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过世就立遗嘱
在我们传统观念看来多少也有点不吉利
很多父母也不会这样做
现在有个问题就是
如果没有立定遗嘱,在父母都过世了
身为独生子女可以完全继承父母生前的房产吗?
带着疑问看看视频
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很多80,90后都是独生子女。
在我们传统观念来说,父母过世后所留下来的房产,由独自子女完全继承合情合理,但是居于法律的角度来讲,会得到肯定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含义:
生前没有立定遗嘱,过世后期财产分配就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档: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档: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档继承第二档则不继承,没有第一档继承则由第二档替代继承。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代位继承: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继承份额由继承人直系子女代为继承。
简单的举个例子:
假如A是独生子,父母生前有一处房产,A的爷爷建在,A的父亲有个亲弟弟。如果A的父母都过世了,在我们传统的观念来看,A完全继承父母的房产合情合理。
但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该房产由A与爷爷共同继承,同理,当A爷爷过世了,其财产就由A的叔叔与A代位继承。其中,爷爷的财产包含之前继承A父母房产份额在内。这样,A父母生前的房产一部分份额由于爷爷的去世就由A的叔叔继承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过,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但是继承人之间也是可以互相商讨继承份额分配的。同样,继承人也有权放弃继承。像上述例子,A爷爷可以选择不继承A父母的房产,或者A的叔叔在继承爷爷遗产时可以选择不继承爷爷财产中含有A父母房产这部分的遗产。
但现实往往都是因为遗产分配的问题而引起纠纷,所以大家在这里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各继承人之间也应该互相理解,多加沟通。最后提醒一点就是在法律上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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