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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总工会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单位规章制度、何时签劳动合同、解决欠薪等方面问题

  原标题:劳动者被欠薪可申请支付令

  昨(10)日,市总工会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单位规章制度、何时签劳动合同、解决欠薪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劳动者被欠薪有快速解决途径吗?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员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市民咨询: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一市民咨询: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绵阳日报记者 田明霞 实习生 田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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