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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直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公示

来源:三门峡市 发布时间:2013-08-29 09:32:04 点击次数:1465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办〔2013〕19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心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摆问题,全面整改提高,确保专项治理深入扎实推进。现将市直43个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纠阶段梳理出的主要行政执法事项、查摆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承诺和接受监督举报的方式集中公开公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808、806房间)办公电话:0398-8527698、8527665,投诉举报电话:0398-2511126、2928478、2821824、12388,电子信箱:smxzlb621@126.comsmxzffzxtk@126.com

   三门峡市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三门峡市公安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户口准迁证核发、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等,共36项)。
   (二)行政处罚(盗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共805项)。
   (三)行政强制(传唤、收容教育等,共48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登记、备案等,共7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适用行政程序不规范。个别案件在受案、传唤、询问、勘验、检查、证据保全、送达等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程序执行的情形。
   (二)权力保障不到位。个别案件办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告知、通知义务。
   (三)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件办理存在审批表印章不全,所附材料无备注签收,照片制作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推行执法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警务”。坚持警务公开,严格执行案事件办理告知制度。
   (二)推进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实行执法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三)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现场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办案场所区划改造、执法行为网络化运行,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管理。
   (四)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深化执法能力素质教育,有效提升全体民警的法律业务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一经发现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10
  电子邮箱:gajjbts@126.com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等,共9项)。
   (二)行政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定、民办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共50项)。
   (三)行政征收(征收养老保险费、征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等,共8项)。
   (四)行政确认(工伤保险费费率确定、确定工伤医疗机构资格等,共11项)。
   (五)行政给付(给付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失业保险金等,共8项)。
   (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国家公务员行政奖励和惩戒、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共7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宣传力度不足,宣传范围不够广泛化。
   (二)个别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
   (三)执法服务程序、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行为,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恰当,秉公执法。
   (二)实施政务公开。将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及投诉监督方式等及时、广泛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热情优质服务。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向人民群众提供方便、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四)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33510
  电子邮箱:rlzyshbzjgdw@163.com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采矿权审批许可,采矿权许可审批,采矿权承包、租赁许可,共4项)。
   (二)行政处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等,共88项)。
   (三)行政征收(土地出让金、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等,共8项)。
   (四)行政确认(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等,共3项)。
   (五)行政强制(查封,代履行等,共4项)。
   (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征地补偿登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共1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缺乏执法工作经验。
   (二)个别执法人员大局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在执法活动中有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的现象。
   (三)个别行政执法程序不够严谨,存在执法不到位的现象。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规范执法资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
   (二)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依法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告知、送达等规则。
   (三)防范“执法不作为”。落实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制,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确保日常巡查监管“无空档”,空间上突出重点区域。
   (四)规范案卷评查。健全案卷评查制度,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
   (五)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8527388
  电子邮箱:smxjjjc@163.com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许可审批、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等,共6项)。
   (二)行政处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等,共45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或者暂扣财物、代履行、强制拆除等,共4项)。
   (四)其他具体执法行为(放射源进口装备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待改善。
   (二)行政处罚现场调查工作中,在证据提取和文书制作等环节需要更加注重细节,进一步提高规范性。
   (三)排污费征收规范工作需进一步提高,确保排污量核定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资料、数据的完整性。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完成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将排污费征收的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系统的监控范围。建成移动执法系统,将执法行为纳入计算机管理。
   (三)坚持优质服务,向企业发放环保服务明白卡,及时将新的环保要求告知企业。对重点建设项目在符合政策要求和申报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审批时限缩短为:登记表1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
   (四)强化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实现排污收费核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事项以及热点问题的动态公开。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05505
  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电子邮箱:smxhbjzfhf@163.com
  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不含商务中心区、市产业集聚区)
   (一)行政许可(市区设置户外广告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共14项)。
   (二)行政处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等,共53项)。
   (三)行政征收(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服务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公共厕所使用费征收等,共4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市区夜间施工排放噪声许可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审批,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在执法工作中履职不够积极,有畏难情绪,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现象。
   (二)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存在文书填写不规范,证据形式不严谨现象。
   (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群众观念贯彻不够彻底,个别执法人员在工作上不重视方式方法,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通过集中治理活动,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改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坚决杜绝“四乱”现象发生。
