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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易法通专注于建设法律电商平台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泛化,“互联网+法律”的概念也被市场看好,认为这个概念将撬起千亿市值。一般人们习惯把“互联网+法律”称作法律电商。法律电商是指法律行业深化运营的电子商务模式,参与双方基于网络运营商提供浏览交互平台进行法律服务交易活动。

 
目前,法律电商主要有四种类型:非诉产品标准化垂直电商;信息检索、导流类;法律工具类;交易平台类。而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易法通 证券代码:834627)就是一家发展比较好的法律电商公司,主要从事标准化非诉产品销售以及构建法律服务交易平台。

厦门易法通

易法通拥有自主研发的实用型法律信息数据库(合同文本数据库、诉讼文书库、法律咨询实务数据库、企业规章制度数据库等)以及专业服务团队,借助互联网法律平台并整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源, 通过线上交互、线下服务的 O2O 电商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家庭及个人提供包括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合同审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股权事务风险管理、标准化法律催收、常年法律顾问外包等非诉讼类法律专业服务和诉讼事务管理外包服务。同时, 为全国加盟律师提供互联网个人平台展示及诉讼案源推荐服务。易法通建立直销团队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拓市场,其收入来源为法律服务费。

2016年上半年易法通主营业务收入为 653.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79.01%,净利润为-149.9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4.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从-27.68 万元增加到 86.62 万元。2016年上半年易法通因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而增加大量的法律专业及营销人员,导致人员工资支出大量增加,但客户数及客户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法律服务行业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行业,人工成本自然不会低,而采取电商化的模式发展,又需要大量的人力,两者之间矛盾重重。如何能在为客户提高服务质量与降低人工成本之间平衡将是法律电商公司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同时,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国的律师事务所有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国资律师事务所三种,前两种律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都是要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而易法通作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那么在其自身开展非诉业务的时候如何能符合律师法的规定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此外,律师法还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如果律师私自接受委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易法通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也是易法通构建法律服务交易平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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