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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市旋力特钢有限公司铁水灼烫事故的通报铜陵安全生产监管局
关于铜陵市旋力特钢有限公司铁水灼烫事故的通报
 2014-11-16 12:12:02   点击数:162   来源:

铜安办〔2014〕5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4年11月15日,铜陵市旋力特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铁水灼烫事故致2人死亡。为遏制高危行业事故易发多发的势头,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1月15日13时45分左右,铜陵市旋力特钢有限公司在调试炼钢车间行车吊装铁水包时发生倾斜,铁水泼洒在炉台工作面,造成正在现场作业的2名工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2人轻伤)。

    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该公司在生产调试过程中,存在调试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做了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分析查找事故原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识形势,增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2014年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2人,占省控指标(36人)的61.1%,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1%,死亡人数下降26.7%。但其中,高危行业死亡16人,占1~10月份死亡人数72.7%,同比上升了12.7%。因此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我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领导多次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以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始终坚持“红线”不放松、坚守“底线”不突破,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作为首要职责,时刻挂在心上,一刻不能松懈。

    (二)科学监管,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切实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科学有效监管,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宣贯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引导企业认真学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转变思想,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依托信息技术,坚持对企业巡查和及时回访,帮助、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高度重视,彻查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前正进入冬季,冬季风干物燥,天气寒冷,再加上雨雪大风天气不利影响,且处于年终岁末,各级各类人员极易产生松懈、麻痹、侥幸心理,部分企业处于赶工期、赶进程阶段,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冬季“七防”工作(防风、防寒、防火灾爆炸、防碰撞、防滑、防坠落、防冻),确保岁末安全生产。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针对高危行业在冬季易发事故的特点,突出重点岗位和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作业场所的生产安全。正在进行生产调试的高危企业,必须要制定周密的试生产方案,聘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方案通过后方可进行调试、试生产。严禁未制定方案、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三同时”未落实而进行试生产。

(四)强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高危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涉及高危行业的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作业现场、有关设施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行为的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作业,严厉惩处违规操作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高危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履行高危行业管理责任、不建立完善的高危行业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保证高危行业人员安全的企业以及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严肃予以查处。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整治高危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冬季高危行业生产安全。

(五)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深入细致地分析事故责任,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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