   (三)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规划城管行业良好形象。
   (四)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对发现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30829 2853865
  电子邮箱:smxghcg@163.com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核发、非煤矿山生产许可证核发等,共7项)。
   (二)行政处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共313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加处罚款,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权力保障不到位。个别执法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告知、通知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未得到充分有效保障。
   (二)归档案件文书不规范。个别案件办理存在印章不全,所附材料无备注签收,照片制作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推行执法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安监、阳光办案、阳光监督、阳光服务”。 坚持依法依纪办案,落实 “办事指南”“明白卡”“一站式服务”等便民为民措施,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进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实行执法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相应执法岗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参与安全、支持安全的良好氛围,构建群防群治之网。
   (四)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执法有失公允等现象,按照有关程序和内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88721 2873502
  电子邮箱:smxzzm@163.com
  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户外广告登记等,共9项)。
   (二)行政处罚(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 公司虚假出资、 公司抽逃出资等,共202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加处罚款,共2项)。
   (四)行政征收(企业登记费征收、年度检验费征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征收,共3项)。
   (五)行政裁决(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共1项)。
   (六)行政确认(质次价高商品的认定,共1项)。
   (七)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取缔假冒公司、取缔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等,共33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二)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不文明执法,执法方法简单粗暴。
   (三)行政执法程序不够严谨,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
   (四)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不廉洁执法。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创新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四大一高”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开展“五办”“四通”和上门服务,坚持“柔性执法”“首次不罚”和“说理式执法”,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二)提升执法水平。结合工商“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部管理等40个方面制定操作规程,编印《工作手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确保服务企业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转变执法作风。严禁违反规定扣押市场主体的证照、钱物;严禁在行政执法中以罚代管、做假案、办人情案;严禁借办理证照、年检、验照之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四)改善服务态度。严禁工作中态度粗暴、推诿拖延、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做到真诚为民、热情服务。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及酒后驾车或执行公务;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脱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02221
  电子邮箱:smxgsjjcs@126.com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登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共11项)。
   (二)行政处罚(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计量等,共198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封存等,共7项)。
   (四)行政征收(计量、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共4项)。
   (五)行政确认(计量、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共2项)。
   (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共1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通过“六查”,即查履职情况、查依法行政、查执法程序、查公正执法、查廉洁自律、查思想认识,我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执法能力特别是技术执法能力不足、服务大局观念不强等三个方面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公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严禁借故刁难拖延办事人员;严禁工作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认真落实我局制定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0条措施,扎实开展服务经济社会活动。
   (三)科学公正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岗位风险防控及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审理程序和评查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用标准,建立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做到科学执法、公正执法。
   (四)依法处理质量申诉工作。保持服务热线电话12365工作时间畅通,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办理群众诉求事项。
   (五)主动接受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工作流程、执法人员身份、行政处罚程序、质量申诉渠道、履职尽责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22659
  电子邮箱:smxjcsh@163.com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 、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限额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许可核准、市权限内财政性投资项目审批等,共3项)。
   (二)行政处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规避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招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等,共125项)。
   (三)行政征收(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共1项)。
   (四)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五)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备案等,共6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许可案卷检查中发现个别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填写不完整。
   (二)审核依据“政策条目”填写不够完备、准确。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公正执法,积极宣传与发展改革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悉心指导项目业主和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报批、价格审批材料的申报工作。
   (二)强化简政放权。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的有关决定,应放尽放市级审批权限。
   (三)增强服务意识。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公共行为规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待服务对象做到礼貌热情、耐心细致、态度谦和。
   (四)严格限时办结。市级权限审批、核准的项目,条件符合、审批资料齐全有效的,在政策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缺少资料的,当日一次性告知,资料补齐后限时办结。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32999
  电子邮箱:smxfgwbgs@126.com
  三门峡市教育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及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共2项)。
   (二)行政处罚(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等,共23项)。
   (三)行政确认(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共1项)。
   (四)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五)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执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及宣教力度。
   (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执法投入还需加强。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执法工作做细、做深、做广。
