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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嘎|滹沱的挑战与景观塑造:明清束鹿县城的洪水灾难与洪涝适应性景观

李嘎|滹沱的挑战与景观塑造:明清束鹿县城的洪水灾难与洪涝适应性景观

  作者简介: 

   李嘎,1979年7月生,山东邹平人。历史学(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教授。200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同年入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工作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地理学、城市史、环境史,目前正集中开展水患语境下华北城市环境史研究和明清民国时期山西治所城市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等。出版《旱域水潦:水患语境下山陕黄土高原城市环境史研究(1368-1979年)》(商务印书馆,2019年)、《古道悠悠:明清民国时期的晋城交通与沿线聚落》(山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介休历史乡土地理研究》(与安介生先生、姜建国博士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等著作3部。在《考古》、《清华大学学报》、台湾《明代研究》、《史林》、《历史地理》、《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摘要: 

   明清时期束鹿县城的水患现象与洪涝适应性景观在海河流域具有代表性。滹沱河平原段河道的剧烈摆动是造成该城水患绵延不绝的根本原因。明正德十二年(1517)至清顺治二年(1645),滹沱河以行北路和中路为常,束鹿城水患史不绝书,天启二年(1622)终被滹沱洪涛吞噬,被迫迁城,这实为一场积渐所至的环境灾难。从顺治二年至同治七年(1868),滹沱河以行南路为主,择址另建的束鹿新城恰好进入了这一泛滥区之内,水患因之联翩而至。修筑护城堤是束鹿城应对滹沱河“挑战”的主要手段,是一种“技术选择”。滹沱河之于束鹿城不独有破坏性的一面,也有建设性,清代的“草桥夜月”景观即可视作滹沱洪涛惠泽城市的表现。透过古人的景观书写,我们看到了清代一座普通县城里官绅士人的社会生活实态。

关键词: 城市水患;迁城;洪涝适应性景观;束鹿城;滹沱河

明清时期的海河流域是水患十分严重的地区。从流域内大量的文献记载来看,治水的重心位于乡间,这与乡村地区关乎农业生产与国赋岁入有直接关系。不过,如果我们以城市为本位来审视,水患实际也是明清海河流域城市面临的普遍问题,大量城市有着绵延不绝的水患记录,有些城市甚至因灾而迁址他处,汹涌洪涛深刻改变着这些城市的命运。

中国灾害史研究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出现了某些不容忽视的缺陷,譬如相当多的成果依然停留于粗放式“灾害—应对”研究阶段,研究思路和框架千人一面,最终结论往往雷同,正像有学者评价的那样,“凡谈及灾情特点必称其严重性,述及灾害影响便称其破坏性,论及救灾效果必称其局限性”,这确实是应引起我们反思的。如何改进这一研究范式?笔者认为以下两种路径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一是宜在长时段视角下着重提炼灾害与应对关系在某一地域背景下的特定表现,将思路锻造地柔软些,唯有如此方能在更大程度上接近历史真实。二是抱持一种“延展”意识或“引申”观念,高度重视事物的“利害相生”特性,以辩证思维审视灾害。譬如就城市水患而言,我们应时刻注意城市乃是具有一定占地规模的域面,可以考察洪水在城市区域的景观塑造——或可将其称为“洪涝适应性景观”——以及人们对这类景观的利用,探究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明清时期,滹沱河下游束鹿县城的水患现象与洪涝适应性景观在海河流域具有代表性。这种代表性首先体现在明代束鹿城就是滹沱洪水频繁“光顾”的地方,万历年间的人士称,保定府“二十州邑,而半以水患,鹿城滹沱之冲,患更厉”,天启二年(1622)终于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中被彻底吞噬,不得不异地重建。令人诧异的是,进入清代,原本基于避水目的而择址另建的束鹿新城竟也没有摆脱滹沱河的“关照”,水患频发依旧是这座新城的梦魇。这种代表性还体现在,在滹沱洪涛的轮番袭扰之下,清代束鹿新城一带逐渐形成了多元的洪涝适应性景观,这些景观成为官绅互动的重要场域,对于我们认识当时的城市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工作即围绕这两个面向而展开。

展开论述之前,交代束鹿新旧二城的沿革史是有必要的。明天启二年迁城之前的束鹿县治即今河北省辛集市旧城镇驻地,这里作为束鹿县的治所早在唐至德元载(756)就开始了。这一年,唐朝廷改鹿城曰束鹿,而鹿城县之名又是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安定县而来。至于安定县的设置,则是早在隋开皇三年(583)的事情了,其治所就在今旧城镇驻地。因此,今旧城镇驻地作为县治的历史自隋至明前后延续了1040年的时间。明天启二年,束鹿县城迁至新圈头市,即今辛集市新城镇驻地,直至公元1949年再次迁至辛集镇,则今新城镇驻地作为县城的时间也长达328年。1987年改束鹿县曰辛集市,至今沿而不改。

