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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专业化管理下的督察内审工作目标定位

  □王 辉 王 刚 李兆斌

  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是一项涉及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工作。在改革进程中,新旧两种模式并存可能带来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和自由裁量的空间,虽然通过新的征管模式对过去执法风险较大的岗位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但新的风险点也随之产生。这给督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督察内审工作要与专业化管理改革进程同步,对现行模式中执法风险点和改革后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研判分析。既要做好新旧两种体制并存的风险防范工作,又要在专业化管理改革中及早介入,主动在优化流程、防范风险方面提供专业意见,把工作做早、做实,为深化税源专业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模式转变,专业化管理改革对督察内审工作的影响

  按照信息管税、风险控制的思路,各地税务系统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改革试点工作,转变职能、整合资源,对税收管理方式和纳税服务方式进行了系统变革,征管模式有了质的飞跃。由于新模式对税收业务流程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再造,使原有的督察内审内容和方式方法都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其主要表现为“四个转变”:

  督察对象完成了由点到面、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以人管户的形式,强调团队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在传统管理模式下明确应由个人担当的责任和风险转换为团队风险、组织风险。

  督察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由单一向复合转变。新形势下,要求督察人员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兼备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业务流程。这样,对督察内审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就有了一个质的提高。

  督察范围由重点部门到关键环节的转变。高风险部门、环节从“遍地开花”变得“相对集中”。

  督察节点完成由事后督办到事前监督的转变。新模式下的督察则更加注重于预防,从而完全区别于以前的亡羊补牢。

  目标定位,督察内审工作要服务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税源专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管程序和运行机制,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

  专业化管理改革以纳税遵从为目标。税务机关、税务干部要带头遵从税法,并以此推动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督察内审部门不仅要监督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更要监控税务机关内部的办事流程,促进机关干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征纳双方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专业化改革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有效防范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核心,督察内审部门要以防范和治理内部风险为目标,强化风险预警,提高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专业化管理改革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江苏地税执法督察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使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脱离过去单纯人工检查的时代,实现了人机结合的检查。执法督察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加强了对税务机关内部办事流程的监控,也是顺应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需要而设计的。

  专业化管理改革以分类管理为基础。构建行业分类为主、兼顾类型规模的税源管理格局。执法督察要加大分行业执法督察的比重,监控在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下存在的疏漏。

  专业化管理改革以专业化分工体制为保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管程序和运行机制,要求督察内审工作要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督审内审部门要通过完善岗位职责、排查风险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狠抓整改落实等措施,使督审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成效。

  专业化管理改革要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新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对督察内审专业岗位的人才需求非常迫切,对督察内审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十分严格。督察内审部门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发展,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是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重要保证。

  开拓创新,督察内审工作要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督察内审是税务系统实现有效内部控制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依法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重要方式。督察内审工作要融入到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大局中去谋划和开展,突出重点,提高效能,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工作理念上要有新思路。要树立服务的理念。督察内审工作不单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服务,用服务的心态进行监督,更符合内部审计监督的新理念,也更容易被大家接受,使监督更加顺畅。

  体制机制上要有新探索。在管理体制上,要探索建立适应税收发展趋势,符合内部监督工作规律的督察内审体制。结合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总体设计和实施,统筹考虑行政监督体制的配套改革。

  在运行机制上,要探索建立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以防范与控制税收执法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为核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做好督察内审工作制度的顶层设计,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规范管理流程为标准,建立健全监控体系,充分发挥预防、预警、自查自纠的作用。

  方式方法上要有新举措。督察内审工作的业务性、专业性非常强,要依托信息管税,充分利用总局、省局集中的数据资源,建立督察内审监控平台,实现对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行为的动态监控和自动考核。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工作,研发使用先进的执法督察和审计分析软件,探索开展网上督察审计,逐步形成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督察审计技术与方法体系。

  工作效能上要有新提升。督察内审工作要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到工作有依据、有标准、有流程,保证督察内审工作的规范开展。要跟踪问题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外,还要对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情况开展“再检查”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建立督察审计工作质量检查机制,采取适当方式对督察审计结果进行检查验证;健全督察内审结果通报、评议制度,切实杜绝“走过场”和“送人情”现象,促进督察内审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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