   (二)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做到向所有执法对象公示、公开所有执法内容和执法流程。
   (三)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提高法律知识素养。
   (四)加大行政执法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
   (五)完善行政执法机构及工作机制。
   四、公开接受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16611
  电子邮箱:smxsjyj@163.com
  三门峡市科技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许可核准,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许可核准等,共3项)。
   (二)行政处罚(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伪造或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共8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四)行政裁决(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共1项)。
   (五)行政确认(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共2项)。
   (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举办技术成果交流交易会、博览会审批,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核准,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度不高。向社会公众公开科技行政执法内容不到位,接受举报、监督机制不完善。
   (二)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少。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推行执法公开工作。公开执法和办事程序,开通举报电话、信箱,严格执行案事件办理告知制度。
   (二)完善执法管理。完善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相应执法岗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强化对执法过程监督。一经发现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坚决按照上级规定的有关程序和内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513709
  电子邮箱:smxskjjjjs@163.com
  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许可审批,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审批,共2项)。
   (二)行政处罚(不具备条件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本人不是少数民族,未办理清真牌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等,共23项)。
   (三)行政确认(公民民族成分的确认,共1项)。
   (四)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薄弱。
   (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不强。
   (三)行政执法督导检查覆盖面不全。
   三、整顿落实承诺
   (一)凡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呈报的符合条件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报告申请,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不予批准设立的于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二)宗教团体申请举办宗教培训班,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三)宗教行政执法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四)协助县级宗教部门打击制止非法聚会、违规办班等宗教活动。
   (五)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督导检查力度,每半年到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22697
  电子邮箱:smxszjj@163.com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初审,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初审,共2项)。
   (二)行政处罚(违反融资性担保管理规定,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装订,目录标识不明晰。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文书不规范,个别文书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制作。
   (三)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法律制度掌握不透、业务知识学习不精、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坚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执法教育,全面提高能力素质,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二)坚持规范程序、高效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职责,办理行政许可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规定。
   (三)坚持文明执法、主动服务。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举止文明、热情待人、主动服务、解决困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廉洁执法、加强责任追究。落实廉洁规定,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28539
  电子邮箱:smxgxjjcs@163.com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设置社会福利机构的许可审批等,共5项)。
   (二)行政处罚(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等,共38项)。
   (三)行政确认(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共2项)。
   (四)行政给付(发给生活补助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共2项)。
   (五)行政强制(封存,加处罚款,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过程中,未建立明细的执法台账,案卷装订不够规范。
   (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案情记录不够详细。
   (三)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还不够深入,整体素质还需提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切实履行民政职能,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着力提高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182006
  电子邮箱:smxsmzj@163.com
  三门峡市司法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等,共3项)。
   (二)行政处罚(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的、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进行鉴定的等,共84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对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对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初审把关不严密。在办理个别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时,对申报材料的把关不够严密,没能做到精益求精,存在忽略细节的问题。
   (二)执法行为不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能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执法监督不到位。日常工作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未能开展经常性监管,监督力度有所欠缺。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范办理。
   (二)认真处理投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当事人投诉,做到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对调查属实的投诉,坚决予以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来访必接,来电必答,来信必回,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严禁工作中态度粗暴、推诿拖延、效率低下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以权谋私,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17186
  电子邮箱:jijianshi2008@126.com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设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共2项)。
   (二)行政处罚(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共91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四)行政给付(拨付财政资金,共1项)。
   (五)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批复预算、决算,财政监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等,共6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工作方法简单,对传统的执法方式依赖性大,执法方式落后单一,执法效能低。
   (二)执法能力不足,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
   (三)“重实体、轻程序”,服务大局观念不强。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强化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内部运转程序,规范财政收支和财政财务管理,秉公用权,廉洁勤政。
   (二)工作高效、文明服务。对预算批复、资金拨付、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结时间,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忱服务、限时办结。
   (三)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政策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信息,实行阳光政务。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05303
  电子邮箱:smxczjbgs@163.com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等,共9项)。