一“滹沱一夜掀天来”:明代束鹿县城的洪水灾难与城邑迁徙

明代束鹿县城的水患记录全部来自滹沱河。该河发源于今山西省繁峙县泰戏山西麓,西南流经代县、原平市、忻州市忻府区,再东转,经定襄县、五台县、盂县,入河北省,自西而东横穿平山县,经石家庄市鹿泉区黄壁庄之后进入平原地带,经灵寿、正定、藁城、无极、晋州、深泽、安平、饶阳等地,至献县与滏阳河交汇,干流全长605公里,流域总面积25 168平方公里。与今天滹沱河平原段呈单一稳定型河道不同,历史时期的滹沱河以善崩、善决、善徙闻名,明清时代更是其决溢改道的频发期,时人称“水性骄悍,土疏善崩,壅决不常”。明以来滹沱河的变迁路线可大致分为南、北、中三路,明天启二年(1622)之前的束鹿县城即位于中路范围内。根据石超艺的研究,明初至正德十二年(1517),滹沱河以南流为主,河道相对稳定,变迁频率低;正德十二年至清顺治二年(1645),以行中路和北路为常,河道不稳定性增加,变迁频率较高。明代束鹿县城的水患记录显示,其与滹沱河平原段在明代的变迁路线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在明初至正德十二年滹沱河以南流为主的时代里,束鹿县城仅见一次水患记录,发生于成化十四年(1478)。是年“八月,大水灌城,倾民庐舍”,一个“灌”字揭示出洪水来势是异常凶猛的。正德十二年以后滹沱河以行中路和北路为常,束鹿城的水患记录也明显增加起来。正德十四年(1519)滹沱河在晋州涅槃村决口。晋州地势西高东低,大水建瓴而下,东邻的束鹿城遂遭洪水冲击,史料记载这次水患说:

(束鹿城)四城故有堤以障水,水杀后邑民或犁堤艺谷。堤渐□,西北迤东犹如带存。正德乙[己]卯秋,大水,晋涅槃口决,滹沱滥于束鹿。没丫河,溃城西北堤。西北堤决,径沦四城,城外积淤高于街巷,公私舍半倾颓。

上引文至少包含三方面信息,其一,城外本有护城堤,但破坏严重,这次灾害正是洪水首先冲溃堤防而最终入城的;其二,滹沱河中的大量泥沙淤积于城墙外侧,城内形成如在釜底的微地貌形态,这势必对日后的城区防洪造成更大隐患;其三,束鹿县城在这次灾害中损失惨重,半数左右的公私建筑倾塌损毁。

仅越二年,正德十六年(1521)束鹿城再次因滹沱决口而遭受重创,旧志资料对这次水患有详细记载:

(正德)辛巳秋,患愈棘,城内水或寻丈高,贫民逃入邻邑,富者编筏而寝食焉。县令临颍谷钟英障不能止,乃告诸巡抚都御史江西周公公仪及郡守阳武王君德辉。时(德辉)病卧床,闻之,揽衣起谒周公,而先往至,则城且陷。乃召束鹿士民之留者曰:“患若此,屋产且勿言,其如尔父母妻子何尚可乂手叹息待毙邪?”令曰:“三人为囤,填决壑。”得千人,昼夜填,填口愈狭,水愈急。德辉乃文告于河曰:“嗟乎!滹沱欲鱼鳖吾束鹿赤子乎?”有顷,决合。自始填凡五日,束鹿人曰:“神相之也!”周公临视,喜曰:“束鹿免矣!束鹿免矣!”

引文中的周公仪,即周季凤,正德十六年至嘉靖二年(1521—1523)任保定巡抚,辖区广及真定、保定、顺德、广平、大名、河间诸府。王德辉,即王光,时任保定知府,束鹿县即隶于此府之下。知县谷钟英在无力阻障洪水的情况下告请上级周、王二人,足见这次水患的严重性。填塞决口的经过更是令人惊心动魄,最后合拢竟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从动员起来的民众全部来自束鹿县来看,决口地点肯定在本县境内无疑,对此,《明实录》嘉靖元年(1522)的一则记载颇为珍贵:“塞束鹿城西滹沱河决口”,则决口地点位处束鹿城西不远处。决口填塞之后,地方官民随之发起了重修护城堤的行动,史料记载:

德辉又告周公曰:“不一劳不永佚,如复旧堤,斯束鹿千岁之利也。”德辉乃兴四千役作堤四城,堤基皆广十丈,上广六丈有五尺,高丈有三尺,长二千一百丈有奇。乃以郡判刘君濩提调之,谷钟英统领之,主簿于瓛、典史赵晟人领二千役,王官、义官及群省祭官人领二百役,役分堤五尺有奇。堤足皆树柽柳,内外盘错,而德辉旬一课焉。工始(嘉靖元年)正月,至四月而告成。

可知这次筑堤的主持者并非束鹿知县,而是层级较高的保定知府,知县谷钟英仅是次要的组织者;堤防环绕城外一周,二千余丈的规模颇为可观;堤脚皆植耐水性强、根系发达的垂柳。嘉靖元年重修护城堤是史料所见明代束鹿县首次大规模的治水保城行动。

降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束鹿城再次面临滹沱河的巨大威胁,大水冲破护城堤,直扑城区而来,所幸两年前的嘉靖三十年知县李华鲁对城池进行了大规模修缮,方才将滚滚洪涛阻挡于城墙之外。旧志称李华鲁“因旧城卑薄圮坏,不足捍御,乃请于上而增修之,(嘉靖)癸丑夏滹沱河泛涨,水逾堤冲城,居民惊乱,赖城垣坚固以免。”

隆庆年间,束鹿城又遭到两次水患打击,一次在隆庆二年(1568),“河水淹城”;另一次在隆庆三年,“夏大水,滹沱河溢,束鹿城圮,发帑银赈之”,城区无疑均受到了重创。

