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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恋
文:素衣 编辑:晓枫婉月
有一种迷恋,它无关爱情,无关岁月,无关疼痛。它只会是一种甜蜜的存在,并且,只要你愿意,会持续陪伴你一生。
——题记
红说:“我是喜新厌旧心很严重的人,特别是对衣服”。她对新鲜感持有欢愉的感知,一个礼拜可以买三条裙子,人也日日光鲜。
美衣华服对于女人来说有时比爱情和友谊来得更为亲切。女人可以没有亲密爱人,但是不能没有美衣华服,那是她在这个凡尘俗世中更好地呈现自我美好的媒介,如果她的柜子里总还缺少一件衣服,说明她还存有自我爱惜和珍惜他人的心,而少的那件衣服正好可以不同程度地成全人的美意。
对美,我一直持有一颗需索之心,与红所不同的是我总对某些旧的物品会生出一种近乎迷恋的癖好,迷恋它身上那种距离感和它独有的光阴的味道,它们安静地待在在衣橱里,需要占有,更需要成全。那样的美,可以无关雅俗,无关新旧,它就是美。
三年前的丝绸旗袍裙,白色的底色上盛开着大朵蓝色的牡丹,从衣柜中取出,仔细的熨烫平整,穿上行走在紫苏盛开的廊下,那是你。你身上的衣服写着光阴的味道,人事的故事,它是你的,与你成为一体,沾着你的灵光。
那次真的没喝醉。微醺时出门给酒家的人说别再上酒,薄薄的雨如雾打湿了所有的植物,路边的野花开的正好,草丛中散落着蓄势生长地蘑菇和菌类。一时间,我想从亭子的高处俯瞰远山和树林,就扶着栏杆拾阶而上,那些被雾遮挡着的树叶呈现出的翠色似乎随时能滴出水来,逶迤的山路,亭台下的玫瑰绽放着它硕大的粉红花朵。是那沁凉的风吗?肯定是那风吹醉了我的意识,后来出门寻我的同伴在亭子下面大声地呼唤我的名字,我却痴痴地笑着说:“在这里,我在这里呢!”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就都不知道了,是怎么下的山,怎么回的家,怎么能够醉成那样!只是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穿过那条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它带我曾绽放过一个夏季。
曾反复听一首《忘记他》的歌,那时我穿的是粉色团花的织锦旗袍。和嫂子去王府井闲逛时,一眼便看见了它,上身之后嫂子说:“它是你的,也只有你穿才是好。”既然她都说是我的,那就没有理由不带回家,它确实足够富丽,足够婀娜,也足够风雅。
那条牛仔长裙很旖旎,合身而裁,因为修身整个人显得修长,裙口窄,要小步的走路,款步而行会尽显风情。
那个时候,衣橱里白色的衣裙总是独占鳌头,然后就是黑,从不肯沾染别的颜色,非黑即白!青春的底色多浓烈啊,粉白的脸面若桃花,一尺八的小蛮腰,水灵灵的眉眼,真个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也只有“黑色”才镇得住那份天真,那“白”才压得下那种无邪。那样的年纪哪怕一袭简单的白衣黑裙也能惊艳到人的眼球,美就是本我的存在,哪里还需要付出太多得心思去感知美,任谁都会有这么一段挥霍无度的青春时光吧!
那个时候,女儿出世,自己胖了,腰粗了,脸色也不如以前白嫩,一心做事,一心的孩子,一心的家,那个时候可真忙啊,忙到失去了自我。眼见着生命开始渐次苍白,便急了眼了,哪肯臣服于光阴的无情戏弄,于是减肥,塑身,美颜...还好瘦下来了,一定要美好啊!脸上化的淡妆要有胭脂色,衣服要得体才能凸显出身材,鞋要细高跟走起路来才能足够婀娜。变,一切在变,最属衣服的颜色变化大,油墨一样泼洒了你一世界色彩,要粉嫩,要翠绿,要鹅黄,那么多颜色还不够,恨不得扯下彩虹来都做成衣裳。衣橱里的衣服满满当当,却还总少一件。有错吗?没错啊!世界如此美好,也唯有更好地呈现出自己的美,才好共存啊,这当然没错。
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
时间是那飞速前行时落进车里的光,流逝的速度劈啪作响,它无情地带走了你的青春,还有你华美的一切。
一不小心,怎么就人到中年了!衣服着色不得不小心,之前无比喜欢的雪白上身后让你感觉清纯地让你驾驭不了,黑色凝重了明显地缺色,多好多干净的水粉色怎就那么妖治起来,那样的裙子要搭一件黑色的线衫,若不压制住它本身的那份妖气就糟了!就会如那都老成一块姜的女人在镜头前一脸清纯相的搔首弄姿一样,不光吓人,简直就是可恶了。
于是,开始爱上了那旧旧地衣服,它们真好,只要你不遗弃,它们就还会在那里,它不是过时,破烂不堪的,也不是陈腐的,它落满了或散乱或郑重的光阴。
原来,自己所迷恋的不只是衣服,还有衣服上那旧旧的光阴啊!当然迷恋也有迷恋的道理,它是一种时间的印证,有你曾经的华丽秀美,有明艳鲜明,亦有素衣简洁,它是一段段回忆,一个个故事。如果细细品味,它也是某一刻的承前启后,一个层面的自己,一种生活态度和品质的重现。而也正是因了它们的存在,给我走过的每一寸光阴,都带来了难以言传的美。
看来,我还真是个旧情难忘的人呢!时间早已落荒而逃,好在那些人事却都还在,它们存在于旧的衣物中,自己的心念里。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存在,才得以让日渐苍老的生命既丰盈又饱满,宽阔又悲悯。
随着年龄的增长,如今穿衣趋向于宽松舒适,干净清澈,也会喜欢有手绣花朵的布鞋,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穿。会偏爱棉麻的料子,古典的剪裁,行走时风卷起裤脚,飘逸而洒然,那种质朴是生命原本的底色。世事洞明但不与抗争,内心平顺、唯我而洁净。不再说自己不想说的话,不刻意经营关系,只做自己喜欢的事。也不轻言爱情,知道没有谁能承担起那样的责任,也没有谁拥有如此干净又勇敢的心,会珍视那个肯拿他的生命来供养你的人。人最终要使自己简单洁净起来,身体才能在自己的本性里舒展,随意,自由自在。
衣恋,依恋,从爱美爱衣服到爱自己的过程竟然走了小半生!
女人总对一些事物会有所迷恋,只要心生迷恋,那过度的放纵就会必不可少了。可人生总得迷恋个什么东西,心才有地方放吧?为了光阴深处都是美美的自己,对衣服的迷恋那简直是要持续一生了。女人也应该拥有如此鲜活的自我存在感,生命有时候就应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哪怕繁华三千,我获得的只要是那美美的好时光就好!这可也是一种放纵?只是这种自我放纵里写满了对自己的爱,浓浓地,深深地,疼惜,爱怜,珍视。
5月20日,凌晨开始漫天地微信都在“我爱你”的三个字中喧闹着,而我的爱,与衣有关,那恋上的究竟还是自己!而且,这样的迷恋看来要持续一生一世了。
素色绣花上衣,素色的裙子,她安静的坐在树荫浓郁的长椅上,伸出手去接穿过浓密树叶跳跃而来的斑驳阳光,任由细小的尘埃如往事般在她手心里飞舞,迎着阳光的那张脸露出恬淡的笑容,心里有光阴日月长。
她并不孤寂,你想知道她与谁同坐?
我来告诉你,日光,清风,花影,美好。若可,还会有她生命中的那泓清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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