   (二)行政处罚(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等,共153项)。
   (三)行政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共1项)。
   (四)行政确认(房屋权属登记、新型墙体材料,共2项)。
   (五)行政给付(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共1项)。
   (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房地产开发项目、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等,共2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个别执法案件审查资料不完整,登记要件不齐全,登记信息有遗漏,存在未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件执行的情形。
   (二)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执法案件填写执法依据不完整,处罚要件条款项表述不当,事实认定不清楚。
   (三)保障房申请人审查认定机制不健全。保障房申请人的资产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信息不能共享,使得申请人的资产审查难以确认。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二)强化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
   (三)建立保障性住房监管协作机制,主动协调民政、人社等相关单位,建立保障对象的资产状况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保障对象动态化管理。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82652
  电子邮箱:zjjjjs@163.com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审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审批等,共13项)。
   (二)行政处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等,共44项)。
   (三)行政征收(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偿费征收等,共3项)。
   (四)行政强制(暂扣车辆,扣留车辆、工具,责令车辆停驶等,共5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执法思想认识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二)行政执法基础工作不扎实。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还不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少数执法文书在细节上不够严谨,有关执法人员及执法机构签署的意见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推进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实行执法精细化管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明确相应执法岗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二)完善执法工作体系,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涉及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密切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学习执法技巧与方法。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17600
  电子邮箱:smxjtj@163.com
  三门峡市水利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取水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共5项)。
   (二)行政处罚(未经批准取水、不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条件取水、拒不缴纳或者拖延缴纳水资源费等,共83项)。
   (三)行政征收(收取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共4项)。
   (四)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加收滞纳金,代履行等,共5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执法队伍人员能力素质与当前执法环境和形势不相适应,个别案件存在反复取证现象,致使执法工作效率不高,影响执法案件进程。
   (二)严格执法与耐心宣传、贯彻水利法律法规结合不够,执法工作中存在态度生硬、工作急躁的情形。
   (三)个别被征收对象在缴纳水资源费的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履行的情形。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保持廉洁从政,实施三公开,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
   (三)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依法行政管理。
   (四)热情接待,微笑服务,温情执法。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398-2808121
  2808103 2808049
  电子邮箱:szzdsmx@hnsl.gov.cn
  三门峡市农业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捕捞许可审核、植物检疫等,共7项)。
   (二)行政处罚(种子、农药、化肥、渔业、农业机械、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共129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封存、加处罚款等,共13项)。
   (四)行政征收(渔业资源费、植物检疫费,共2项)。
   (五)行政确认(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执法公示不够,执法事项多数在网上和纸面上公示,未能在公示栏内公示,不方便当事人了解执法内容。
   (二)执法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农业法律法规多而繁琐,又分散在各部门,法律宣传效果不太明显。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设置执法公示栏。在黄河农网、办公楼大厅等显眼场所设置明显的公示栏,方便群众了解执法事项。
   (二)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每年培训市级农业执法人员1至2次,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水平,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相应执法岗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三)加大法律普及力度。切实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开通“12316”三农热线,利用好各种下乡进村的机会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向农民发放宣传单,举办农资经营户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其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06167
  电子邮箱:nyjzhk5@163.com
  三门峡市林业和园林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共8项)。
   (二)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完成造林任务、非法运输木材、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共59项)。
   (三)行政征收(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征收等,共5项)。
   (四)行政强制(限期造林、代为恢复原状、代为处置等,共5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案卷整理不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整理标准不统一,案卷装订顺序不一致。
   (二)案情叙述不准确。个案“案件来源”填写不规范,“案情简要”和“询问笔录”叙述不简明扼要。
   (三)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件办理存在审批表印章漏盖,案卷现场示意图勾画标准不高的现象。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执法文书规范化的检查。
   (三)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四)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行政处罚权的滥用。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26072
  电子邮箱:lzk6072@126.com
  三门峡市商务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审核、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审核等,共6项)。
   (二)行政处罚(酒类经营者批发、零售、储运非法酒类商品的,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等,共44项)。
   (三)行政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共1项)。
   (四)行政强制(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工具和设备等,共3项)。
   (五)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变更备案登记等,共8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个别案件在询问、检查、送达等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固化不够严谨。
   (二)个别案件违法事实描述过于简单,违法等级划分粗糙。
   (三)个别案卷法律文书制作、归档不够规范,存在所附材料无备注签章,未附执法人员证件复印件和交款回执复印件。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项目填写一致,违法事实填写清晰,体现差别程度。
   (二)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卷宗归档管理,确保证据链条逻辑衔接完整。
   (三)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12
  电子邮箱:wtolaw1813@126.com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互联网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印刷市场等,共6项)。
   (二)行政处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共189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执法业务不熟练。在个别受理举报过程中由于执法队伍新、业务知识不够熟练,对群众提出的一些问题不能够在第一时间解决。
   (二)服务性执法理念执行不到位。个别重大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没有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没有及时了解其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有效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文书制作不够严谨。个别案件在文书制作过程中出现错别字等现象。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文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