万历三十四年(1606)六月,束鹿城再一次发生严重水患,万历《保定府志》记载说:“夏六月,束鹿大雨,滹沱河溢,午夜入城,水深数尺,官衙民室浸淹,不堪居。”这种民不堪居的窘迫之状在多年后仍未得到明显改观,明末重臣、保定府高阳县人孙承宗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撰写的一篇文记中言:

余郡二十州邑,而半以水患,鹿城滹沱之冲,患更厉。盖臬守大夫日为虑,而长吏半从泥淖中顜画畚锸有年矣。岁壬子,余持节过城下,则民庐没废什可三四。明年则牙舍日舣舟而出,且支木以步。

“壬子”岁即万历四十年(1612),此时距上次水患已有6年,但城内依旧存在大量水毁民舍,且积水状况十分严重,官吏出城施政须乘舟而行、支木以步。正是基于此,孙承宗主张迁城以避水,但并未得到束鹿知县袁梦庚的响应:“予时有迁城之议,袁令君固不可,曰:'南北不百里,谁为汤汤安流而祈宁土者?’”经袁氏上奏参政解经邦之后,决定采取筑堤障水之策,但依然没有产生明显效果,城内积水日趋严重:

(袁梦庚)既上其事于参知解公,则为高其卫城之坊,夹埤树万柳。亡何,水大浸,日遣舟出诸溺者,而城恃以无恐。然从坊视城如盆盎,河伯环坊而浸者,遂至漂簿书、没民庐。父老相率请令君就高阜,令君复不可,曰:“吾请命于上矣,小民越在泥淖而吾高阜以居乎?”

引文中的“坊”当同“防”,即堤防之意。袁梦庚在增高护城堤的同时,再次栽植垂柳。不过因为城区一带形如釜底的地貌特征已然形成,终究难以摆脱大水浸城、民庐漂没的厄运。基于此,袁氏进一步采取了其他一些应对措施:“于是开粥场,筑冬生院,成梁于隘,成舟于阔,成水车于潴,凿坊撕渠以达内浸于旧壑,而断西北之支河。越明年三月,渠且成。参知公实临视之,晧晧旰旰,闾几为河也。”

可知袁氏采取的措施包括修桥造舟、造水车、开渠道、堵支河等,相对于修筑护城堤,这些举措大部可归为疏通之法,但最终依然没有奏效。从“闾几为河”四字来看,万历四十二年束鹿城的内涝情势已经极其严重,很难继续发挥治所城市的机能了。万幸的是,稍后不久滹沱河道“南徙可二里许”,束鹿城侥幸躲过此劫,否则,这座城池极有可能在万历后期就要被迫迁址它处了。不过,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时间在天启二年(1622),上距万历四十二年仅有8年。这年的六月二十三日,滹沱河再次在晋州涅槃村决口,汹涌洪涛直冲束鹿城而来,城池遂被吞噬。康熙《束鹿县志》载:“六月二十三日,水从晋州境内涅槃村决口,入束鹿境内,由南位伯村北、小陈、军齐村、董保村、大过村、田家庄,冲破南堤,淹没城池一空。水北行,由河庄村、吕彩村、天宫营、双井村,入深州张村”,“滹沱河大决,城坏,官舍民房俱没于水”,甚至《明实录》对此也有记载,天启二年六月癸巳“束鹿、肥乡二县大水,保定巡抚张凤翔疏请蠲赈”。从其他一些记载来看,这次灾害对束鹿城的打击的确是毁灭性的。譬如,原本位于城内县衙之西的社学,创建于天顺元年(1457),至此被滹沱河冲没;在城内十字街原有土地庙一座,“天启二年滹沱河冲殃”;原在城外南护城堤上的张将军庙也被冲没无存;其他诸如台头寺、珍珠寺等城内寺院,同样被大水冲没。这次大水还导致包括明代多种《束鹿县志》在内的大量志书簿籍被淹浸一空,对日后重修志书造成很大不便:“束鹿之志为尤难,盖他邑有故籍可稽,而束邑旧治明天启年为滹沱冲决,故志遂沦巨浸中。”清乾隆时人张九钺作诗咏叹这次灾难说:“滹沱一夜掀天来,高门大户泥沙堆”,实在是很切实的描述。束鹿城不得不另外择址重建了。那么,究竟在何处重建束鹿新城呢?康熙《束鹿县志》载:

图1 明天启二年(1622)滹沱河改道冲击束鹿县城示意图

说明:图中政区边界走向依据复旦大学禹贡网CHGIS系统之1911年数据绘出,

(网址: http://yugong.fudan.edu.cn/Chgisii/chgis_Data_Download/index.asp),因明清时期图中政区边界未见明显更动,故而能够反映明代后期的情况。

