迹飘上月球,——这不是传奇,而是明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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