   (四)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打造文化执法阳光工程。
   (五)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18
  电子邮箱:smxwhzf@163.com
  三门峡市卫生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共8项)。
   (二)行政处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共100项)。
   (三)行政强制(传染病人隔离治疗、限制集会等,共3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登记、备案,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部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不规范、档案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未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监测等。
   (二)部分案卷行政处罚证据不够充分、未严格执行裁量标准等。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严格按照卫生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查申请材料、开展卫生检测,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程序进行卫生许可审核、审批。
   (二)加强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受理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相关单位监督。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46986
  电子邮箱:smxwsjjdk@sohu.com
  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共2项)。
   (二)行政处罚(擅自从事计生技术服务等,共14项)。
   (三)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共1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病残儿鉴定、非农业二孩生育证备案等,共4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在工作中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本领还不够,如:对失独家庭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二)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深入,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提高。
   (三)对基层监管不到位,个别地方违规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等。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务群众。
   (二)及时将生育政策、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
   (四)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五)严肃查处人口计生系统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66511 12356
  电子邮箱:rkjswjj@126.com
  三门峡市审计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处罚(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等,共5项)。
   (二)行政强制(封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共1项)。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采取法定审计处理行为,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二)对查出问题处理处罚不到位,尤其对责任人的处理处罚不到位。
   (三)行使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
   (四)部分审计项目取证不规范。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公开重点审计项目审计结果。
   (二)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对财政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需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处理的,按规定及时移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规范处罚裁量权,在审计决定等文书中必须体现裁量标准的具体等级。
   (四)规范审计取证,审计组长对所有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取证要求的,责令审计人员重新取证或补充证据。
   (五)强化审计决定落实责任,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90天内,审计组要派人到被审计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18324
  电子邮箱:smxsjjfzk@163.com
  三门峡市统计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全市性统计资料的发布与管理核准,共1项)。
   (二)行政处罚(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等,共24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和竣工项目登记备案等,共3 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写明法律依据条文的内容。
   (二)行使统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未到位。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完善执法文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显示法律依据条文内容。
   (二)制定处罚裁量标准,在统计执法文书中必须体现裁量标准的内容。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51411
  电子邮箱:smxfzk@ha.stats.cn
  三门峡市粮食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共1项)。
   (二)行政处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收购资格许可的,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共11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开展粮食流通执法检查时,存在亮证执法不到位、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的现象。
   (二)粮食行政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对粮食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记录过于宽泛,不具体,被检查人只签名未标明具体意见,引用法规条款不准确。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执法队伍合法。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公开执法依据。编制粮食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无误,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平台对外公开。
   (三)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受理、告知、说明理由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22189
  电子邮箱:smxlsjzcfg@163.com
  三门峡市体育局
   一 、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体育社会团体许可审批等,共4项)。
   (二)行政处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等,共7项)。
   (三)行政强制(取缔非法健身气功站、点,共1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等,共6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体育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学习还需进一步深入。
   (二)体育执法职能科室建设相对滞后。
   (三)体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坚持执法公开。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权限,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确保依法许可。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体育行政许可,按程序、规定、要求及时办理。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做到衣着整齐、用语规范、讲话文明、秉公执法,提高公信率,确保满意度。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五)上述承诺事项,如有举报、投诉,将在5日之内给予答复。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16298
  电子邮箱:smxtyj@163.com
  三门峡市旅游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设立旅行社、酒店的星级评定,景区的A级评定,共3项)。
   (二)行政处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应当按照与其服务质量星级、等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等,共91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在行政执法中,对旅游企业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重整改轻处罚。
   (二)执法工作涉及部门多,监管职能交叉,联合执法协调难度大。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在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保证其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
   (二)完善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准入退出审批机制,丰富工作手段,约束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坚持廉洁自律,规范行政行为。坚决做到工作上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四)严厉惩治违规,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旅游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169002
  电子邮箱:smx2169002@163.com