按县治新城新圈头市也。明天启二年滹沱河沦没旧城,抚院棠[堂]邑张公凤翔相新圈头市而城之。

当时选择新县治是下了一番实地调查的功夫的。新圈头即今天辛集市新城镇驻地,既称为“市”,说明当时已是物资交易的场所,康熙《束鹿县志》载新圈头逢五、十两日为集市之期。这里之所以能够成为有集市之设的经济中心地,较为便利的交通条件当是内在原因之一。旧志资料载康熙年间县内有铺舍四处:在城铺、旧城铺、泊庄铺、王山铺,将它们标注于地图上,乃是在县境东部自南而北行进,笔者推测这条官道可能在迁治之前就已如此,当初选择新县治,偏僻难行之地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纳入考虑范围的。不过,笔者要强调的是,天启二年束鹿城乃是避水而迁,地势高亢且远离滹沱河道必是选择新治时的核心考量。对此,清人张九钺在一篇文记中称:“天启年间,(滹沱)决晋州东徙,城圮于水,庐舍荡然,民无奠所。于是谋迁于旧城东南小集,去深州界五里,土重他处,可城。卜诸神曰吉,遂筑新城,即今束鹿治也。”“土重”二字在引文中最值得重视,笔者认为其与“土厚”意涵相近,乃是地势高亢之意。经测算,束鹿新治所在的今新城镇海拔高度为35米,旧治所在的今旧城镇为32米,新治相对高亢一些,虽然今辛集市域因处于滹沱河泛区之内,河流冲淤泛滥可能对海拔高度有所影响,但这种影响不可能仅限于新城镇一地,因此新治在地势上具有优势是了无疑义的。另一方面,束鹿新城所在的新圈头市距旧治有三十五里,方位为正南偏西,已经处于历史时期滹沱河北、中、南三路泛道中的南路范围内,而明正德十二年(1517)至清顺治二年(1645)120余年的时间中,滹沱河以行北路与中路为常,这在上文已经交代,因此将新县治定址在此前百年间河流很少波及的南路范围内是合理且明智的选择。

二“如旧城患”:清代束鹿新城之水患延续与地方因应

束鹿县治迁至新圈头市之后,先是于天启四年(1624)创建周回六里余的土城一座,崇祯九年(1636)对城墙加高增厚,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易土为砖,其他城市设施也陆续兴建起来。这座束鹿新城依然没有摆脱水患频仍的命运,较之旧城,滹沱河对它的冲击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个中缘由,端在滹沱河泛道的南移。根据石超艺的研究,顺治二年(1645),滹沱河自晋州涅槃村决口,改河道为三支,一支仍行北路,另外两支行南路,自此直到同治七年(1868),滹沱河以在南路泛滥为主。这样一来,处于南路范围内的束鹿新城也就无法回避滹沱河的袭扰了,这是天启二年参与县治选址的官员们始料未及的。

束鹿新城第一次可以确定的水患事件发生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这一年,滹沱河自晋州庄头村进入束鹿县境,经张岔口、八里庄、田家庄、旧寨村等地,直达县城外,“其时被淹村庄甚多,北至窦家庄,西至顷井,南至石干村,东至杜科村,南北十余里,东西二十余里”。如果将上述四村标注在地图上,县城正在这一水灾区域内。正是在这一年或稍后,地方官员在城外兴建起了护城堤。史料载:“邑旧无护城堤,康熙二十五年夏,大水,知县新会黄义征奉制府赵公宏爕宪示,环城筑堤一带,周围长九百零二丈,高一丈五尺,宽一丈五尺。”既然有护城堤的创筑,想必大水肯定是冲击了城池的。

  新城第二次有明确记载的水患发生在乾隆三年(1738)。这一年的秋天,淫雨绵延十余日不止,滹沱河在县境南部决口,就在知县王天庆沿河相度形势以为守御之计时,吏役突然来报大水逼城。王氏事后追记说:

役奔来报河水逼城。余乘筏归,则水与堤争,堤弱水强,壕堑已盈,渐与城斗矣。登时率城中、四关居民阖门拥土,为权宜计,而水亦渐次衰止,复归故道。一邑之人获有宁宇者,亦幸也。

可以看出,当时情势是颇为危急的,最终由于滹沱洪水自行消落方使束鹿城免于一劫。又据王天庆叙述,护城堤在康熙末年创修之始既坚且壮,但是“其后积年既久,废弛渐开,守土者玩日以倖迁,而小民嗜利,睹近忘远,剥之削之侵之夷之,半皆平地,即有存其形者,仅一线耳”。乾隆三年的这次水患正是因为护城堤破败不堪所致。于是次年王天庆遂督率民众重修护堤。堤堰长度计1000余丈,蜿蜒迤逦。筑堤技术也颇为考究:其一,区别土性,层层夯筑坚实;其二,在堤防最易受滹沱河顶冲的地方大量栽植荻草芦苇,以缓冲洪水的冲击力;其三,环堤密植垂柳,既可固化堤堰,又能美化环境。

乾隆二十三年(1758),滹沱河在晋州河头村一带决口,河道分为两股,分别经束鹿城北与城南流入深州境,此时“城三面环水,登楼一望弥漫”,倚赖城外堤防的护卫,洪涛幸未灌入城内。不过,这时的护堤重又破损塌坏,倘若遇到更大规模的洪水,是很难保证不发生大水灌城的惨剧的。正是基于这一担忧,时任知县李文耀在次年春天开展了重修护城堤的行动。史料记载:

乾隆二十四年春,余捐俸鸠工,增高培厚,昕夕省视,民趋鼛鼓,踊跃恐后。于城西北大堤口顶冲之处加修三十余丈,城东北残缺处加修五十余丈,统计堤长千余丈,高视昔加三之一,阔视昔加四之一。蒙道宪经临,查勘慰谕,谆复务归坚实。遵即续加畚锸,层叠巩固。又于东门外向未设堤处环筑壕墙一道,计长二百余丈,高阔悉中程度,以备不虞。兴役于二月十五,于三月初二日工竣。

