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反思!队长违章指挥无证工人违章驾驶 自己被撞身亡!领导违章指挥 你该怎么办?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被称为“三违”,如果是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进行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该由谁担责?

队长指挥工人违章操作,自己被撞身亡

近日,广西横县应急管理局发布了“3·7”叉车撞人死亡事故的结案公告。该起事故中,施工工人钱某未持有叉车驾驶操作证,在施工队长徐某的指挥下违章操作,结果操作不当将徐某撞死。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2019年3月7日,江苏宜兴市达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施工队长徐某安排无证的工人钱某驾驶叉车违规操作。在下坡时,钱某操作失误,叉车车尾撞击护栏,徐某被叉车碰撞后摔倒,送至医院后,由于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依法调查认为:

  • 施工人员钱某,在明知自己未持有叉车驾驶操作证的情况下,未拒绝队长徐某的违章安排,无证驾驶叉车运送施工材料,在经过下坡路段时因驾驶操控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后碰撞徐某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判决钱某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依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 施工队长徐某,违反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安排无驾驶叉车资格的工人钱某驾驶叉车,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依法不予追究责任。

在此次事故中,作为主管领导的徐某,在明知工人并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冒险作业,导致自己死亡,最终害人害己。但同时,如果事件中的工人,面对领导的错误指挥能够当场拒绝,也不会发生上述事故,也不用承担主要责任。面对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有拒绝的权力。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由此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因此,法律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不仅是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警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照章指挥,保证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强令违章作业要判刑

2019年4月16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办法》明确了七种情形的案件为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其中第二种情形就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反“三违”培训

1.案例:违章指挥酿事故 他们都被判刑

案例一

违章指挥致工人高处坠亡 领工员被判刑

辽阳继林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拆除工程作业的现场领工宋某某,在未采取有效的通廊下落控制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焊切工人乔某某冒险进行通廊切割作业。

乔某某站在窑头管道通廊下屋檐处(未系安全带)进行拆除作业时,因通廊被其切断一根底部承重横梁而导致通廊下沉后压断下方屋檐,站在屋檐上面的乔某某和通廊一起坠至地面致死。【案件来源:(2017)辽0503刑初26号】

图文无关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行车吊装挤死人 起重工违章作业被判刑

江苏中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起重工马某与同事周某丙共同在换热器车间7号厂房内指挥行车进行换热器管束吊装作业,但二人未按照规范要求在吊装作业现场设置安全区域和安全标志,马某在行车工将换热器管束吊装至指定位置后,在未确认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指挥行车工提升钩头、抽取吊带,后钩头在提升过程中致换热器管束受力失衡发生偏移,挤压处在两台管束之间的南京世杰化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人徐某,致其当场死亡。【案件来源:(2019)苏01刑终635号】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被告人马某作为换热器车间起重工,对此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马某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三违作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广西:违章指挥把自己撞死
14不准 8个必须 6大禁令 6大严格,切记,切记!
员工开叉车直接压死车间主任丨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十大最致命违章作业行为排行榜出炉,都是血的教训!
14个可怕瞬间,悔之已晚......安全底线一步不容僭越!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图解(108页)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