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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山东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鲁国土资发[2010]95号  
 
 
国土资源部:   
           2006年以来,在国土资源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在完善制度、转变职能、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理念牢固树立,坚守耕地红线更加坚定,国土资源保护能力更加增强,国土资源利用水平更加提高,维护权益更加有效,服务发展举措更加科学,有力地促进了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省厅先后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厅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厅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到了组织领导、规划计划、经费保障、检查考核“四到位”,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今年4月,省厅组织各市分管领导和法规科长分成6个组,对全省各市、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以来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二)加强立法,完善体系。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省地方立法的实际,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促进制度体系建设,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保障。省里先后制定实施了《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暂行办法》;开展了《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目前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着手进行立法会签;《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近期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立法权的济南、青岛、淄博3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与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他各市也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由市政府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三)健全制度,依法决策。按照科学民主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国土资源立法、规划编制和修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城市基准地价调整等方面,都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认真落实听证公告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国土资源事项,都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组织听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认真落实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后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转变职能,理顺体制。我省把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省建立国土资源所(分局)1532个,开展了“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教育和规范化、标准化国土资源所创建活动,实现了土地、矿产、测绘的集中统一管理。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完成,测绘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全省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并实行了土地储备、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最低限价和土地市场交易、动态分析制度,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将土地、矿产、测绘等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工作标准和办理时限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国土资源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省厅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建立了厅机关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主要审批流程、管理事项以及收发文的网上操作和正常运转。省厅与17个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先后建立了门户网站和信息网站,省、市两级和大部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办文。
          (五)规范执法,强化问责。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省按照提高执法能力的要求,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秩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并向社会公布的基础上,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分解到机关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制定实施考核、监督、奖惩办法,落实具体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全省各地认真开展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使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执法强度和执法效果;建立并实施了动态巡查、违法案件移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对人对事处理到位;认真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明确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区域发案量实行警示约谈和问责,对违法案件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行政责任,暂停土地报批。大力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省、市、县相继成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支队、大队,多数乡镇设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所有执法人员都通过考试领取了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努力从源头上提高违法违规防控能力,实行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把基层国土资源所打造成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
(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一是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每年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风险评估,及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落实监测预报制度,加强灾害巡查,健全汛期值班、灾害速报、险情巡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景颜连续三年到省广播电台,出席以土地执法、测绘管理、防治地质灾害等为主题的“阳光政务”热线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厅(局)长“带案下访”制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和土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注重源头治理,突出事要解决,辖区内土地、矿业权纠纷得到及时处理,土地信访量逐年下降。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的作用,省厅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抽调11名精干人员,专门负责信访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国土资源争议纠纷处理新机制。制定了《山东省土地权属争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高度重视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裁决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暂行办法》,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征地补偿争议案件。
          (七)强化监督,维护权益。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和征地裁决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层级监督力度,积极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贯彻实施情况,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违法案件、信访案件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回复当事人和上访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通“阳光政务热线”,厅(局)长走进直播间,面对面解答公众咨询。三是实行国土资源工作及廉政建设巡视制度。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巡视工作暂行办法》,突出依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对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巡视。2009年,省厅成立了3个巡视组,对市局开展经常性巡视,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公共权力不被滥用,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八)加强培训,增强能力。一是加强国土资源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培训教育。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结合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坚持厅(局)中心组学法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以身说法。二是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006年以来,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培训班近千期,实现了全员培训的目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获得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全部持证上岗。省厅机关先后2次组织普法考试,厅党组成员、厅领导带头参加学习考试,受到了省普法办的表扬。三是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五进”活动。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组织“送法下乡”和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部分县、市实现了“送法下乡”全覆盖,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008年按照国家六部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省共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60期,累计培训182914人次。2009年我省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长和国土资源所长进行了全员培训,有的市、县将培训延伸到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大大提高了国土资源队伍整体素质。
         (九)突出实践,成效明显。通过五年来的努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效果日益显现,省厅先后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据初步统计:省里颁布地方性法规 4件、省政府规章8件、省政府文件55件;省厅共清理法规文件134件,保留124件,废止9件,提出修改建议1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审查法规文件1601件,未通过30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职权、依申请组织听证3011件;全省建立土地、矿权有形市场173个,共出让土地面积98357.2公顷,出让价款4868.1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和价款分别为66739.8 公顷和 4271.6亿元,分别占出让总面积和总价款的 68%和88%;招拍挂出让探矿权28 个,出让价款5972万元;招拍挂出让采矿权1973 个,出让价款17.49亿元;协调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13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508件,办理1508件,维持1432件,撤销54件,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95%;全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980件,行政应诉胜诉率94.5%。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经过近五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依法行政是全面工作、基础建设、一把手工程。只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现代依法行政理念,率先垂范,坚持普法和自我教育并重,着力建设依法行政的领导班子,努力铸造依法行政的队伍,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思想、组织、队伍和法制保障。只有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全部工作和全过程,始终用依法行政的标准检验全部工作,严格进行绩效评价,才能真正做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是依法行政的基础。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必须深入持久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坚持社会普法和系统内部教育并重,不断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特别要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国土资源队伍的法律素养和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以适应和满足全社会对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三)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只有建立并严格实施一系列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制度规范,着力完善行政程序,强化权力监督,才能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公开、公正、透明运行,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就是要构建比较完备的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体系,并以此为指导,使制度建设延伸到国土资源管理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道程序,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制度执行,才能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保证。要使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建立激励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将系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和机关内部行政效能考核相结合,形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层级之间的纵向考核与机关内部的横向考核相协调的监督考核体系,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到部门,并将考核结果与实行相关奖励政策、评先树优和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挂钩。通过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促进工作,从而使依法行政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创新是依法行政的动力。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强化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才能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要不断推进理念、制度、技术创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效率优先、服务至上等先进管理理念。要根据国土资源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制定新制度。要及时跟进和开发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把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制度、管理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监督措施、绩效考核、风险控制等内容和环节设计好,与网络信息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无缝隙管理和控制,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公共管理要求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巩固和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市与市之间、市与县之间、县与县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尤其是部分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受利益驱动,国土资源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强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总结,制定规划。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总结“四五”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深入调研,精心谋划,精心组织,搞好“五五”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制度,提供保障。以“两法”修改为契机,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规规章体系,制定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并做好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建立起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的法规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针对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会审、合法性审查、听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严格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监督,完善奖惩措施,开展绩效评估,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科技支撑,提升水平。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省内外的先进理念、先进经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化技术打造依法行政工作,实现行政决策、目标执行和监督制约的高效有机统一,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实现法制国土、责任国土、服务国土的目标。
四、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建议在搞好新一轮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基础上,每年确定1-2项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加强调度,重点推进;加强依法行政信息沟通,促进各省市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建立健全有效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力和权威性。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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