可见这次修筑的堤防与乾隆四年王天庆所筑之堤在长度上基本一致,但高度与宽度均有所增加。最为特别之处是在东门外修筑了长200余丈的挡水壕墙,该地因背对滹沱河顶冲的方向,康熙五十二年与乾隆四年筑堤时均未在此兴工,这映射出李氏堤防的完备与周密。除此之外,李文耀还“缘堤植柳万株以捍水势”,这万株垂柳弥望葱翠,“城堤柳色”一时成为束鹿县境的重要景观。

乾隆二十四年(1759),束鹿百姓助晋州人在决口处的河头村修筑长堤数十丈,以图遏制滹沱水势,但这年七月,河水大涨,洪涛冲没长堤,反而进一步加重了下游束鹿城一带的灾情,大水“直奔邑城,有岌岌乎危之势”。正在万分危急之时,“河忽南徙,由宁晋营上村汇归滏阳河”,束鹿城侥幸躲过一次劫难。这次大水在时人张九钺笔下多了一层神秘色彩:

乾隆己卯夏,霖雨连月,滹沱河挟大卤暴涨,破太行而下,鞣雷沟,踏鼓城,将由庙直铲新城,如旧城患。民万余人抱庙号泣,声振天地,天霁,忽阴黑,庙出旗帜,飒猎有声,空中似有钟鼓戈戟战斗状。良久,河忽大吼奔西南,卷泥沙鼋鼍,衮衮穿宁晋泊入淀。

引文中的“庙”系位于城西二十里倾井村的汉世祖庙。“如旧城患”意指束鹿新城将要重蹈明天启二年旧城被洪水吞噬的覆辙,可以想见当时城池危在旦夕的情景。有必要指出的是,乾隆二十四年夏天的这场大水之所以没有冲入束鹿城内,除河道南徙外,与这年春天李文耀重修的护城堤也有直接关系,李氏本人称:“二十四年滹沱巨涨,南北二道环撼邑城,卑职躬率邑民保守护城堤,幸获无恙”,堤防显然是起到作用了。

乾隆三十三年(1768),滹沱河道发生新的移徙,由此前在宁晋县营上村汇入滏阳河的旧路,改为再次流经束鹿城旁侧。嘉庆《束鹿县志》载:“(乾隆)三十三年,河由晋州周头村东下,至县城西分为二股,一由南面台马二庄、一间房、石干等村入深州,一由北面通士营、白龙邱、路过、沈家等庄入深州”,流路实际与乾隆二十三年时大体相同,故而档案资料称之为“复归故道”。在这种情形下,束鹿县城重又受到滹沱洪水的波及。基于此,知县蔡廷斗发起了大规模的城池重修工程,包括周回里数略缩、易土为砖、加高城墙、重建城门和城楼等,“共用银七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两一钱八分九厘”,三年方才竣事,“自是雉堞崇嶐,屹屹然称坚城焉”,可谓明末迁城以来的一次根本性修筑,而兴建缘由端在“河流激荡,剥削愈甚”。另一方面,这时的护城堤也已残破不堪,堤埝之修再次提上议程,档案资料记载:

惟束邑之护城堤埝,前因河归故道,与城身逼近,不得不修,以资保障。况现在堤身年久未修,非□损残缺,即□□坍塌,宜亟为修筑,将来汛水涨发,殊有关系。

这项工作同样由蔡廷斗主持,于乾隆三十四年五月初三开工,至六月初十竣事,新堤长945丈,除旧土外,实用新土9455方余,共费银1361两余。

乾隆三十三年形成的这条滹沱流路,行水时间为18年,“至(乾隆)五十年由晋州境仍南徙,汇入滏阳”。在这18年的前中期,未见滹沱冲击城池的记录,可知蔡廷斗重修的护城堤是发挥了较为明显的御洪效果的,但到了这18年的后期,水患记录迅速增加,想必这时的护堤复又破败了。其中,乾隆四十五年(1780)时滹沱洪水就冲入了城内,地方官督造运水车以排除城内积潦,史料载:“李梦莲,贵州绥阳县举人,……岁庚子,滹沱泛涨,水入城。造运水车,昼夜督工,水尽退,民德之。”李梦莲于乾隆四十二年始任束鹿知县,则引文中的庚子年为乾隆四十五年无疑。乾隆四十九年,洪水再次灌入城内,县丞俞凤积极经营,采取开沟引水出城之策,同时在城外堤堰栽植杨柳以固堤,受到百姓赞许,史料载:“(乾隆)四十九年滹沱漫溢,四城尽水,(俞)凤督工役,开沟洫引水入城壕,民赖以安。又缘堤植杨柳千余株,翠色遍城闉,号“俞公柳”,人比之甘棠之荫云。”可惜的是,乾隆五十七年(1792)束鹿亢旱缺雨,堤上杨柳为民众盗伐净尽,这对于护城堤防洪功能的发挥显然是不利的。自乾隆末期至道光前中期,滹沱河以在南路泛道内经宁晋泊入滏阳河为常。这时河道远离束鹿城,因而未见城区受到洪水袭扰的记录。降至道光二十年(1840)、二十一年间,“(宁晋)泊淤,滹沱东北徙”,河道分为南、北两股,咸丰初年南股淤而北股大盛,在倾井村一带漫溢东流。其后果之一,便是导致位处倾井村下游的束鹿城再次面临滹沱洪涛的威胁。咸丰元年(1851)时“滹沱暴涨,水几入城”,知县锡桂“经营防堵,与民同畚锸,居城外者十昼夜,水退”。咸丰三年,水患再起,“河水由北城堤灌入城濠,城不没者三版,出入皆由城上登舟”,可见水势之盛。到同治初年,“屡遭滹沱涨浸”的束鹿城已“殆不成城”,同治四年(1865)八月知县陶云锦遂重修城池,至同治六年十月竣工,费银32 000余两。这时的护城堤因“屡经水涨,堤堰尽平”,陶氏进而重修护城堤、深挖城濠,并在城濠内侧另掘子河一道,“口宽六尺,底宽四尺,深三尺”,实际是盛水沟,显然是为消减城外洪水对城墙的冲击而为之的。同治七年(1868)滹沱河开始了以行北路为主的历史,河道远离束鹿城区,清代束鹿县城的水患史至此告一段落。

