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中國曆史上最早的奴隸制國家。古代文獻對夏朝的論述雖仍系傳說,但是從《史記·殷本紀》關于商代世系的記載,已被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證實爲信史的情況推斷,《史記·夏本紀》關于夏代曆史的記載,亦當有所依據。 因爲迄今爲止尚未發現類似甲骨文那樣的有關夏代文化的确鑿的實物資料,夏文化的遺物也難以辨識,所以,在夏紀年内,分布于文獻記載中夏王朝主要統治區域的考古學文化,自然成爲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對象。夏代的紀年,曆來衆說紛纭,莫衷一是。目前通行的曆史年表采用的夏代起訖時間,爲公元前21世紀至前16世紀。 傳說中夏王朝的都邑以及發生重大曆史事件的諸多地點,古代文獻對其地望的記載頗多差異,後世學者的考證也分歧很大。但是,夏王朝統治的中心區域在豫西,尤其是洛陽平原,伊、洛、颍水流域,以及晉南的汾河中下遊,特别是汾、浍、涑水流域,學術界的看法基本還是一緻的。 目前,學術界對夏文化探索的目标已經逐漸集中于二裏頭文化。二裏頭文化,因對河南省偃師二裏頭遺址的發掘,獲得大量的比較系統的資料而得名①。二裏頭文化分兩個類型,一個是以河南省偃師二裏頭遺址爲代表的二裏頭類型,另一個是以山西省夏縣東下馮遺址②爲代表的東下馮類型。東下馮類型與二裏頭類型的文化面貌有許多相同或近似之處,也有某些差異,所以是同一文化的兩種地方類型。 ①《新中國的考古學》,《紅旗》1962年第17期。 ②《夏縣東下馮》,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二裏頭遺址按時間順序以及文化内涵的變化分爲四個發展階段,出土的标本經過碳十四測定,一期至四期的年代約爲公元前1900年至前1600年。東下馮遺址測定的數據較二裏頭遺址的數據稍晚。二者的年代大體都在夏紀年的範圍之内。 二裏頭類型遺址已經發現數十處,主要分布于豫西地區。除偃師二裏頭遺址之外,經發掘或試掘的遺址,還有陝縣七裏鋪,洛陽東幹溝、矬李、東馬溝、偃師灰嘴、高崖,登封玉村,渑池鹿寺,臨汝煤山,鄭州上街、洛達廟,浙川下王崗等地點。 古代文獻關于夏人在豫西活動的記載很多。《逸周書?度邑解》雲:“自雒汭延于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朱右曾在《逸周書集訓校釋》卷五中說:“雒汭,雒水入河之處,在河南府鞏縣北。伊汭,伊水入雒處,在河南府偃師縣西南五裏。”《史記·周本紀》索引雲:“言自洛汭及伊汭,其地平易無險固,是有夏之舊居”。《國語·周語上》亦曰:“昔伊洛竭而夏亡”。上述記載和考證清楚表明,河南省的伊、洛地區正是昔日夏人所居之處。二裏頭類型遺址的分布範圍恰與“有夏之居”的地望相合。 |