  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药品经营许可、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指定〈零售〉等,共10项)。
   (二)行政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生产、销售劣药的等,共128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他有关材料等,共9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新开展的行政许可项目“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单位定点”工作的审批程序未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大。
   (三)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在具体落实方面还有差距。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新开展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程序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开展说理式执法活动,加强服务型执法建设。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10891 2810957
  电子邮箱:smxyjjfzk@163.com
  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共2项)。
   (二)行政处罚(违反税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偷税等,共10项)。
   (三)行政征收(核定征收、税款征收,共2项)。
   (四)行政确认(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等,共9项)。
   (五)行政强制(冻结存款,扣押、查封财物,阻止出境,加处罚款等,共5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存在重执法轻服务思想。
   (二)一些规范性文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定不清晰、表述不准确等问题。
   (三)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责任追究缺乏量化、细化标准。
   (四)对纳税人发票违章行为的处罚尺度存在差异,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有待细化明确。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定期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科学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管理台账。
   (三)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后救济制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接受外部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五)充分利用税务信息化资源,加强对税收执法信息数据的比对,及时发现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22036
  电子邮箱:smxsgsjjcs@163.com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共1项)。
   (二)行政征收(征收税款,共1项)。
   (三)行政处罚(对违反税务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共10项)。
   (四)行政强制(冻结存款,扣押、查封财物等,共5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行政执法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二)干部税收法治意识有待加强。
   (三)行政执法科技手段有待改进。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强化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开展执法考核、检查和监察,发挥评价、纠错和惩戒功能,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渠道,接受纳税人监督,保障纳税人权益。
   (三)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执法规范。加大信息技术对税收工作的支撑力度,改善行政执法手段,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66-2
  电子邮箱:smxdsjcs@163.com
  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处罚 (支付结算综合检查、反洗钱检查、外汇业务反洗钱、国库管理、存款准备金管理、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管理、金融统计、外汇业务合规性专项检查等,共10项)。
   (二)行政许可(贷款卡许可、账户许可、外汇管理许可等,共16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执法检查中主要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处罚力度偏轻。
   (二)个别执法检查档案资料不够规范。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在全行推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实行法律审核流程电子化。
   (二)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各个环节制作的立项、告知、决定等各种法律文书全部经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门审核把关,出具有关法律意见。
   (三)法律事务部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活动,通过事中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合规进行。
   (四)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慎重使用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3691836
  电子邮箱:smxbyr@126.com
  三门峡银监分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共2类,第一类为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共345项,其中机构设立事项29项、机构变更事项76项、调整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事项11项;第二类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许可事项,共229项)。
   (二)行政处罚(擅自设立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等,共83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对监管政策法规、监管知识有时掌握深度不够。特别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业务、新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现场检查方法灵活运用不足,对非现场监管的数据信息运用尚需进一步增强,现场检查的深度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现场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现场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或建议个别被检查单位仍没有完全整改。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加强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市场准入的监管联动。
   (三)加强监管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2189931
  电子邮箱:smx9976@163.com
  三门峡市烟草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共2项)。
   (二)行政处罚(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等,共29项)。
   (三)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共1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按国家规定收购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等,共8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说理式执法能力不强。个别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对处罚目的、违法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剖析。
   (二)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卷文字表述、页码编制和文书排列顺序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推行执法公开工作,打造“阳光烟草”。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依据、裁量标准和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开,推进公正执法。
   (二)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深化执法能力素质教育,有效提升全体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细化案卷评查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和细化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执法监督。
   (四)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一经发现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13
  电子邮箱:SMXCQZMK@126.com
  三门峡市气象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施放气球资质、施放气球活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共4项)。
   (二)行政处罚(破坏气象探测环境、损毁气象设施,擅自发布气象信息等,共13项)。
   (三)行政强制(强制安装防雷装置等,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案事件办理不迅速,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二)办理案件文书存在漏项、漏签等现象。
   (三)工作人员服务不热情,态度不诚恳。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严格执行案事件办理告知制度,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性、公开性。
   (二)落实岗位职责、流程,确保各项执法工作迅速、准确、便民。
   (三)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四)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执法理念,确保严格、公正、文明。
   (五)发现有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181339
  电子邮箱:qxjzjy@sina.com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拆除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建设等,共6项)。