三“草桥夜月”:清代束鹿城的洪涝适应性景观与士人书写

以辩证思维审视城市水患,重视洪水的“利害相生”特性,对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灾害本身具有重要意义。清代束鹿城的水患史实与地方官民的生存实践相互作用,逐渐形成了多元的洪涝适应性景观,其中的部分景观在一些官绅士人看来,是游赏遣怀的好去处,由此而产生丰富的诗词文记。藉由这类文献,完全可以管窥当时城市社会生活的实况。具体而言,城内的积水长渠和城郊的护城堤堰是两处最为重要的洪涝适应性景观,附着于前者之上的“草桥夜月”是最值得探究的景观单元。

关于城内的积水长渠,康熙《束鹿县志》载:“其(指草桥)下乃滹沱河故道,河徙留潴水一弯”,可知是滹沱故道的遗存。明天启四年新圈头筑城之后,城垣阻断了这条渠道的水流,从而在城内形成长长的积水区域。不难想象,每逢淫雨积潦之季、洪水入城之时,这条长渠必是一派汪洋浩瀚的模样。在康熙《束鹿县志》的“河道图”以及多种束鹿旧志的“城池图”中,这条积水渠均被明确标注,其东端在东门内的北侧,大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至城内西南角隐没。为保证交通往来,地方民众在积水渠上架设了三座桥梁,最东者以木为之,曰草桥,在十字街北,过桥北行不远即县衙的所在;草桥之西曰石桥,位于北大街之南,过桥经北大街、北门即可出城;慈航桥在西大街,距西门甚近。“草桥夜月”反映的即是草桥月色之景。

“草桥夜月”作为束鹿县内的重要景观,是从康熙十年(1671)知县刘昆纂修《束鹿县志》时开始的。刘昆在该志中说:“束鹿平原旷野,无名山大川足供登临者也,然而旧城八景久登州志,今就地物色,亦得其八,为表扬之”,“草桥夜月”由此入列新城八景之内。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知县李文耀再次纂修《束鹿县志》,他认为“旧城八景、新城八景久付沧桑,所载诗章勉强牵凑,多贻后人揶揄”,因此重新加以厘定,成“十景”之目,“景仍旧者什之三,增新者什之七”,“草桥夜月”即为存续三景之一,这说明清代前中期草桥月色应当是具备一定的景观美感度的。康熙《束鹿县志》形容这一景观说:

邑治中桥之通舆者有二,东偏者架木为之,曰草桥,所以别西之为石者也。其下乃滹沱河故道,河徙留潴水一弯,极溯洄之致。居人于两岸夹植槐柳,随势之高下筑屋焉。每月望日登桥四顾,水光月色一片空明,如置身水台玉洞中。

乾隆《束鹿县志》记载这一景观曰:

草桥下传为滹沱故道,河徙尚潴水一湾。居民环绕两岸夹植槐柳,与波光相上下。每月望日桂轮映水,明镜涵空,极潋滟潭沲之致,虹栏徙倚,咫尺贝宫琼岛也。

两则资料在表述上虽不尽相同,但反映的景观内涵却是完全一致的,即草桥月色最美的时段在“每月望日”。此日夜晚游人倚靠在桥栏之侧,抬头仰望是皓月当空,低头俯视乃月映长渠,水光月色间一派静谧唯美的世界。刘昆在编纂《束鹿县志》时,延请精于绘事的邑人耿迁绘制了“八景图”,其中就包括“草桥夜月”图。在耿迁的笔下,一轮圆月悬挂于城墙之巅,草桥飞架于积水长渠之上,桥下波光潋滟,莲荷竞放,高大槐柳点缀于两岸,岸上庐舍密集却不失秩序,桥上三三两两的游人正在欣赏着这如画美景。(参见图2)

图2 “草桥月夜”景观图

说明:图片截自康熙《束鹿县志》卷前《八景图·草桥夜月》,乾隆间据康熙十年刻版增刻,第1—2页。

令人感兴趣的是,城内积水长渠上的三座桥梁,缘何唯独草桥形成这月夜美景呢?对此,笔者认为,除草桥一带的积水量可能较大外,草桥旁侧的“槐柳”与“居庐”是营造出景观美感的另外两个重要元素,石桥与慈航桥一带可能比较缺乏这两个要素。关于“槐柳”,人约黄昏、月上枝头本是古人追求的美好意境,高大密集的槐柳挺立于草桥下的水渠两岸,很好地迎合了古人的这一审美需求。关于“居庐”,康熙《束鹿县志》言居民“随势之高下筑屋”,也即草桥旁侧的聚居区呈现出高低错落的层次感,这种落差在地势平坦的河北平原上是难得一见的,能够产生视觉上的冲击力。有资料显示,居民在草桥旁侧建房聚居至少在迁城之前的明万历年间就已开始了,而且还流传着一则有关白衣庵的神奇传说,康熙《束鹿县志》记载:

