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则
改
之
无
则
加
勉
01
画蛇添足
主观题作答不是写得越多越好,写多少取决于答题时间和作答空间。
要紧紧围绕设问来作答,问什么答什么,点到为止!
没问的,就别答;正所谓,言多必失也!
02
答非所问
答题先审题,先审清考点,再动笔或打字!
千万别连命题人想考什么都不知道,就乱答一气;这样写再多,也都是废话!
03
定性错误
所谓定性,指的就是下结论。
主观题的作答往往少不了定性,如果在定性上就犯了错误,那么理由解释再多也是徒劳!
04
语句不通
其实这是个语文问题,并且我认为这种问题不应该发生在我们身上。
读起来不通顺,就会导致阅卷人不能理解你想表达的意思,进而影响得分。
望存在此类问题者,切实提高一下自己的语文能力。
05
逻辑混乱
作为法律人,讲话要讲究逻辑性,如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或者驴唇不对马嘴,那么很难让阅卷人明白想说什么。
希望诸君能按照三段论的作答模式,加强语言表达逻辑性的训练。
06
错字连篇
不管是机考,还是纸笔考试,都要避免错字。
对于打字而言,很多错字不是因为您想打错,而是不小心打错了;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呈现在阅卷人面前的就是错字。
所以,在提交答案时,一定要再检查一遍是否有错字。
07
鸠占鹊巢
主观题作答一定要有大局观,如果本案例存在多个设问,一定要统揽全局。
千万别将本属于下一题的答案一鼓作气地写在上一题中;这样就导致上一题过于丰满,而下一题却枯瘦如柴。
08
一逗到底
印象中小学语文老师经常告诫,写作文不要一逗到底。
法考主观题的作答亦应避免一逗到底,因为这样极其没有层次感。
你来时携风带雨,我无处可避;
你走时乱了四季,我久病难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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