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学术界对曹家的研究成果,可知曹雪芹的先人本是汉人,其入辽东之始祖曹俊在明朝以军功发迹,子孙繁盛,号为巨族,后裔以文武功名显耀于世,不可胜记。
到了明末,清军攻陷沈阳时,曹雪芹五世祖曹锡远和其子曹振彦兵败而被迫归附清朝,“从龙入关”并编入满洲内务府籍正白旗。
其曾祖父曹玺自康熙二年(1663)出任江宁织造,历经祖父曹寅、父亲曹颙、叔父曹頫三代四人几乎持续担任江宁织造,管理此一由内务府外放的重要皇差,四次为康熙皇帝接驾。
值得一说的是曹玺的继妻孙氏曾被选为康熙帝玄烨幼时的保姆,属一品夫人,而保姆与幼主的关系十分亲密。1699年,康熙第三次南巡时,直称为“此乃吾家老人也”,并御书“萱瑞堂”。
曹玺之长子曹寅,并非曹玺嫡亲孙氏所生,她的生母顾氏为清初著名诗人顾景星之妹,早亡。康熙指配曹寅的长女为平郡王爱新觉罗·纳尔苏的嫡福晋(正夫人),其曾祖是清初建国功劳最大的八大铁帽子王之一,可见曹寅所受之宠幸非凡。
通过上述曹家历史的概述,我们基本上看到了曹家与皇室的密切关系,尤其是康熙帝,绝不是一般的主奴关系,也不存在满汉血统的隔阂。可以说,曹家的繁华到曹雪芹的童年时代,辉煌地延续了半个多世纪,最后才于雍正五年(1727)低、六年初遭籍没而终结。
曹雪芹,除了少年期以前早岁的富贵繁华之外,自长大后的大半人生,其实都是处于清贫状态中,过着“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窘困生活。晚年移居西山黄叶村,开始“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写作,并饱受幼子殇逝而悲哀成疾的痛苦,因而这一后段的大半人生便被故交好友敦诚称为“坎坷以终”。
可以说,他一出生从婴幼年开始,便在“公侯富贵之家”中熏陶涵养了种种思想感受与秉性惯习,构成了人格内涵与世界观的基本要素;在失去了富贵的条件之后,就成为他所定义的“诗书清贫之族”,虽然物质清贫,但精神上仍然拥有“诗书”的正统素养,属于不折不扣的上层文化精英,因此才有充分的知识条件从事各种文艺创作。
《红楼梦》的书写,既不是为了谋求外界的价值肯定与利益回馈,完全缺乏创作上的现实动机,便完全是属于一种非写不可的强大力量所促发,也就是在内心中特定的情感需要下,被“回忆的意念”所驱使而触及历历往事的“追忆”之作,“追忆”便构成了这部小说的宗旨。
从呕心沥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见对所叙写的人事物的由衷挚爱与彻骨悲恸,因此含着泪水缅怀伤悼至死未休。从追忆文学的本质而言,《红楼梦》不折不扣正是一部悼念贵族生活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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