万历四十六年春,白鹦鹉见。相传城未建时,名圈头镇,居人在草桥西葺庐施茶,白鹦鹉集庐旁树头,三昼夜不飞鸣。众讶之,共祷曰:“或白衣大士欲于此兴道场耶?”果尔,当颺去祷毕,忽不见,众神之,因建殿三楹,名白衣庵。

可以推想,降至清代康乾时期,草桥旁侧的居民聚居区定是颇为可观的了。

康乾时期,部分官员、士人来到草桥,创作出多首诗文以吟咏这里的唯美夜景。康熙《束鹿县志》载有三首韵脚相近或相同的“草桥夜月”诗,内容如下:

草桥木栏侭堪凭,倒泻银河一水澄。天上谁悬金鹊镜,人间如在玉壶冰。垂柳有影波中定,花落无声夜气凝。嘉客到来聊共坐,清谈从不焰官灯。

滹沱古岸驾长虹,南北人家一径通。碧汉云收天淡淡,清霄月上夜融融。金波漾影楼台动,冰镜流辉星斗空。闲步栏前吟望久,浑疑身在水晶宫。

谁泻银河映水晶,玉楼人在广寒行。满天冰雪清凉国,大地琉璃不夜城。波净柳眠云有影,风微花落鸟无声。如何一样良宵月,比到桥头分外明。

三首诗的作者依次是知县刘昆、邑人郭如峤、清苑县人陈僖。揆诸史料可以发现,三人生活于同一时代,而且是共同参与纂修康熙《束鹿县志》的合作者,彼此是非常熟悉的。刘昆在康熙《束鹿县志》中曰:“故籍既烬,新事无传,特耑邑生郭子如峤寒风朔雪采访殆遍,庶得编成全书。此书告成,郭子与有力焉”,是说郭如峤为县志纂修做了大量的田野调查采访工作。刘昆又言:“著者必有商榷,余特延清苑陈子僖同事。僖具史才,乃故明熹庙时侮珰陈太守元孙,文章声气素与江右暨东南诸君子通,其识力笔性相近也”,是说陈僖学养深厚,是县志的重要作者。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确知,康熙七年至十一年(1668—1672)刘昆担任束鹿知县期间,曾与郭如峤、陈僖等人结伴在草桥赏月观景,其间他们分别作诗,相互唱和,成就了一次颇有情致的官绅雅集活动。从诗作内容来看,城内长渠、渠上草桥、夜空圆月、水畔垂柳、岸上人家等景观因子一一涉及,在三人的笔下,草桥周边的这一水域空间是那样的静谧、空灵,令人向往。

康熙四十一年(1702),浙江海宁人查克建就任束鹿知县,其父查慎行随子前来赴职,住在县署之中。这年的八月十五中秋之夜,查慎行来到县署之南不远处的草桥,眼前的一切激发起他的诗性,吟咏曰:

陆川城中连日雨,草桥霁色宜今夜。滹沱南徙故道存,疑有蛟龙伏潭下。(城南草桥之下潴水成潭,相传为滹沱故道——作者自注)水面团团月东吐,城头滟滟河西泻。空庭置酒荇藻间,古柏高槐互相亚。廿年尘坌今已谻,此日清凉天所借。吏曹初散不闻呼,好客能来何用谢。人言僻地少公事,我爱闲居似村舍。不教童仆课鸡豚,聊与儿孙给梨蔗。一杯对饮要无愧,九折驱车真可怕。平生惯被醉尉嗔,但恨未逢刘四骂。

束鹿城内一连多日的降雨在中秋节这天已经消歇,草桥附近长渠中的积水因时而涨,如水的月光倾泻在波光荡漾的渠面上,诗人置酒于水渠之畔,在这寥廓清凉之夜,举杯邀明月,给人一种闲适舒缓的别样感觉。

乾隆二十七年(1762)知县李文耀纂修《束鹿县志》,将时人吟咏束鹿十景的诗文辑录在一起,置于《艺文志》之中,其中“草桥夜月”诗凡有四首,依次如下:

飞虹冷浸碧玻璃,几曲栏干月上时。珠浴波心云澹荡,镜涵天表树参差。沧桑旧迹凭谁问,三五良宵正此宜。最爱带星归骑晚,夹溪皓影暗相随。

长虹卧水镜玻璃,最爱冰轮正满时。星斗浮光疑动荡,楼台倒影幻参差。怡情畅饮桥头好,得句徐敲月下宜。三五良宵城不夜,同人玩赏乐追随。

银澜玉镜印玻璃,正是桥边小立时。冰雪满城寒近远,楼台倒控影参差。更无云薄虚空碍,只有星稀点缀宜。大叚清凉消受处,凭栏检取锦囊随。

红栏一字界玻璃,绿水潭边徙倚时。云静星光穿历历,波澄树影倒差差。四围碧落宽无碍,数队银灯点更宜。旧事沧桑应莫问,奚童囊锦且须随。

四首诗的作者分别是李文耀、周执中、穆凌烟、李瑛,从每首诗句的韵脚完全相同来看,显系四人结伴同游草桥时的作品。按,周执中是束鹿本县人,乾隆九年(1744)甲子科副榜贡生,乾隆《束鹿县志》四位“编次”人员之一;穆凌烟亦为本县人,乾隆二十七年壬午科举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进士,官至广西上林县知县,当是因为李文耀纂修县志时穆氏尚未中举,故而乾隆《束鹿县志》没有关于他的记录;李瑛未见史料记载,估计是科举功名较低的人士。从诗作内容来看,四人的这次草桥之行同样发生于某月望日,具体季节已无法确定,可能已近寒冬之季。此时的天空月朗星稀,桥下波澄水静,楼台烟树倒映于水渠之中,四人畅饮于草桥之畔,踱步捻须竞相吟咏这月夜之美。

降至嘉庆年间,知县李符清续修《束鹿县志》,包括“草桥夜月”在内的前志诸景全被视作无聊拼凑而被斥弃,不再设八景、十景之目。其言:“案郡邑志例有八景、十景,大半强为附会,灵寿、曲阳、永清诸志皆删之,诚为卓识。盖山川耸秀,考古者当溯其形势源流。徒沾沾于景,抑末矣。兹将旧图及诗之不雅驯者悉删去,仅留旧志所载名目,附于古迹后,以备参考”。“草桥夜月”至此终成历史陈迹。

结 语 

城市水患现象兼自然与社会于一身的特性,要求我们应当以长时段的视角审视之,应当重视对水患与应对之关系的地域属性的考察,这正是笔者不惜笔墨对明清时代束鹿城市水患过程加以缕述的缘由。研究发现,其一,在水患发生方面,滹沱河道在束鹿县境的剧烈摆动是造成明清新旧束鹿城水患绵延不绝的根本原因。滹沱河经今石家庄市鹿泉区黄壁庄之后正式进入平原地带,其东的今正定、藁城一带处于该河的洪积冲积扇上,河道虽有摆动,但幅度并不大。藁城以东的晋州、束鹿一带已属滹沱河泛区,晋州位处泛区的前端,与冲积扇相接,这导致滹沱河在晋州一带的决口最多。决口之后,首当其冲的便是与晋州接壤的束鹿县,故而明清时期滹沱河经常在束鹿境内大幅度摆动,如此一来,束鹿县城频受水患打击也就不难理解了。明代束鹿县城在滹沱河的轮番“挑战”下,城区一带的微地貌形态发生明显变化,形成城内如在釜底的危局,城市内涝日趋严重,从这一角度而言,天启二年束鹿县城的迁移实为一场积渐所至的环境灾难。县治之迁本以规避滹沱水患为目的,但又恰正进入了晚明至清末滹沱河的主要泛滥区之内,新城水患复不可免,从这一角度来看,此次迁城行动并不成功。其二,在水患防治方面,举措丰富而多元,诸如修筑堤防、更新城池、堵塞城门、水车排水、开渠泄水等手段均被加以运用,但修筑护城堤无疑是最为主要的应对措施。泛滥平原区河流的一般特性即河道稳定性差,迁徙频繁,这使得人工改移河道或开凿引河等“疏通性”手段难以长久发挥效果,坚筑堤防的“阻障性”措施势必成为防洪保城的主要途径,应该说,这是地方社会基于泛滥平原区河道特性而做出的“技术选择”。事实证明,护城堤起到了一定的防洪效果。

以辩证思维审视灾害,是改进粗放式“灾害—应对”研究范式的重要路径,本文从洪水对城市的景观塑造与士人书写角度作了尝试性考察。研究发现,滹沱河之于束鹿城不独有破坏性的一面,也有建设性,清代的“草桥夜月”景观即可视作滹沱洪涛惠泽城市的表现。从文本角度而言,康乾时期的束鹿知县刘昆、李文耀是“草桥夜月”景观的“发现者”与“延续者”,嘉庆年间知县李符清以其凭空附会而将其斥弃,是该景观的“终结者”。研究显示,“草桥夜月”实际是具备一定的景观美感度的,对州县“八景”体系不应全盘否定。美籍学者梅尔清(Tobie Meyer-Fong)曾对清初王士祯在扬州红桥发起的文人精英的雅集活动进行考察,指出这类活动赋予红桥以及扬州城以新的意义,同时该桥与该城也加速了王士祯自身传奇的发展。本文考察的草桥虽远不及红桥知名,亦无诸如王士祯式的文人领袖的参与,不过我们透过知县与其他士人围绕“草桥夜月”的景观书写,依然清晰可见清代束鹿城内官绅士人的社会生活实态,尽管可能仅是冰山一角。可以说,这些官绅士人藉由积水长渠及附着于其上的草桥塑造了清代华北平原一座普通县城的城市文化,而积水长渠及草桥的真正“塑造者”正是滹沱河本身。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史视野下华北区的洪水灾害与城市水环境研究(1368—1949)”(项目号:12CZS073)阶段性成果〕

编者注

     原文刊载于《史林》2020年第5期,出于排版需要,本文在编辑时省略了注释,如有需求,请下载原文查看。


编辑:小橙

校对:菠菜

  审核:奥利奥

排版:小雨

排版校对:馒头

终审:王大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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