   (二)行政处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侵占人防工程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修建人防工程的等,共8项)。
   (三)行政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赔偿费等,共5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耐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人防机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个别行政执法的内容难以落实。
   (三)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人防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执法环境。主动结合“六五”普法,积极推动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向外拓展。
   (二)完善制度规定,规范执法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与我市人防建设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实体性和程序性人防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人防行政执法的机制。
   (三)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执法公正。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领导机制,为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突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树立人防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98316
  电子信箱:smxrfzf@126.com
  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减、免、缓,共2项)。
   (二)行政确认(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共1项)。
   (三)行政强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缴纳的滞纳金,共1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办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不够重视,参加年审不是很积极。
   (二)由于同相关部门缺少沟通,使部分单位的保障金还不能够足额缴纳,欠交或拒交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尽管对保障金征收有“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认识,增强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自觉性。
   (二)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最大程度地对应征单位实现应征尽征。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权利阳光运行。
   (四)积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793503
  电子邮箱:smxcljyzx@126.com
  三门峡市地震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核准,共2项)。
   (二)行政处罚(单位或个人侵损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生产建设活动危害破坏地震观测环境、相关单位无资质或超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等,共10项)。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地震预报意见报告登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监督检查等,共10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滞后问题。
   (二)行政处罚执法力度较弱,存在行政处罚干预不及时问题。
   (三)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方法简单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坚持和谐减灾理念,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责任,强化相关单位责任目标落实,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合执法,重点完善工程设防监管;严格防范和查处玩忽职守、违规设防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我市防灾抗灾能力。
   (三)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强化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建设,规范、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创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四)以此次治理活动为契机,练内功,增内劲,规范流程,优质服务,增强执法人员大局观念和为民服务本领。
   (五)强化重点执法行为廉政风险防控,重拳出击漠视群众生命安全,借机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滥用职权、借机敛财等不廉洁行为,树立地震部门良好形象。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99739
  电子邮箱:smxdzhj@163.com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主要行政执法项目
   (一)行政许可(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审批,共1项)。
   (二)行政处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共3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材料比较繁琐,办理时间长。
   (二)对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部分企业没有采取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对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催缴催建力度不够。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流程,通过采取升级业务软件、与银行联合办公、上门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尽可能地缩短办理周期。
   (二)加大催缴催建力度,联合质监、税务、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对未缴欠缴单位下达催缴催建通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27108
  电子邮箱:smxgjj@126.com
  三门峡市盐业管理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食盐零售许可证,共1项)。
   (二)行政处罚(销售非碘盐的、未按规定购进的、非法运输盐产品的等,共24项)。
   (三)行政强制(查封或扣押违法盐产品及有关工具、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共2项)。
   (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工业用盐企业将订立的合同及执行情况备案,共1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在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程序不够规范,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有关盐业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对偏远山区及基层商户的宣传力度不到位。
   (三)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印章不全或材料不全,照片制作不符合要求等法律文书不规范问题。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组织盐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办案能力。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规章制度。
   (三)办理案件时要及时收集违法所得方面的证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标明缴纳罚款的银行,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五)加强文书制作与装订的管理,规范案卷装订。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52103
  电子邮箱:yyj2952106@126.com
  三门峡无线电管理局
   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
   (一)行政许可(无线电台〈站〉频率、呼号支配审批,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备案等,共4项)。
   (二)行政处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等,共5项)。
   (三)行政强制(无线电管制等,共2项)。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一)在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缺乏工作耐心,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二)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过程中,未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附录案卷。
   (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需要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未填写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四)行政执法案卷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装订。
   三、整改落实承诺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提倡亲情执法。
   (二)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制度,责任到人。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法律文书。
   (五)加强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六)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将有效的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的制度,真正把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
   四、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8-2824894
  电子邮箱:smxwxdjd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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